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乙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经理张某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业务发包给不知情的乙公司,致使甲公司遭受损失。李某是甲公司股东,甲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下列关于李某保护甲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的途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张某 B.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张某 C.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乙公司 D.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乙公司

题目
甲公司、乙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经理张某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业务发包给不知情的乙公司,致使甲公司遭受损失。李某是甲公司股东,甲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下列关于李某保护甲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的途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张某
B.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张某
C.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乙公司
D.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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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股东代位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利益,由“监事会”提起诉讼。“监事”侵犯公司利益,由“董事会”提起诉讼。该题目中,张某是经理,因此需通过监事会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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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须经董事会通过,甲公司董事长李某未经董事会通过,擅自将公司资金借给乙公司,乙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资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不得将资金借贷给他人

    B.甲公司将资金借贷给他人必须经股东会通过

    C.李某的借贷行为无效

    D.以上都不对


    正确答案:D
    《公司法》第149条。

  • 第2题: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下列个人或企业中,与甲公司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是( )。

    A.甲公司监事张某之子

    B.甲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某

    C.甲公司总经理李某的弟弟自己创办的独资企业

    D.持有甲公司8%表决权资本的刘某控股的乙公司


    正确答案:C
    主要投资者个人和管理人员不包括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因此选项“A和B”不正确;甲公司总经理李某的弟弟自己创办的独资企业属于“受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关联方关系;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一个企业10%或以上表决权资本的个人投资者,因此,选项“D”不具有关联方关系。 

  • 第3题:

    (2012年)甲公司、乙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经理张某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业务发包给不知情的乙公司,致使甲公司遭受损失。李某是甲公司股东,甲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下列关于李某保护甲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的途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张某
    B.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张某
    C.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乙公司
    D.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乙公司

    答案:A
    解析:
    ( 1)选项 AB:“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利益:找监事会;( 2)选项 CD:乙公司为“不知情”的第三人,不应承担责任。

  • 第4题:

    张某是甲期货公司的副总经理;李某是该公司的客户。甲期货公司指派张某为李某提供交易服务。后张某离职到了乙期货公司工作,但甲期货公司和张某都没有将此情况告知李某。李某继续在甲期货公司交易,并继续把下达的指令交给张某,而张某并没有把收到的指令交回甲期货公司,导致了李某的损失。乙公司对此事完全知情并采取默认态度。张某以甲公司的名义与李某从事的一系列期货业务行为应当由( )责任。

    A.甲公司承担
    B.离任前由甲公司承担,离任后由乙公司承担
    C.张某承担
    D.离任前由甲公司承担,离任后由张某承担

    答案:A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非期货公司人员以期货公司名义从事期货交易行为,具备合同法第四十九条所规定的表见代理条件的,期货公司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在本题中,已离职张某继续以甲期货公司名义接收李某的交易指示属于表见代理。

  • 第5题:

    甲为一个国有独资公司,张某为甲公司的董事长,李某为该公司的经理。甲公司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委派李某兼任该公司的监事
    B.甲公司的章程规定本公司董事每届任期为4年,可连选连任
    C.张某经甲公司董事会的同意,在乙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经理一职
    D.甲公司设立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监事会成员为5人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国有独资公司。李某作为公司经理属于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甲公司的监事。所以选项A错误。国有独资公司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所以选项B错误。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本题中张某作为公司的董事长,只经董事会同意是不能担任其他公司的经理的。所以选项C错误。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所以选项D正确。

  • 第6题:

    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5%、15%、36%和44%,公司章程对股东会召开及表决的事项无特别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股东会召开和表决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张某、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 B、张某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 C、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
    • D、首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由赵某召集和主持

    正确答案:D

  • 第7题:

    甲公司拟在中小板上二市,乙公司为其控股股东,丙公司为乙公司全资子公司。李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Ⅰ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总经理 Ⅱ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和丙公司董事长 Ⅲ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监事会主席 Ⅳ李某可以兼任甲公司董事会秘书

    • A、Ⅱ
    • B、Ⅰ、Ⅲ
    • C、Ⅱ、Ⅲ
    • D、Ⅲ、Ⅳ

    正确答案:A

  • 第8题:

    单选题
    李某为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甲公司主要经营纺织品的生产业务。任职期间,李某私自开设了另外一个纺织品的生产加工企业,并与甲公司的客户乙公司进行交易。下列有关该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
    A

