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A项,脱逃罪(《刑法》第316条)与破坏监管秩序罪(《刑法》第315条)的犯罪主体范围并不一致,前者的主体不仅包括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而且还包括依法被关押的被告人与犯罪嫌疑人,即已决犯与未决犯而后者仅为依法被关押的罪犯,即仅仅为已决犯。B项,刑法第305条对伪证罪的主体有十分明确的规定,即只能有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这四种人构成,而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的相关危害行为可构成刑法第306条的犯罪。C项,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3条)的主体与D选项信用卡诈骗罪(《刑法》第196条)的主体,刑法第200条对单位可否构成金融诈骗罪的主体作出了明确的立法规定,贷款诈骗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主体都只能由自然人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