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市钢铁厂与乙市物资公司在丙市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乙市物资公司签发了一张乙市工商银行支付的汇票,钢铁厂持票兑现遭银行拒绝,理由是该汇票发票人签章系伪造。钢铁厂如要提起票据权利诉讼,下列法院有管辖权的是(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购销合同中协议选择的管辖法院

题目
甲市钢铁厂与乙市物资公司在丙市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乙市物资公司签发了一张乙市工商银行支付的汇票,钢铁厂持票兑现遭银行拒绝,理由是该汇票发票人签章系伪造。钢铁厂如要提起票据权利诉讼,下列法院有管辖权的是( )。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购销合同中协议选择的管辖法院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特殊地域管辖——票据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民事诉讼法》规定,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的票据支付地与被告住所地都在乙市,因此,由乙市法院管辖。
更多“甲市钢铁厂与乙市物资公司在丙市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乙市物资公司签发了一张乙市工商银行支付的汇票,钢铁厂持票兑现遭银行拒绝,理由是该汇票发票人签章系伪造。钢铁厂如要提起票据权利诉讼,下列法院有管辖权的是( )。”相关问题
  • 第1题:

    张某住在甲市,驾车出游过程中,在丙市撞到了住所地在乙市的王某,王某被送到离出事地点最近的丁市医院。不久后乙因救治无效而在丁市医院死亡。试问:王某的妻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下列法院中没有管辖权的是?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答案:B
    解析:
    【 解析】B。本题考查侵权行为地的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28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意见》第28条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本题中,甲市是被告住所地,丙市是侵权行为发生地,丁市是侵权结果发生地,这些地方所在的法院都有管辖权。而乙市是原告住所地,其所在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 第2题:

    天虹公司位于甲市A区,其股东张某位于乙市B区,李某位于丙市C区,因利润分配问题与公司产生争议,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问对该诉讼有管辖权的是:( )
    A.甲市A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B.乙市B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C.丙市C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D.以上法院均有管辖权


    答案:A
    解析:
    考点:管辖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26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体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诉讼中,如债权人、股东诉公司的情况下,由于债权人、股东可能因为协议管辖或者章程中约定管辖法院各不相同而四处起诉但因为诸多涉案事实如公司章程、公司账目、资产负债情况、股东名册等信息均需到公司内部调取,不同地区的法院受理案件后,又集中到公司调査取证,既是司法资源的巨大浪费,也不符合高效、快捷的诉讼理念,更不利于当事人诉讼。本案作为有关分配利润的公司i诉讼,应当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答案选A。

  • 第3题:

    案情:
    A市的甲和B市的乙达成协议,由甲交给乙1张银行承兑汇票,金额400万元。其中200万元用于偿还原先所欠债务,200万元用于联营投资。3天后,甲、乙和A市的丙银行3家达成协议,由丙银行出具银行承兑汇票400万元给乙,乙将400万元资金一次性汇入丙银行存储。协议达成后,丙银行开出银行承兑汇票400万元给了乙。但是乙并未划款给丙却持这张汇票到了B市的丁银行办理质押贷款400万元,并由B市公证处出具公证书。这时,丁银行几次向丙银行查询所出汇票的真伪,在得到准确有效答复后贷款400万元给乙。丙银行在收不到资金的情况下,便派人去函索要所开汇票。在该汇票将到期的前两天,丙银行和甲以乙不按协议划款为由要求退票,丁银行以乙拖欠贷款逾期不还为由分别向A、B二市法院起诉,二市法院竞相冻结该汇票。B市法院抢先实现,但A市法院先行认定汇票无效并且判决由乙赔偿有关损失、丁银行退还汇票给丙银行。乙已经丧失偿债能力,贷款质押汇票又难以兑付,丁银行400万元贷款面临损失的危险。
    问题:
    (1)该汇票是否有效?为什么?
    (2)丙银行和甲的诉讼理由是否应予支持?丁银行是否应返还汇票?为什么?
    (3)丁银行是否可以就汇票实行其质押权?为什么?
    (4)应该由哪个法院判决?该如何判决?