    李某的行为没有违反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

    B

    甲公司可以决定将其从事上述行为所得收入收归本公司所有

    C

    如果经过董事会同意的,李某可以从事该活动

    D

    甲公司可以决定撤销李某的行为,但是不能将其取得的收人归入本公司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9题:

    多选题
    甲公司拟在中小板上市,乙公司为其控股股东,丙公司为乙公司全资子公司。李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总经理

    B

    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和丙公司董事长

    C

    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监事会主席

    D

    李某可以兼任甲公司董事会秘书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 5%、 15%、36%和 44%,公司章程对股东会召开及表决的事项无特别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股东会召开和表决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张某、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B

    张某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C

    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

    D

    首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由赵某召集和主持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公司拟在中小板上二市,乙公司为其控股股东,丙公司为乙公司全资子公司。李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Ⅰ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总经理 Ⅱ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和丙公司董事长 Ⅲ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监事会主席 Ⅳ李某可以兼任甲公司董事会秘书
    A

    B

    Ⅰ、Ⅲ

    C

    Ⅱ、Ⅲ

    D

    Ⅲ、Ⅳ


    正确答案: D
    解析: Ⅰ、Ⅲ两项,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15年修订)第51条,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李某不得在乙公司担任高管。Ⅳ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6条规定,董事会秘书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创业板有相同规定。则除非公司章程有规定,总经理不能兼任董事会秘书。上交所和深交所主板无此规定。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公司、乙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经理张某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业务发包给不知情的乙公司,致使甲公司遭受损失。李某是甲公司股东,甲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下列关于李某保护甲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的途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张某

    B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张某

    C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乙公司

    D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乙公司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3题:

    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和张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了丁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公司出资40%,乙公司和丙公司各出资20%,张某和李某各出资10%。公司成立后,乙公司未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直接将自己10%的股份转让给丙公司。张某拟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陈某,书面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甲公司和李某表示同意,但都表示要购买张某的股份,乙公司一直不作回复,丙公司明确表示反对。张某与甲公司、李某和陈某谈判,甲公司、李某和陈某的出价均为20万元,甲公司和李某表示要分期支付,陈某同意一次性支付,张某遂将股份转让给陈某。陈某受让股权后,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更换公司董事,董事会不予理会,陈某要求丁公司购买自己的股份,丁公司拒绝,陈某起诉丁公司要求收购自己的股份,法院判决陈某败诉。丁公司总经理王某购买的新设备质次价高1,李某经调查了解到王某收受了对方公司的贿赂,李某向监事会反映,监事会迟迟不予答复。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2)张某将股份转让给陈某的做法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如果张某最终决定将股份转让给甲公司和李某,甲公司和李某对受让股份的比例协商不成,张某应如何转让?

    (3)法院判决陈某败诉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4)陈某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5)李某如何保护公司利益?


    正确答案:
    (1)合法。《公司法》第72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合法。《公司法》第72条第2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张某根据法律的规定,书面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甲公司和李某同意,乙公司迟迟不答复,视为同意,除张某外,4名股东有3名同意,张某可以将股份转让给陈某。虽然甲公司和李某主张优先购买权,但是陈某的条件优于甲公司和李某,所以张某可以将股份转让给陈某。
    张某将自己持有的10%股份转让给甲公司8%,转让给李某2%。
    (3)法院判决陈某败诉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法》第7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①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②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本题中董事会不依法召集股东会会议不属于股东要求公司收购自己股份的法定情形。
    (4)陈某有权要求监事会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监事会不召集的,陈某有权自行召集和主持。《公司法》第41条规定,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5)李某书面请求监事会以公司名义起诉王某,要求王某赔偿公司损失,监事会拒绝起诉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起诉,李某有权以自己名义起诉王某,要求王某赔偿公司损失。依据是《公司法》第152条规定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 第14题:

    甲公司拟在中小板上市,乙公司为其控股股东,丙公司为乙公司全资子公司。李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Ⅰ.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总经理
    Ⅱ.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和丙公司董事长
    Ⅲ.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监事
    Ⅳ.李某可以兼任甲公司董事会秘书

    A:Ⅱ
    B:Ⅰ、Ⅲ
    C:Ⅱ、Ⅲ、Ⅳ
    D:Ⅲ、Ⅳ

    答案:C
    解析: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15年修订)第51条,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李某不得在乙公司担任高管。(故Ⅰ项错误,Ⅱ、Ⅲ项正确)Ⅳ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6条规定,董事会秘书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创业板有相同规定。(故Ⅳ项正确)
      综上述C项符合题意。

