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周岁的王某能否是交通肇事罪主体?

题目

14周岁的王某能否是交通肇事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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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
    B.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C.主观方面是过失
    D.D交通肇事罪可以判处死刑


    答案:B,C
    解析:
    【精解】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我国刑法并没有对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作出特殊的规定,所以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而不是特殊主体。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法定最高刑不可能是死刑。故选B、C项。

  • 第2题:

    某男,14周岁,放学骑自行车回家,因违章而且速度很快,在转弯处撞上对向行走的易某,造成易某颅脑损伤,抢救无效而死亡。某男的行为() A因为不满16周岁,不负刑事责任 B属于意外事件 C属于不可抗力 D构成交通肇事罪

    A.A

    B.B

    C.C

    D.D


    A根据《刑法》第17条,甲由于过失造成乙的死亡,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甲已满14岁不满16周岁,对乙某的死亡不负刑事责任。

  • 第3题:

    王某于一日酒后驾车。将行人张某装成重伤,王某将张某抱上车开到荒郊野外,再将张某放下事后离去,张某数小时后死亡。对于王某的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构成交通肇事罪

    B.致人死亡是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

    C.不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D.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CD 王某违反交通法规,酒后驾车,构成《刑法》第133条规定的交通肇事罪当无疑,但事后将李某抛至郊外致死的行为应为何性质,上引之法条又规定:有逃逸或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王某的行为不属因逃逸致人死亡,但也不能属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而是他对李某死亡后果有放任的心态,主观上有杀人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致李某死亡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

  • 第4题:

    贾某驾驶一机动车将过路人王某撞成重伤,之后在乘车人张某的指使下驾车逃离现场。被害人王某因贾某的逃逸,没有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贾某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B.贾某与张某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C.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D.张某是交通肇事罪的从犯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问题。参见《刑法》第13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鼙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

  • 第5题:

    以下犯罪中,由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是()。

    A.交通肇事罪

    B.间谍罪

    C.强奸罪

    D.购买假币罪


    爆炸?放火?故意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