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15 年4 月2 日,甲与乙约定:甲将一栋房屋出售给乙,房价60 万元。乙支付房屋价款,甲随后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产权移转登记。乙接收房屋作了装修,于2015 年5 月20 日出租给丙,租期为2 年。2015 年5 月29 日,甲因病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甲继承。小甲于2015 年6 月将该房屋卖给丁,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依据上述案情,请回答题。关于小甲和丁间的房屋买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交付标的物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要件 B.小甲须将所继承的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才能将其所有权转移给

题目
(二)2015 年4 月2 日,甲与乙约定:甲将一栋房屋出售给乙,房价60 万元。乙支付房屋价款,甲随后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产权移转登记。乙接收房屋作了装修,于2015 年5 月20 日出租给丙,租期为2 年。2015 年5 月29 日,甲因病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甲继承。小甲于2015 年6 月将该房屋卖给丁,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依据上述案情,请回答题。

关于小甲和丁间的房屋买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交付标的物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要件
B.小甲须将所继承的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才能将其所有权转移给丁
C.房屋所有权转移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时发生效力
D.该房屋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该房屋登记资料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B,C,D
解析:
《合同法》第130 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据此,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而不是实践合同,自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并生效。故A 选项错误;《物权法》第31 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故B 选项正确;《物权法》第14 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故C选项正确;《物权法》第18 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故D 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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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二)2015 年4 月2 日,甲与乙约定:甲将一栋房屋出售给乙,房价60 万元。乙支付房屋价款,甲随后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产权移转登记。乙接收房屋作了装修,于2015 年5 月20 日出租给丙,租期为2 年。2015 年5 月29 日,甲因病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甲继承。小甲于2015 年6 月将该房屋卖给丁,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依据上述案情,请回答题。

    如丁向乙、丙请求返还房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丁无权请求乙返还房屋
    B.丁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
    C.丁无权请求丙返还房屋
    D.丁有权请求丙返还房屋

    答案:B,C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31 条,若小甲将房屋登记到自己名下之后,小甲就可以处分该房屋。此时小甲将房屋出卖给丁,属于有权处分,小甲与丁间的买卖合同有效。同时,根据《物权法》第9 条的规定,因已给丁办理了过户登记,故丁取得房屋所有权。本题中,乙的占有为基于债权的有权占有,其对于甲和小甲构成有权占有,但乙对丁构成无权占有,所以,丁对乙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故A 选项错误;B 选项正确;《合同法》第229 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是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丙就是基于承租权占有该房屋,相对于丁为有权占有人,丁对丙不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故C 选项正确;D 选项错误。

  • 第2题:

    2015年4月2日,甲将一套自有房屋出卖给乙,乙支付了房款,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甲将房屋交付给乙使用。乙将房屋出租给丙,租期3年。后甲去世,仅有一继承人丁。丁继承房屋变更登记到自己名下后,将该房屋出卖给戊,办理了过户登记。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甲、乙房屋买卖合同没有登记,因此合同尚未生效
    B.丁将房屋出卖给戊属无权处分
    C.戊因善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D.戊可以要求丙返还房屋

    答案:A,B,C,D
    解析:
    《物权法》第15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办理登记并非合同生效的要件,因此A选项错误,当选;甲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丁是甲的唯一继承人。《物权法》第29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因此,丁因继承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将房屋出卖给戊属于有权处分。故B选项错误,当选。因丁是有权处分,则戊不可能是善意取得。C选项错误,当选。《物权法》第34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若丙是有权占有,则戊无权根据《物权法》第34条要求返还房屋;若丙无权占有,则戊有权根据《物权法》第34条要求返还房屋。《合同法》第229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因此,丙根据租赁合同的占有,是有权占有,戊并无返还原物请求权。D选项错误,当选。

  • 第3题:

    2015年4月2日,甲将一套自有房屋出卖给乙,乙支付了房款,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甲将房屋交付给乙使用。乙将房屋出租给丙,租期3年。后甲去世,仅有一继承人丁。丁继承房屋变更登记到自己名下后,将该房屋出卖给戊,办理了过户登记。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甲、乙房屋买卖合同没有登记,因此合同尚未生效
    B、丁将房屋出卖给戊属无权处分
    C、戊因善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D、戊可以要求丙返还房屋

