解析:
【答案要点】二战期间,日本教育成为战争的工具,具有明显的军国主义色彩,阻碍了教育现代化的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进行了大规模的学校改革,首先颁布了《教育基本法》和《学校教育法》。《教育基本法》的主要内容有:确定教育必须以陶冶人格为目标,培养和平的公民及社会的建设者;全体国民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尊重学术自由,培养国民的理智;公立学校禁止宗教教育;教育机会均等,男女同校;尊重教师,提高教师的地位等。《学校教育法》是《教育基本法》的具体化。其主要内容有:废除中央集权制,实行地方分权;采取6—3—3—4单轨学制,延长义务教育年限;高中以实施普通教育和专门教育为目的;将原来的多种类型的高等教育机构统一成为单一类型的大学等。
《教育基本法》和《学校教育法》的颁布,否定了战时军国主义教育政策,为战后日本教育指明了发展的方向。
进入70年代,日本又进行了多次教育改革,1971年,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提出《关于今后学校教育综合扩充、整顿的基本措施》的咨询报告,主要涉及中小学教育和高等教育方面的改革。
80年代,日本的教育改革更加具体和深入。1984年,日本成立了“临时教育审议会”,1987年,日本文部省成立了“教育改革推进本部”,二者成为推进日本80年代教育改革的领导机构。“临时教育审议会”1987年的咨询报告最有权威性,提出教育改革应重视个性的原则、国际化的原则、信息化的原则和向终身教育体制过渡的原则。“临时教育审议会”还提出了具体的改革建议,其中主要有完善终身教育体制;改革中小学教育体制,强调按照灵活、多样、柔性化的观点改革学制;加强道德教育和体育;推进高等教育和师资培训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