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是否成立共同犯罪?

题目

甲与乙是否成立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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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关于共同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应当预见但没有预见山下有人,共同推下山上一块石头砸死丙,甲、乙成立共同犯罪
    B.甲明知乙犯故意杀人罪而为乙提供隐藏处所和财物,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C.交警甲故意为乙实施保险诈骗提供虚假鉴定结论,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D.公安人员甲向犯罪分子乙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处罚,甲、乙成立共同犯罪

    答案:C
    解析: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过失应分别认定为过失犯罪,而不构成共同犯罪。A选项说法错误。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行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行为,不成立共犯。B选项说法错误。交警甲属于保险事故的鉴定人,故意为乙实施保险诈骗提供虚假鉴定结论,属于帮助行为,甲、乙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共犯。C选项说法正确。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二人事前无通谋不以共犯论处。D选项说法错误。

  • 第2题:

    关于挪用公司5万元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甲唆使乙挪用公司5万元,故甲与乙就挪用行为成立共同犯罪
    B.甲没有指使、参与策划挪用公司5万元,故甲与乙就挪用行为不成立共同犯罪
    C.甲明知是挪用的款项而使用,故甲与乙就挪用行为成立共同犯罪
    D.乙明知甲欲从事营利活动,却仍然挪用5万元,故即使没有超过3个月也构成犯罪


    答案:A,C,D
    解析:
    。根据题目给定的条件,甲没有指使、参与策划挪用乙公司5万元,故甲与乙就挪用行为不成立共同犯罪。选项D的错误之处在于甲从事的是非法活动。

  • 第3题:

    甲教唆乙盗窃丙女的财物,乙除实施盗窃行为之外,还强奸了丙女,甲对此毫不知情。甲、乙二人成立盗窃罪的共同犯罪,也成立强奸罪的共同犯罪。


    C 解析: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其成立条件是:主体条件,必须是二人以上;主观条件,必须是共同“故意”犯罪;客观条件,必须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甲教唆乙盗窃丙女的财物,甲和乙的行为符合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乙强奸丙女的行为与甲没有关系,应由乙单独承担刑事责任。理论上称为“实行过限”。

  • 第4题:

    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重大案犯乙趁机逃脱。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乙成立共同犯罪
    B.甲、乙不成立共同犯罪
    C.甲、乙成立事中共犯
    D.应按照甲、乙所犯之罪分别处罚

    答案:B,D
    解析:
    甲为过失犯罪,乙为故意犯罪,客观上虽有一定联系,但共同犯罪必须具有共同故意,故意犯罪行为与过失犯罪行为不能成立共同犯罪,因此甲、乙二人不成立共同犯罪,应按照甲、乙所犯之罪分别处罚。

  • 第5题:

    (2010年真题)国家工作人员甲与普通公民乙相互勾结,由乙接受他人财物,由甲为行贿人谋取利益.甲、乙的行为(  ).
    A.属于必要的共同犯罪
    B.属于任意的共同犯罪
    C.属于特殊的共同犯罪
    D.不成立共同犯罪


    答案:B
    解析:
    解析:必要的共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只能以二人以上的共同行为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特殊的共同犯罪是有组织的共同犯罪.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的,以共同犯罪论处.故本题中甲、乙构成受贿罪的共同犯罪,属于任意的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