    答案:A,B,C,D
    解析:
    《物权法》第15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办理登记并非合同生效的要件,因此A选项错误,当选;甲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丁是甲的唯一继承人。《物权法》第29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因此,丁因继承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将房屋出卖给戊属于有权处分。故B选项错误,当选。因丁是有权处分,则戊不可能是善意取得。C选项错误,当选。《物权法》第34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若丙是有权占有,则戊无权根据《物权法》第34条要求返还房屋;若丙无权占有,则戊有权根据《物权法》第34条要求返还房屋。《合同法》第229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因此,丙根据租赁合同的占有,是有权占有,戊并无返还原物请求权。D选项错误,当选。

  • 第4题:

    (2018年)2016年3月3日,甲、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将一套自有住房以市场价的80%出售给乙;甲为乙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但由甲继续租住,5年后再向乙交付。2016年3月9日,甲为已付清房款的乙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之后不久,甲拟赴国外探望女儿,于2016年5月6日将该房屋转租给丙,月租金5000元,租期3年。
    2016年10月10日,乙与丁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以上述住房作抵押,向丁银行贷款100万元,贷款期限1年。10月18日,双方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
    2017年8月8日,乙将上述住房出售给戊。双方订立买卖合同后,戊即支付了全部房款。因丙以租期尚未届满为由拒绝搬离,致乙无法向戊交付住房。乙也未为戊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2017年10月,借款到期。因乙不能清偿,丁银行欲行使抵押权。
    1.下列关于甲、乙之间合同约定的效力及案涉房屋权属变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2016年3月3日,乙取得房屋所有权
    B.甲、乙关于甲继续租住房屋5年的约定有效
    C.2016年3月9日,乙取得房屋所有权
    D.甲于5年后将房屋交付给乙时,乙才取得房屋所有权
    E.甲、乙关于房屋买卖的约定有效

    答案:B,C,E
    解析:
    (1)选项ACD: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2)选项B:租赁合同中,租期可由当事人约定,但约定的租期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期为6个月以上的,应订立书面合同;未采用书面合同的租赁,视为不定期租赁;(3)选项E: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第5题:

    2017年2月3日,甲继承了一套座落于市中心的房屋。2017年4月8日,甲因急需用钱,在尚未办理继承房屋产权登记的情况下,即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房屋卖给乙,并交给乙居住。2017年6月9日,甲将继承的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2017年6月15日,甲将该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2017年7月20日,丙受丁胁迫将房屋低价卖给丁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2017年8月22日,丁又将该房屋加价转手卖给戊,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戊不知丁胁迫丙)。戊请求乙腾退房屋遭拒,由此引发纠纷。

    2017年6月9日及以后,房屋所有权的变动情况有()。

    A.2017年6月15日,甲的房屋所有权绝对消灭
    B.2017年6月15日,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C.2017年6月9日,甲取得所继承房屋的所有权
    D.2017年7月20日,丁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E.2017年8月22日,戊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的占有子

    答案:B,D,E
    解析:
    选项A错误,绝对消灭,即所有权与其主体分离,而他人亦未取得该权利。相对消灭,即所有权与其主体分离,而由他人取得该权利。所有权转让,属于物权的相对消灭,不属于绝对消灭。选项B正确,6月15日,甲将该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丙基于合同行为取得所有权,属于继受取得。:选项C错误,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甲在2月3日就取得所有权,而不是6月9日才取得所有权。选项D正确,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7月20日,丁通过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而取得所有权。选项E正确,戊享有所有权,可以要求乙返还房屋。

  • 第6题:

    2017年2月3日,甲继承了一套座落于市中心的房屋。2017年4月8日,甲因急需用钱,在尚未办理继承房屋产权登记的情况下,即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房屋卖给乙,并交给乙居住。2017年6月9日,甲将继承的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2017年6月15日,甲将该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2017年7月20日,丙受丁胁迫将房屋低价卖给丁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2017年8月22日,丁又将该房屋加价转手卖给戊,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戊不知丁胁迫丙)。戊请求乙腾退房屋遭拒,由此引发纠纷
    2017年6月9日及之后,房屋所有权的变动情况有(  )。

    A.2017年6月15日,甲的房屋所有权绝对消灭
    B.2017年6月15日,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C.2017年7月20日,丁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D.2017年8月22日,戊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的占有
    E.2017年6月9日,甲取得所继承房屋的所有权

