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市公安局经位于乙市的省公安厅批准后,以美国人汤姆森携妻女非法入境为由,以市公安局名义决定对其拘留审查,并关押于甲市某拘留所。汤姆森对该拘留审查决定不服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省政府认为汤姆森不构成非法入境,但属于超期居留,故仍决定拘留审查。汤姆森不服起诉。诉讼中,汤姆森因病去世。下列哪项说法正确?( ) A.对汤姆森的拘留审查,属于行政处罚 B.对汤姆森实施拘留审查时,应当当场告知汤姆森理由、依据 C.汤姆森对拘留审查决定不服,也可以直接以省公安厅为被告起诉 D.汤姆森对省政府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甲市中

题目
甲市公安局经位于乙市的省公安厅批准后,以美国人汤姆森携妻女非法入境为由,以市公安局名义决定对其拘留审查,并关押于甲市某拘留所。汤姆森对该拘留审查决定不服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省政府认为汤姆森不构成非法入境,但属于超期居留,故仍决定拘留审查。汤姆森不服起诉。诉讼中,汤姆森因病去世。下列哪项说法正确?( )
A.对汤姆森的拘留审查,属于行政处罚
B.对汤姆森实施拘留审查时,应当当场告知汤姆森理由、依据
C.汤姆森对拘留审查决定不服,也可以直接以省公安厅为被告起诉
D.汤姆森对省政府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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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在下列哪些情形中,应当以县公安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A.县公安局所辖的某派出所冻结某企业银行账户20万元

    B.县公安局与县党委招商局联名对某企业罚款30万元

    C.经市公安局批准后,县公安局决定对外国人汤姆森拘留审查

    D.县公安局所辖的某派出所决定给予刘某1000元罚款


    正确答案:ABC
    100.【答案】ABC 【考点】 行政主体资格及被告的确认【解析】 行政诉讼被告一般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对派出机构的行政行为不服的,以设立派出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如果派出机构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享确某项行政职权则直接以该派出机关或派出机构为被告。派出所可以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和警告,所以A选项中派出所冻结行为属于种类越权,应以公安局为被告,而D选项中处以l000元的行为属于幅度越权,仍然以派出所为被告。因此A项正确,D项错误。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B选项中县公安局和县党委招商局联名作出处罚决定,而县党委本身并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所以本案中应以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县公安局为被告。《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9条规定,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C项中由市公安局批准,而在生效处理决定上署名的仍然是县公安局,所以应以县公安局为被告,C选项是正确的。

  • 第2题:

    市公安局在行政复议中维持了县公安局对袁某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袁某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法院在审查治安拘留5日处罚为合法性的同时,应当一并审查市公安局复议程序的合法性
    B.市公安局和县公安局应当对治安拘留5日处罚和复议程序的合法性共同承担举证责任
    C.法院对治安拘留5日处罚作出判决的同时,应当对市公安局的复议决定一并作出相应判决
    D.如法院判决撤销治安拘留5日处罚和市公安局维持复议决定的,法院应当判决市公安局重新作出复议决定

    答案:A,C
    解析:
    考查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后的行政诉讼案件审理和裁判。参见《行政诉讼法》第79条、《行诉解释》第135条。

  • 第3题:

    甲市公安局经位于乙市的省公安厅批准后,以美国人汤姆森携妻女非法人境为由, 以市公安局名义决定对其拘留审查,并关押于甲市某拘留所。汤姆森对该拘留审査决定不服 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省政府认为汤姆森不构成非法人境,但属于超期居留,故仍决定拘 留审查。汤姆森不服起诉。诉讼中,汤姆森因病去世。下列哪项说法正确?( )
    A.对汤姆森的拘留审查,属于行政处罚
    B.对汤姆森实施拘留审查时,应当当场告知汤姆森理由、依据
    C.汤姆森对拘留审查决定不服,也可以直接以省公安厅为被告起诉
    D.汤姆森对省政府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B
    解析:
    考点:拘留审査的定性、程序以及救济途径
    讲解:限制人身自由的具体行政行为,要么是行政处罚,要么是行政强制措施。二 者的区分关键是前者的目的是惩罚,而后者不是。《出境入境管理法》第59条第1款规定: “对涉嫌违反出境人境管理的人员,可以当场盘问;经当场盘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 依法继续盘问:(一)有非法出境人境嫌疑的;(二)有协助他人非法出境人境嫌疑的; (三)外国人有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嫌疑的;(四)有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破坏社会公共 秩序或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嫌疑的。”第60条第1款规定:“外国人有本法第五十九条 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经当场盘问或者继续盘问后仍不能排除嫌疑,需要作进一步调查 的,可以拘留审査。”很显然,拘留审査的目的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进一步调查是否有 违反出境入境管理行为。故A项错误。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18条第5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当场告知当事 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据此,B项正 确。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外国人对依照本法规定对其实施的继续盘问、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该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据此,对外国人的拘留审査案件,是复议终局案件,即不可直接起诉, 也不得对复议决定起诉。故C、D项均错误。