    答案:
    解析:
    (1)该汇票有效。因为根据《票据法》第10条的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要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本案中甲签发4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给乙,其中200万元用于偿还原先所欠乙的债务,另外200万元用作联营投资,都属于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并不违法。至于后来甲、乙、丙三方达成的协议,即乙应将400万元资金一次性汇入丙银行存储,实质上是丙银行对乙提出条件作为自己承兑该汇票的对价。这在《票据法》上没有任何规定,因而不受《票据法》的保护。因此,乙后来违反了这个三方协议,也不会对该汇票的效力产生任何影响。只要该汇票的记载事项符合《票据法》的要求,甲作为出票人就应当对乙承担担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义务,丙银行作为承兑人也承担付款之责。
    (2)丙银行和甲的诉讼理由不应支持,丁银行不应返还汇票。因为虽然乙违反了其和甲、丙的三方协议,但是汇票是有效的,而且已被乙用作贷款的质押物。丙银行作为承兑人应当承担付款责任。甲、丙只能根据违约追究乙的民事责任,要求乙赔偿损失,而不能要求乙返还汇票。由于丁银行与乙之间的质押是合法有效的,故丁银行也没有返还汇票的义务。
    (3)丁银行可以就该汇票实行其质押权。因为既然丁银行与乙之间的质押是合法有效的,在乙不能到期还款时,丁银行当然可以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就质押物行使其质押权。
    (4)应该由B市法院进行判决。B市法院可以判决丙银行依照汇票文义付款。鉴于乙已经无力偿还银行的贷款,而丁银行握有该汇票作抵押,丙银行应当向丁银行支付400万元。

  • 第4题:

    2018年4月5日,甲市的张某与乙市的A公司在丙市签订了一份价款为10
    万元的芒果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张某于4月20日将该批芒果运送至丁市的A公司仓库。后因张某交付的部分芒果质量不合格,双方发生纠纷,A公司拟提起诉讼,已知双方未约定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对该纠纷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有()。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答案:A,D
    解析: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选项 A)或者合同履行地(选项 D)的人民法院管辖。

  • 第5题:

    甲市的某艺术家A与乙市的商人B签定了一个油画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在丙市履行合同即交付油画,后因该艺术家的原因导致该合同未能履行。该商人B提起了诉讼。此案应当由哪个法院予以管辖()

    • A、甲市人民法院
    • B、乙市人民法院
    • C、丙市人民法院
    • D、甲乙丙市三市的法院对于本案均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A

  • 第6题:

    甲市某明星A与乙市商人B签订了一个演唱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在丙市履行合同即在丙市开一次演唱会,后因明星的原因导致该合同未能履行。该商人B提起了诉讼。此案应当由哪个法院予以管辖()

    • A、甲市人民法院
    • B、乙市人民法院
    • C、丙市人民法院
    • D、甲乙丙三市的法院对于本案均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A

  • 第7题:

    甲市的某书店与乙市的某出版社签订了一个购书合同,双方约定在两市之间的丙市交付此批图书。后因出版社的原因,该合同未能履行。该书店提起诉讼。此案应由下列哪一个法院管辖()

    • A、甲市人民法院
    • B、乙市人民法院
    • C、丙市人民法院
    • D、以上法院均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B

  • 第8题:

    甲市钢铁厂与乙市物资公司在丙市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乙市物资公司签发了一张乙市工商银行支付的汇票,钢铁厂持票兑现遭银行拒绝,理由是该汇票发票人签章系伪造。钢铁厂如要提起票据权利诉讼,下列法院有管辖权的是()

    • A、甲市法院
    • B、乙市法院
    • C、丙市法院
    • D、购销合同中协议选择的管辖法院

    正确答案:B

  • 第9题:

    单选题
    甲市钢铁厂与乙市物资公司在丙市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乙市物资公司签发了一张乙市工商银行支付的汇票,钢铁厂持票兑现遭银行拒绝,理由是该汇票发票人签章系伪造。钢铁厂如要提起票据权利诉讼,下列法院有管辖权的是()
    A