    答案:B,C,D
    解析:
    (1)所有权绝对消灭,即所有权与其主体分离,而他人亦未取得该权利;相对消灭,即所有权与其主体分离,而由他人取得该权利。甲将房屋过户给丙,丙取得所有权,甲的所有权相对消灭,选项A错误。(2)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是指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如买受人自出卖人处受让标的物所有权。丙和丁都是基于买卖合同而为的登记取得所有权,都属于继受取得,选项BC正确。(3)乙与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对房屋的占有属于基于债权的有权占有;而戊已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物权优先于债权,乙基于债权的占有不能对抗戊的所有权,戊可以请求乙腾退房屋,选项D正确。(4)因继承或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所以甲自2017年2月3日已经取得所有权,选项E错误。

  • 第7题:

    2016年3月3日,甲、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将一套自有住房以市场价的80%出售给乙;甲为乙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但由甲继续租住,5年后再向乙交付。2016年3月9日,甲为已付清房款的乙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之后不久,甲拟赴国外探望女儿,于2016年5月6日将该房屋转租给丙,月租金5000元,租期3年。
    2016年10月10日,乙与丁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以上述住房作抵押,向丁银行贷款100万元,贷款期限1年。10月18日,双方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
    2017年8月8日,乙将上述住房出售给戊。双方订立买卖合同后,戊即支付了全部房款。因丙以租期尚未届满为由拒绝搬离,致乙无法向戊交付住房。乙也未为戊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2017年10月,借款到期。因乙不能清偿,丁银行欲行使抵押权。


    下列关于甲、乙之间合同约定的效力及案涉房屋权属变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2016年3月3日,乙取得房屋所有权
    B.甲、乙关于甲继续租住房屋5年的约定有效
    C.2016年3月9日,乙取得房屋所有权
    D.甲于5年后将房屋交付给乙时,乙才取得房屋所有权
    E.甲、乙关于房屋买卖的约定有效

    答案:B,C,E
    解析:
    选项A、D错误,选项C正确,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选项B正确,租期可由当事人约定,但约定的租期不得超过20年。选项E正确,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 第8题:

    2017年2月3日,甲继承了一套座落于市中心的房屋。2017年4月8 日,甲因急需用钱,在尚未办理继承房屋产权登记的情况下,即与乙签订 买卖合同,将该房屋卖给乙,并交给乙居住。2017年6月9日,甲将继承 的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2017年6月15日,甲将该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所 有权移转登记。2017年7月20日,丙受丁胁迫将房屋低价卖给丁并完成了 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2017年8月22日,丁又将该房屋加价转手卖给戊, 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戊不知丁胁迫丙)。戊请求乙腾退房屋遭 拒,由此引发纠纷。

    2017年2月3日,甲对房屋的权利状态属于( )。

    A.已经原始取得房屋所有权
    B.所取得的房屋所有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C.已经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D.所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E.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答案:B,C
    解析:
    继承属于继受取得。甲因继承而取得房屋,无需办理登记即 可取得所有权,但未经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 第9题:

    2017年2月3日,甲继承了一套坐落于市中心的房屋。2017年4月8日,甲因急需用钱,在尚未办理继承房屋产权登记的情况下,即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房屋卖给乙,并交给乙居住。2017年6月9日,甲将继承的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2017年6月15日,甲将该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转移登记。2017年7月20日,丙受丁胁迫将房屋低价卖给丁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2017年8月22日,丁又将该房屋加价转售卖给戊,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戊不知道丁胁迫丙)。戊请求乙腾退房屋遭拒后,由此引发纠纷。
    2017年6月9日及以后,房屋所有权的变动情况有( )。


    A.2017年6月15日,甲的房屋所有权绝对消灭
    B.2017年6月15日,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C.2017年6月9日,甲取得所继承房屋的所有权
    D.2017年7月20日,丁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E.2017年8月22日,戊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的占有

    答案:B,D,E
    解析:
    选项A:所有权转让属于物权的相对消灭;
    选项B:甲将房屋过户登记给丙,丙基于合同行为取得所有权,是继受所得;
    选项C:因继承或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故甲在2月3日取得所有权;
    选项D:丁于7月20日通过过户登记取得所有权;
    选项E:成享有所有权,可以请求乙返还房屋。

  • 第10题:

    2015年4月2日,甲与乙约定:甲将一栋房屋出售给乙,房价60万元。乙支付房屋价款,甲随后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产权移转登记。乙接收房屋作了装修,于2015年5月20日出租给丙,租期为2年。2015年5月29日,甲因病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甲继承。小甲于2015年6月将该房屋卖给丁,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 关于小甲和丁间的房屋买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交付标的物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要件
    • B、小甲须将所继承的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才能将其所有权转移给丁
    • C、房屋所有权转移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时发生效力
    • D、该房屋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该房屋登记资料