  • 第15题:

    张某是甲期货公司的副总经理,李某是该公司的客户。甲期货公司指派张某为其提供交易服务。后张某离职到了乙期货公司工作,但甲期货公司和张某都没有将此情况告知李某。李某继续在甲期货公司交易,并继续把下达的指令交给张某,而张某并没有把收到的指令交回甲期货公司,导致了李某的损失。乙公司对此事完全知情并采取默认态度。在本案例中,()应承担该损失。

    A.甲期货公司
    B.乙期货公司
    C.张某
    D.张某和乙期货公司

    答案:A,C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期货侵权纠纷和无效的期货交易合同纠纷案件,应当根据各方当事人是否有过错,以及过错的性质、大小,过错和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确定过错方承担的民事责任。本案中,甲期货公司与张某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将该情况通知客户关系李某,未经通知后而对李某造成的损失,应当由甲期货公司和张某共同承担责任。

  • 第16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该公司经理王某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儿子小王经营的乙有限责任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使甲公司损失30万元,甲公司小股东张某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王某提起诉讼
    B.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王某提起诉讼
    C.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的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王某提起诉讼
    D.只有在张某的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王某提起诉讼

    答案:A
    解析:
    (1)选项ABC:“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时,先找“监事会”;(2)选项D:有限责任公司的任何一个股东均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不受1%的限制。

  • 第17题:

    李某是甲公司销售人员,负责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业务往来,李某从公司离职后,甲公司未通知乙公司李某离职一事,李某仍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合同,现李某卷款潜逃。乙公司向甲公司主张合同权利,问甲公司是否应当承担合同责任?()

    • A、甲公司应当承担合同责任
    • B、甲公司不应当承担合同责任
    • C、甲公司和李某对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D、乙公司只能向李某主张合同责任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甲公司拟在中小板上市,乙公司为其控股股东,丙公司为乙公司全资子公司。李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总经理
    • B、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和丙公司董事长
    • C、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监事会主席
    • D、李某可以兼任甲公司董事会秘书

    正确答案:B,C,D

  • 第19题:

    单选题
    甲公司拟在中小板上市,乙公司为其控股股东,丙公司为乙公司全资子公司。李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Ⅰ 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总经理 Ⅱ 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和丙公司董事长 Ⅲ 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监事 Ⅳ 李某可以兼任甲公司董事会秘书
    A

    B

    Ⅰ、Ⅲ

    C

    Ⅱ、Ⅲ、Ⅳ

    D

    Ⅲ、Ⅳ


    正确答案: B
    解析: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第51条,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李某不得在乙公司担任高管。(故Ⅰ项错误,Ⅱ、Ⅲ项正确) Ⅳ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6条规定,董事会秘书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创业板有相同规定。(故Ⅳ项正确) 综上述C项符合题意。

  • 第20题:

    单选题
    王某、刘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下列关于甲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

    甲公司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王某担任执行董事

    B

    甲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刘某担任监事

    C

    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经理

    D

    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监事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甲公司、乙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经理张某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将公司业务发包给不知情的乙公司,致使甲公司遭受损失。李某是甲公司股东,持有甲公司0.8%的股权,李某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拒绝。下列关于李某保护甲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

    李某可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张某,主张张某向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B

    李某可以公司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张某,主张张某向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C

    李某可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张某,主张张某直接向其承担民事责任

    D

    如果李某的诉求得到人民法院支持,则甲公司应当承担李某因参加诉讼支付的合理费用


    正确答案: B,D
    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关于甲公司要求李某和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李某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公司支付违约金

    B

    乙公司招用与甲公司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李某,如果给甲公司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

    乙公司已与李某签订劳动合同,甲公司无权要求李某承担违约责任

    D

    李某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正确答案: A,B
    解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招用与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公司、乙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经理张某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将公司业务发包给不知情的乙公司,致使甲公司遭受损失。李某是甲公司股东,甲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下列关于李某保护甲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的途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2012年真题]
    A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张某

    B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张某

    C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乙公司

    D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乙公司


    正确答案: A
    解析: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甲公司设监事会,因此李某应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CD两项,乙公司为不知情的第三人,不应承担责任。

  • 第24题:

    单选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张某违反公司章程规定与不知情的乙公司进行交易,给甲公司造成损失。王某是甲公司股东,甲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下列关于王某保护甲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的途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

    王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张某

    B

    王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张某

    C

    王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乙公司

    D

    王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乙公司


    正确答案: A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