    甲市法院

    B

    乙市法院

    C

    丙市法院

    D

    购销合同中协议选择的管辖法院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特殊地域管辖——票据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民事诉讼法》规定,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的票据支付地与被告住所地都在乙市,因此,由乙市法院管辖。 【该题针对“民事诉讼特殊地域管辖”知识点进行考核】

  • 第10题:

    单选题
    A的户籍所在地在甲市,经常居住地在乙市。2013年2月,A与B在丙市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中未约定纠纷管辖法院,后因B未将货物如约在乙市交付给A而发生纠纷,A欲起诉B,此时B已因诈骗被监禁于丁市监狱。下列对合同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

    甲市法院

    B

    乙市法院

    C

    丙市法院

    D

    丁市法院


    正确答案: B
    解析: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乙市)人民法院管辖。

  • 第11题:

    多选题
    北京市海淀区的甲公司向北京市朝阳区的乙公司开具了一张100万元的汇票以支付货款,该汇票上载明的付款地为北京市东城区的某丁商银行。后乙公司将汇票背书给北京市西城区的丙公司,丙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北京市东城区某工商银行提示承兑,银行以汇票存在瑕疵为由而拒绝承兑。丙公司遂以乙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有()。
    A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B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C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D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E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诉讼特别地域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12题:

    多选题
    甲市的A公司与乙市的B公司在丙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合同履行地在丁市,后因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A公司诉至法院。对该诉讼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  )。[2013年真题]
    A

    甲市人民法院

    B

    乙市人民法院

    C

    丙市人民法院

    D

    丁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13题:

    甲与乙在A市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约定在B市履行该合同。甲居住在B市,乙户籍所在地为C市,2013年6月已将户籍迁出,欲迁入D市,但一直未入户,乙从2013年6月一直居住在D市。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2014年4月,甲起诉乙。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A:A市
    B:B市
    C:C市
    D:D市

    答案:B,C
    解析:
    【考点】合同的管辖。详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根据《民诉法解释》第7条规定,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BC正确。

  • 第14题:

    甲市的王某到乙市旅游与丙市的张某发生冲突将张某打成轻伤,乙市公安局为了防止王某逃走而对王某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王某对该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下列关于管辖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王某可以向甲市法院提起诉讼
    B.王某可以向乙市法院提起诉讼
    C.王某可以向丙市法院提起诉讼
    D.若王某分别向甲市和乙市的法院提起诉讼,则应该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答案:C
    解析:
    (1)选项ABC: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选项D: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 第15题:

    A 的户籍所在地在甲市,经常居住地在乙市。 A 与 B 在丙市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中未约定纠纷管辖法院,后因 B 未将货物如约在乙市交付给 A 而发生纠纷, A 欲起诉 B ,此时 B 已因诈骗被监禁于丁市监狱。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对合同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答案:B
    解析: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乙市)人民法院管辖。

  • 第16题:

    甲市的A公司与乙市的B公司在丙市签订施工合同,该工程位于丁市。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则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市人民法院。

    A.甲 B.乙 C.丙 D. 丁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诉讼的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本案中,施工合同产生的纠纷,由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第17题:

    甲市化肥厂与乙市农资公司签订一份化肥购销合同,后因质量问题,乙市农资公司先向乙市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市法院受理后,向甲市化肥厂发出应诉通知。甲市化肥厂对乙市法院管辖有异议,应当在()提出。

    • A、法庭辩论结束前
    • B、庭审准备阶段
    • C、提交答辩状期间
    • D、随时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甲市的A公司与乙市的B公司在丙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合同履行地在丁市,后因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A公司诉至法院。对该诉讼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

    • A、甲市人民法院
    • B、乙市人民法院
    • C、丙市人民法院
    • D、丁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D

  • 第19题:

    A市的甲和B市的乙达成协议,由甲交给乙1张银行承兑汇票,金额400万元。其中200万元用于偿还原先所欠债务,200万元用于联营投资。3天后,甲、乙和A市的丙银行3家达成协议,由丙银行出具银行承兑汇票400万元给乙,乙将400万元资金一次性汇入丙银行存储。协议达成后,丙银行开出银行承兑汇票400万元给了乙,但是乙并未划款给丙,却持这张汇票到了B市的丁银行办理质押贷款400万元,并由B市公证处出具公证书。这时,丁银行几次向丙银行查询所出汇票的真伪,在得到准确有效答复后贷款400万元给乙。丙银行在收不到资金的情况下,便派人去函索要所开汇票。在该汇票将到期的前两天,丙银行和甲以乙不按协议划款为由要求退票,丁银行以乙拖欠贷款逾期不还为由分别向A、B二市法院起诉,二市法院竞相冻结该汇票,B市法院抢先实现,但A市法院先行认定汇票无效,并且判决由乙赔偿有关损失,丁银行退还汇票给丙银行。乙已经丧失偿债能力,贷款质押汇票又难以兑付,丁银行400万元贷款面临损失的危险。丙银行和甲的诉讼理由是否应予支持?丁银行是否应返还汇票?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丙银行和甲的诉讼理由不应支持,丁银行不应返还汇票。因为虽然乙违反了其和甲、丙的三方协议,但是汇票是有效的,而且已被乙用来作为贷款的质押物。丙银行作为承兑人,应当承担付款责任。甲、丙只能根据违约追究乙的民事责任,要求乙赔偿损失,而不能要求乙返还汇票。由于丁银行与乙之间的质押是合法有效的,故丁银行也没有返还汇票的义务。

  • 第20题:

    问答题
    2009年9月20日,市机械加工公司(位于A市甲区)与市机电公司(位于A市乙区)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约定市机械加工公司在其住所地为市机电公司生产一套设备,设备款为500万元。2009年10月30日,经设备质量检验,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市机电公司支付了350万元设备款,还差150万元未付。市机械加工公司多次索要该笔货款,但市机电公司迟迟不予以答复。后该机电公司与市电子公司(位于A市丙区)合并成立市电子机电公司(位于A市乙区),为此,市机械加工公司又向市电子机电公司索要拖欠的设备款,遭拒绝。根据所给案情资料,回答以下问题:市机械加工公司向乙区法院提起诉讼,乙区法院依法受理后,市电子机电公司又向甲区法院提起诉讼。乙区法院和甲区法院对本案是否有管辖权?甲区法院对于市电子机电公司的起诉,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乙区法院和甲区法院对于本案均有管辖权,因为在本案中,乙区法院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而甲区法院则是约定的履行地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两个法院对该案均有管辖权。对于市电子机电公司的起诉,甲区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因为乙区法院作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受理该案件,故甲区法院不得重复受理案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北京市海淀区的甲公司向北京市朝阳区的乙公司开具了一张100万元的汇票以支付货款,该汇票上载明的付款地为北京市东城区的某工商银行。后乙公司将汇票背书给北京市西城区的丙公司,丙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北京市东城区某工商银行提示承兑,银行以汇票存在瑕疵为由而拒绝承兑。丙公司遂以乙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有()
    A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B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C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D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E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诉讼特别地域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该题针对“民事诉讼特殊地域管辖”知识点进行考核】

  • 第22题:

    单选题
    A的户籍地在甲市,经常居住地是乙市,2013年2月,A与B在丙市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中未约定纠纷管辖法院,后因B未将货物如约在乙市交付给A而发生纠纷,A欲起诉B,此时B已因诈骗被监禁于丁市监狱。下列对合同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

    甲市法院

    B

    乙市法院

    C

    丙市法院

    D

    丁市法院


    正确答案: A
    解析: 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以及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乙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管辖。

  • 第23题:

    多选题
    2015年4月5日,甲市的张某与乙市的A公司在丙市签订了一份价款为10万元的芒果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张某于4月20日将该批芒果运送至丁市的A公司仓库。后因张某交付的部分芒果质量不合格,双方发生纠纷,A公司拟提起诉讼,已知双方未约定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对该纠纷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有(  )。
    A

    甲市法院

    B

    乙市法院

    C

    丙市法院

    D

    丁市法院


    正确答案: D,C
    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甲市的A公司与乙市的B公司在丙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合同履行地在丁市,后因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A公司诉至法院。对该诉讼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
    A

    甲市人民法院

    B

    乙市人民法院

    C

    丙市人民法院

    D

    丁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