    正确答案:B,C,D

  • 第11题:

    多选题
    2015年4月2日,甲与乙约定:甲将一栋房屋出售给乙,房价60万元。乙支付房屋价款,甲随后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产权移转登记。乙接收房屋作了装修,于2015年5月20日出租给丙,租期为2年。2015年5月29日,甲因病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甲继承。小甲于2015年6月将该房屋卖给丁,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 如甲生前或甲死后其继承人小甲欲出卖房屋前向乙请求返还房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甲无权请求乙返还房屋

    B

    甲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

    C

    小甲无权请求乙返还房屋

    D

    小甲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2015年4月2日,甲与乙约定:甲将一栋房屋出售给乙,房价60万元。乙支付房屋价款,甲随后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产权移转登记。乙接收房屋作了装修,于2015年5月20日出租给丙,租期为2年。2015年5月29日,甲因病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甲继承。小甲于2015年6月将该房屋卖给丁,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 关于小甲和丁间的房屋买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交付标的物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要件

    B

    小甲须将所继承的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才能将其所有权转移给丁

    C

    房屋所有权转移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时发生效力

    D

    该房屋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该房屋登记资料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共用题干
    2007年4月2日,王某与丁某约定:王某将一栋房屋出售给丁某,房价20万元。丁某支付房屋价款后,王某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产权移转登记。丁某接收房屋作了装修,于2007年5月20日出租给叶某,租期为2年。2007年5月29日,王某因病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王继承。小王于2007年6月将该房屋卖给杜某,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请回答94-96题。

    关于小王和杜某间的房屋买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交付标的物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要件
    B:小王须将所继承的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才能将其所有权转移给杜某
    C:房屋所有权转移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D:该房屋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该房屋登记资料

    答案:B,C,D
    解析:
    丁某虽未办理过户登记,还不是房屋所有权人,但其基于和王某的买卖合同,有权占有房屋,王某无权要求返还。小王作为王某的继承人,继承了其全部遗产,继承合同债权就应清偿相对应的合同债务,因此同样无权要求返还。AC正确。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此杜某已经成为所有权人,享有原物返还请求权。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选BC。


    买卖合同为诺成合同,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合同义务,非买卖合同有效要件,A项错误。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但若要处分该物权时,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所以B项正确。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所以C项正确。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登记资料查询、复制权,D项也正确。

  • 第14题:

    共用题干
    2007年4月2日,王某与丁某约定:王某将一栋房屋出售给丁某,房价20万元。丁某支付房屋价款后,王某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产权移转登记。丁某接收房屋作了装修,于2007年5月20日出租给叶某,租期为2年。2007年5月29日,王某因病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王继承。小王于2007年6月将该房屋卖给杜某,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请回答94-96题。

    如王某生前或王某死后其继承人小王欲出卖房屋前向丁某请求返还房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王某无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B:王某有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C:小王无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D:小王有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答案:A,C
    解析:
    丁某虽未办理过户登记,还不是房屋所有权人,但其基于和王某的买卖合同,有权占有房屋,王某无权要求返还。小王作为王某的继承人,继承了其全部遗产,继承合同债权就应清偿相对应的合同债务,因此同样无权要求返还。AC正确。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此杜某已经成为所有权人,享有原物返还请求权。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选BC。


    买卖合同为诺成合同,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合同义务,非买卖合同有效要件,A项错误。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但若要处分该物权时,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所以B项正确。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所以C项正确。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登记资料查询、复制权,D项也正确。

  • 第15题:

    2017年2月3日,甲继承了一套座落于市中心的房屋。2017年4月8 日,甲因急需用钱,在尚未办理继承房屋产权登记的情况下,即与乙签订 买卖合同,将该房屋卖给乙,并交给乙居住。2017年6月9日,甲将继承 的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2017年6月15日,甲将该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所 有权移转登记。2017年7月20日,丙受丁胁迫将房屋低价卖给丁并完成了 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2017年8月22日,丁又将该房屋加价转手卖给戊, 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戊不知丁胁迫丙)。戊请求乙腾退房屋遭 拒,由此引发纠纷。