  • 第4题:

    县公安局以段某殴打韩某为由,对段某决定拘留8日、罚款500元。段某缴纳罚款并被关押8日后,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但未提出赔偿请求。县政府经审查认定段某未殴打韩某。县政府的下列哪些做法正确?()

    A:撤销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
    B:撤销县公安局的拘留决定
    C:责令县公安局返还已收的罚款
    D:责令县公安局赔偿段某因拘留所受损失

    答案:A,B,C
    解析:
    段某未殴打韩某,故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无事实根据,县政府应予撤销。A、B项均应选。《行政复议法》第29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据此,被复议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且直接针对财物(而非针对行为或人身自由),复议机关才可依职权作出赔偿决定。故C项应选,D项排除。

  • 第5题:

    下列情形中,当事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是( )。

    A.甲公司不服市环保局对其作出的罚款决定
    B.王某不服所任职的市教育局对其作出的降级决定
    C.赵某不服市公安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
    D.乙公司不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决定

    答案:B
    解析:
    选项B:属于内部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 第6题:

    下列情形中,当事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是()。

    • A、甲公司不服市环保局对其作出的罚款决定
    • B、王某不服所任职的市教育局对其作出的降级决定
    • C、赵某不服市公安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
    • D、乙公司不服市工商局对其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决定

    正确答案:B

  • 第7题:

    某因琐事与乙某发生争吵,进而互殴。某市B区公安分局决定对甲某拘留10天,对乙某予以警告,甲某不服,向位于B区的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将对甲某的处罚改为拘留1天。甲某仍然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所学知识分析本案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正确答案:应当以市公安局为被告。因为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 第8题:

    无国籍人戴维斯在甲市下辖的乙县旅游期间,因强行冲闯警戒区并殴打执勤民警,被公安机关处以5日行政拘留。关于该拘留决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县公安局有权直接作出拘留决定
    • B、乙县公安局报经甲市公安局批准,作出拘留决定
    • C、由乙县公安局报甲市公安局决定
    • D、由乙县公安局层报省公安厅决定

    正确答案:A

  • 第9题:

    对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以()。

    • A、拘留审查
    • B、监视居住
    • C、遣送出境
    • D、没收财物

    正确答案:A,B,C

  • 第10题:

    问答题
    某因琐事与乙某发生争吵,进而互殴。某市B区公安分局决定对甲某拘留10天,对乙某予以警告,甲某不服,向位于B区的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将对甲某的处罚改为拘留1天。甲某仍然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所学知识分析本案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正确答案: 应当以市公安局为被告。因为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对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以()。
    A

    拘留审查

    B

    监视居住

    C

    遣送出境

    D

    没收财物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某县公安局在处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对张某作出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决定。张某不服,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经过审查认为,县公安局对张某的处罚偏重,作出变更拘留5天的处罚决定。张某仍然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甲市A区公安派出所以王某非法经营黑出租为由对其作出罚款2万的行政处罚决定,王某不服,向甲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甲市公安局在复议期限内未作出任何决定,王某遂以复议机关行政不作为为由向A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判决甲市公安局受理行政复议。则此案的被告是( )。 A.A区派出所 B.甲市公安局 C.甲市人民政府 D.A区派出所和甲市公安局


    正确答案:B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被告。故选B。

  • 第14题:

    共用题干
    某市甲县公安局以乙区居民段某殴打丙区居民韩某为由决定对段某行政拘留10日。段某不服向市公安局(住所地为丁区)申请复议。市公安局决定改为拘留5日、罚款500元。请回答下列1~5题:

    韩某以案件重大复杂为由直接向中级法院起诉,中级法院可以如何处理?(》
    A:指定丙区人民法院管辖
    B:决定自己审理
    C:书面告知韩某向甲县人民法院起诉
    D:书面告知韩某向丁区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中,市公安局的复议决定改变了原行为。《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据此,本案应由市公安局为被告。本案并非重大复杂案件,故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4条、第15条,由基层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本案可由原机关甲县公安局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由复议机关市公安局所在地法院管辖,即甲县法院、丁区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通说认为,被诉行政行为是行政拘留处罚,也可参照适用本条规定。本题被诉行政行为是复议机关市公安局的拘留、罚款决定。《行诉法解释》第9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据此,本案也可由原告段某所在地法院管辖。根据《行诉法解释》第9条第1款,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故本案也可由乙区法院管辖。


    韩某起诉的,原机关所在地甲县法院,复议机关所在地丁区法院均有权管辖。通说认为,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行政案件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1)被诉行政行为包括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行为;(2)起诉人是被决定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在本题,韩某未被拘留,故无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之情形。


    《行诉法解释》第10条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行政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均可提出管辖异议。韩某不服起诉,段某则为第三人,故段某有权提出管辖异议,A项错误。《行政诉讼法》对管辖权异议未作明确规定。故根据该法第101条,行政诉讼中的管辖权异议应适用《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127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据此,管辖权异议应当在答辩期内提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7条,答辩期为15日。故C项正确。注意:《行诉法解释》第10条关于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的规定作废。根据《行诉法解释》第63条第2款,D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21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据此,A项正确。在本题,段某、韩某起诉的对象只能是复议机关市公安局的复议决定,故只存在一个行政案件,不能由两个法院分别受理并审理、裁判,故B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23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据此,C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根据本题题干信息,本案应由乙区法院管辖,甲县法院不应当自己管辖,故应当移送管辖,D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以案件重大复杂为由或者认为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直接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在7日内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二)决定自己审理;(三)书面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根据该条第1项规定,A项正确。根据该条第2项规定,B项正确。根据该条第3项,C、D项正确。

  • 第15题:

    共用题干
    某市甲县公安局以乙区居民段某殴打丙区居民韩某为由决定对段某行政拘留10日。段某不服向市公安局(住所地为丁区)申请复议。市公安局决定改为拘留5日、罚款500元。请回答下列1~5题:

    段某不服向乙区法院起诉,韩某不服向甲县法院起诉。6月3日,乙区法院收到起诉状,并于次日立案。6月5日,甲县法院收到起诉状,并于次日立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由乙区人民法院管辖
    B:应由两法院分别受理并审理、裁判
    C:两法院发生管辖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D:甲县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将案件移送给乙区人民法院

    答案:A,C,D
    解析:
    本题中,市公安局的复议决定改变了原行为。《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据此,本案应由市公安局为被告。本案并非重大复杂案件,故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4条、第15条,由基层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本案可由原机关甲县公安局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由复议机关市公安局所在地法院管辖,即甲县法院、丁区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通说认为,被诉行政行为是行政拘留处罚,也可参照适用本条规定。本题被诉行政行为是复议机关市公安局的拘留、罚款决定。《行诉法解释》第9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据此,本案也可由原告段某所在地法院管辖。根据《行诉法解释》第9条第1款,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故本案也可由乙区法院管辖。


    韩某起诉的,原机关所在地甲县法院,复议机关所在地丁区法院均有权管辖。通说认为,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行政案件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1)被诉行政行为包括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行为;(2)起诉人是被决定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在本题,韩某未被拘留,故无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之情形。


    《行诉法解释》第10条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行政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均可提出管辖异议。韩某不服起诉,段某则为第三人,故段某有权提出管辖异议,A项错误。《行政诉讼法》对管辖权异议未作明确规定。故根据该法第101条,行政诉讼中的管辖权异议应适用《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127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据此,管辖权异议应当在答辩期内提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7条,答辩期为15日。故C项正确。注意:《行诉法解释》第10条关于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的规定作废。根据《行诉法解释》第63条第2款,D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21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据此,A项正确。在本题,段某、韩某起诉的对象只能是复议机关市公安局的复议决定,故只存在一个行政案件,不能由两个法院分别受理并审理、裁判,故B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23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据此,C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根据本题题干信息,本案应由乙区法院管辖,甲县法院不应当自己管辖,故应当移送管辖,D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以案件重大复杂为由或者认为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直接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在7日内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二)决定自己审理;(三)书面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根据该条第1项规定,A项正确。根据该条第2项规定,B项正确。根据该条第3项,C、D项正确。

