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至房屋竣工前,李某可以申请( )。A.房屋预告登记B.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C.房屋转移登记D.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题目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至房屋竣工前,李某可以申请( )。

A.房屋预告登记

B.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C.房屋转移登记

D.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相似考题
更多“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至房屋竣工前,李某可以申请( )。 A.房屋预告登记 B.房屋所有权初 ”相关问题
  • 第1题:

    某市 2009 年底进行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棚户区业主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方式的,被拆迁房屋与调换房屋面积相等部分不补差价,超面积按单价 2800 元/m2 补交房款。刘某将其在该棚户区的房屋出租给李某,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该房屋建筑面积 50m2,实际建筑面积为 60m2,其中 10m2 建筑面积为刘某 3 年前搭建的违章建筑。刘某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方式,调换的房屋建筑面积为 80m2,其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为 13.85 万元。
    关于刘某申请安置房的房屋登记的说法,正确的为(  )。

    A.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申请预告登记
    B.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刘某应当申请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C.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约定与刘某申请预告登记,刘某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D.房屋竣工交付后,刘某应当申请房屋初始登记

    答案:C
    解析:
    当事人预购商品房、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或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申请房屋预告登记情形的,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房屋预告登记。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 第2题:

    (2015真题) 2013年3月1日,张某与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签订合同,购买了建筑面积为80m2、售价23000元/m2的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合同未约定面积误差处理方式。2013年7月1日,房屋竣工后,乙房产测置机构测量,该房屋套内使用面积为60m2,未封闭阳台面积为6m2,套内墙体面积为8m2,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为15m2。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至房屋竣工后,张某可以申请()。

    A.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B.房屋预告登记
    C.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D.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不动产登记类型—按登记的效力分类。预登记,是指在本登记之前进行的登记,其不具有终局、确定的效力,主要目的在于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如预告商品房预告登记。

  • 第3题: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可以办理预告登记的有(  )。

    A.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
    B.在建工程设定抵押
    C.房屋所有权转让
    D.房屋所有权设定抵押
    E.购买预售商品房

    答案:A,C,D,E
    解析: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当事人预购商品房、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或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申请房屋预告登记情形的,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房屋预告登记。

  • 第4题:

    2013年3月1日,张某与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签订合同,购买了建筑面积为80m2、售价23000元/m2的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合同未约定面积误差处理方式。2013年7月1日,房屋竣工后,乙房产测置机构测量,该房屋套内使用面积为60m2,未封闭阳台面积为6m2,套内墙体面积为8m2,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为15m2。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至房屋竣工后,张某可以申请( )。

    A.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B.房屋预告登记
    C.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D.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不动产登记类型—按登记的效力分类。预登记,是指在本登记之前进行的登记,其不具有终局、确定的效力,主要目的在于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如预告商品房预告登记。

  • 第5题: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可以申请预告登记的情形有(  )。

    A.在建工程抵押
    B.预购商品房
    C.预购商品房抵押
    D.房屋所有权抵押
    E.房屋所有权转让

    答案:B,C,D,E
    解析:
    房屋预告登记是指,申请人为保障将来的物权实现,按照约定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申请事项在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预先登记行为。当事人预购商品房、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或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申请房屋预告登记情形的,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房屋预告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