    2017年4月8日,乙对房屋的占有事实及权利状态属于( )。

    A.善意占有
    B.他主占有
    C.有权占有
    D.直接占有
    E.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答案:C,D,E
    解析:
    乙是基于与甲的买卖合同而占有,是有权占有,不是无权占 有中的善意占有。房屋已经交付,乙直接占有该房屋,是直接占有。乙是 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是自主占有,不是他主占有。因为未办理登记,乙没 有取得所有权。

  • 第16题:

    2017年2月3日,甲继承了一套座落于市中心的房屋。2017年4月8日,甲因急需用钱,在尚未办理继承房屋产权登记的情况下,即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房屋卖给乙,并交给乙居住。2017年6月9日,甲将继承的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2017年6月15日,甲将该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2017年7月20日,丙受丁胁迫将房屋低价卖给丁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2017年8月22日,丁又将该房屋加价转手卖给戊,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戊不知丁胁迫丙)。戊请求乙腾退房屋遭拒,由此引发纠纷。


    2017年2月3日,甲对房屋的权利状态属于()。

    A.已经原始取得房屋所有权
    B.所取得的房屋所有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C.已经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D.所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E.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答案:B,C
    解析:
    选项A错误,选项C正确,继承取得属于继受取得。
    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甲因继承而取得房屋,无需办理登记即可取得所有权,但未经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选项E错误,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 第17题:

    2017年2月3日,甲继承了一套座落于市中心的房屋。2017年4月8 日,甲因急需用钱,在尚未办理继承房屋产权登记的情况下,即与乙签订 买卖合同,将该房屋卖给乙,并交给乙居住。2017年6月9日,甲将继承 的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2017年6月15日,甲将该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所 有权移转登记。2017年7月20日,丙受丁胁迫将房屋低价卖给丁并完成了 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2017年8月22日,丁又将该房屋加价转手卖给戊, 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戊不知丁胁迫丙)。戊请求乙腾退房屋遭 拒,由此引发纠纷。

    2017年6月9日及以后,房屋所有权的变动情况有( )。

    A.2017年6月15日,甲的房屋所有权绝对消灭
    B.2017年6月15日,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C.2017年6月9日,甲取得所继承房屋的所有权
    D.2017年7月20日,丁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E.2017年8月22日,戊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的占有

    答案:B,D,E
    解析:
    所有权转让,属于物权的相对消灭,不是绝对消灭;选项A 错误。6月15日,甲将房屋过户登记给丙,丙基于合同行为属于所有权, 这是继受取得,选项B正确。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 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因此甲在2月3日就取得所有权,而不是6月9日 才取得所有权;选项C错误。7月20日,丁通过过户登记而取得所有权, 选项D正确。戊享有所有权,可以要求乙返还房屋,选项E正确。

  • 第18题:

    (2018年)2017年2月3日,甲继承了一套坐落于市中心的房屋。2017年4月8日,甲因急需用钱,在尚未办理继承房屋产权登记的情况下,即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房屋卖给乙,并交给乙居住。2017年6月9日,甲将继承的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2017年6月15日,甲将该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2017年7月20日,丙受丁胁迫将房屋低价卖给丁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2017年8月22日,丁又将该房屋加价转手卖给戊,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戊不知丁胁迫丙)。戊请求乙腾退房屋遭拒,由此引发纠纷。
    2017年2月3日,甲对房屋的权利状态属于( )。

    A.已经原始取得房屋所有权
    B.所取得的房屋所有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C.所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D.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E.已经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答案:B,E
    解析:
    (1)选项AE: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是指非依他人既存的权利而是基于法律规定直接取得所有权;继受取得是指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通过继承取得所有权属于继受取得。(2)选项D: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所以甲已经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

  • 第19题:

    2017年2月3日,甲继承了一套座落于市中心的房屋。2017年4月8日,甲因急需用钱,在尚未办理继承房屋产权登记的情况下,即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房屋卖给乙,并交给乙居住。2017年6月9日,甲将继承的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2017年6月15日,甲将该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2017年7月20日,丙受丁胁迫将房屋低价卖给丁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2017年8月22日,丁又将该房屋加价转手卖给戊,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戊不知丁胁迫丙)。戊请求乙腾退房屋遭拒,由此引发纠纷。