  • 第16题:

    下列哪些选项决定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

    A:某县公安局以外国人某甲非法居留为由对其作出的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B:某市公安局以某乙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为由对其作出的罚款3万元的处罚决定
    C:某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对外国人某丙作出的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
    D:某县公安局对香港居民李某(具有中国国籍)的拘留审查决定

    答案:A,B,D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款第1项规定,A、B项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第36条,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4项,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故C项情形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D项拘留审查,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款第2项规定,应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第64条,外国人对依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对其实施的继续盘问、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该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其他境外人员对依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对其实施的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该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D项拘留审查针对的是香港居民,而非外国人,故不属于该条规定的复议终局情形。

  • 第17题:

    2011年2月12日,甲县公安局以扰乱办公秩序为由对李某行政拘留15日,执行结束后,李某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于2011年2月28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了原行政拘留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李某应当向甲县公安局提出国家赔偿请求
    • B、李某应当先向甲县公安局申请确认
    • C、甲县公安局应当在接到李某的赔偿申请后2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 D、如果甲县公安局在接到赔偿申请后2个月内未作出赔偿决定,李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A,C,D

  • 第18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问题。甲市乙县的张某因在乙、丙两县招摇撞骗,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乙县公安局给予拘留7天的处罚,张某不服向甲市公安局申请复议,甲市公安局将处罚结果变更为罚款300元。张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若法院认为甲市公安局变更处罚结果错误,判决撤销复议决定,则()。

    • A、法院应对原行政处罚直接进行审查
    • B、甲市公安局不能再就本案作出复议决定
    • C、法院应责令甲市公安局重新作出复议决定
    • D、甲市公安局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处罚结果变更基本相同的复议决定

    正确答案:C,D

  • 第19题:

    甲某因琐事与乙某发生争吵,进而互殴。某市B区公安分局决定对甲某拘留10天,对乙某予以警告,甲某不服,向位于B区的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将对甲某的处罚改为拘留1天。甲某仍然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所学行政诉讼相关知识分析本案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正确答案:应当以市公安局为被告
    《行政诉讼法》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因此应当以市公安局为被告。

  • 第20题:

    甲与乙发生争执,将乙打伤,当时鉴定为轻微伤。市公安局决定对甲处以行政拘留10天。2个月后,乙以鉴定结论有误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甲刑事责任,后经重新鉴定,乙的伤情构成轻伤,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甲拘役一个月。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被行政拘留的期间应当折抵刑期
    • B、市公安局作出拘留处罚决定后应 将甲送达拘留所执行
    • C、行政拘留决定由公安机关作出, 拘役判决由人民法院作出,故甲 行政拘留期间不得折抵刑期
    • D、甲行政拘留期间能否折抵刑期应 由人民法院酌定

    正确答案:A,B

  • 第21题:

    问答题
    甲某因琐事与乙某发生争吵,进而互殴。某市B区公安分局决定对甲某拘留10天,对乙某予以警告,甲某不服,向位于B区的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将对甲某的处罚改为拘留1天。甲某仍然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所学行政诉讼相关知识分析本案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正确答案: 应当以市公安局为被告
    《行政诉讼法》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因此应当以市公安局为被告。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下列情形中,当事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是(  )。[2016年真题]
    A

    甲公司不服市环保局对其作出的罚款决定

    B

    王某不服所任职的市教育局对其作出的降级决定

    C

    赵某不服市公安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

    D

    乙公司不服市工商局对其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决定


    正确答案: D
    解析:
    B项,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 第23题:

    单选题
    下列情形中,当事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是()。
    A

    甲公司不服市环保局对其作出的罚款决定

    B

    王某不服所任职的市教育局对其作出的降级决定

    C

    赵某不服市公安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

    D

    乙公司不服市工商局对其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决定


    正确答案: D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