    2017年4月8日,乙对房屋的占有事实及权利状态属于()。

    A.善意占有
    B.他主占有
    C.有权占有
    D.直接占有
    E.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答案:C,D,E
    解析:
    选项A错误,选项C正确,乙是基于与甲的买卖合同而占有,是有权占有,不是善意占有。选项B错误,乙是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是自主占有,不是他主占有。选项D正确,房屋已经交付,乙直接占有该房屋,是直接占有。选项E正确,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为未办理登记,所以乙尚未取得所有权。

  • 第20题:

    (2018年)2017年2月3日,甲继承了一套坐落于市中心的房屋。2017年4月8日,甲因急需用钱,在尚未办理继承房屋产权登记的情况下,即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房屋卖给乙,并交给乙居住。2017年6月9日,甲将继承的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2017年6月15日,甲将该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2017年7月20日,丙受丁胁迫将房屋低价卖给丁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2017年8月22日,丁又将该房屋加价转手卖给戊,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戊不知丁胁迫丙)。戊请求乙腾退房屋遭拒,由此引发纠纷。
    2017年6月9日及之后,房屋所有权的变动情况有( )。

    A.2017年6月15日,甲的房屋所有权绝对消灭
    B.2017年6月15日,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C.2017年7月20日,丁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D.2017年8月22日,戊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的占有
    E.2017年6月9日,甲取得所继承房屋的所有权

    答案:B,C,D
    解析:
    (1)所有权绝对消灭,即所有权与其主体分离,而他人亦未取得该权利;相对消灭,即所有权与其主体分离,而由他人取得该权利。甲将房屋过户给丙,丙取得所有权,甲的所有权相对消灭,选项A错误。(2)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是指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如买受人自出卖人处受让标的物所有权。丙和丁都是基于买卖合同而为的登记取得所有权,都属于继受取得,选项BC正确。(3)乙与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对房屋的占有属于基于债权的有权占有;而戊已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物权优先于债权,乙基于债权的占有不能对抗戊的所有权,戊可以请求乙腾退房屋,选项D正确。(4)因继承或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所以甲自2017年2月3号已经取得所有权,选项E错误。

  • 第21题:

    (2018年)2017年2月3日,甲继承了一套坐落于市中心的房屋。2017年4月8日,甲因急需用钱,在尚未办理继承房屋产权登记的情况下,即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房屋卖给乙,并交给乙居住。2017年6月9日,甲将继承的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2017年6月15日,甲将该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2017年7月20日,丙受丁胁迫将房屋低价卖给丁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2017年8月22日,丁又将该房屋加价转手卖给戊,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戊不知丁胁迫丙)。戊请求乙腾退房屋遭拒,由此引发纠纷。
    2017年4月8日,乙对房屋的占有事实及权利状态属于( )。

    A.善意占有
    B.他主占有
    C.直接占有
    D.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E.有权占有

    答案:C,D,E
    解析:
    (1)选项AE: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是对无权占有的分类。有权占有,是指基于本权即基于法律上的原因而为的占有。乙通过和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取得对房屋的占有属于有权占有。(2)选项B:自主占有,是指以所有的意思为占有,如买受人对标的物的占有。他主占有,指不以所有的意思为占有,如借用人对借用物的占有。乙作为房屋买受人,占有状态为自主占有。(3)选项C:直接占有是占有人事实上占有其物,乙已经入住该房屋,所以属于直接占有。(4)选项D: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甲仅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而未办理过户登记,所以乙仍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 第22题:

    多选题
    2015年4月2日,甲与乙约定:甲将一栋房屋出售给乙,房价60万元。乙支付房屋价款,甲随后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产权移转登记。乙接收房屋作了装修,于2015年5月20日出租给丙,租期为2年。2015年5月29日,甲因病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甲继承。小甲于2015年6月将该房屋卖给丁,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 如丁向乙、丙请求返还房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丁无权请求乙返还房屋

    B

    丁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

    C

    丁无权请求丙返还房屋

    D

    丁有权请求丙返还房屋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2017年4月1日,王某与丁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王某将其房屋出售给丁某,房价120万元。丁某支付房屋价款后,王某于2017年4月10日向丁某交付了房屋,但双方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登记。 丁某对房屋进行了简单装修,于2017年4月20日将该房屋出租给叶某,租期为2年。 2017年6月1日,王某因病突然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王继承,小王于2017年6月5日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自己的名下。2017年6月10日,小王将该房屋作价130万元卖给杜某,双方于当日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2017年7月1日,杜某要求叶某返还该房屋,遭到叶某的拒绝。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丁某是否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丁某尚未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根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