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三诉李四侵权损害赔偿一案,庭审中,张三发现本案人民陪审员是李四的表哥,同时本案证人与李四也存在利害关系,遂对相关人员提出了回避申请。关于本案表述正确的是A.本案人民陪审员的回避应当由审判长决定 B.本案证人的回避应当由审判长决定 C.在法院作出人民陪审员回避决定前,人民陪审员不停止本案工作 D.法院驳回张三回避申请后,张三有权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人民陪审员不停止本案工作

题目
某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三诉李四侵权损害赔偿一案,庭审中,张三发现本案人民陪审员是李四的表哥,同时本案证人与李四也存在利害关系,遂对相关人员提出了回避申请。关于本案表述正确的是

A.本案人民陪审员的回避应当由审判长决定
B.本案证人的回避应当由审判长决定
C.在法院作出人民陪审员回避决定前,人民陪审员不停止本案工作
D.法院驳回张三回避申请后,张三有权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人民陪审员不停止本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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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三和李四共同对王五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经公安机关法医周六鉴定,王五构成了轻伤.李四因为情节显著轻微被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张三发现周六与被害人王五存在利害关系,本案审判长李大是李四的哥哥.同时在本案存在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卞李四被要求出庭作证.则关于本案回避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哪一项?

    A.张三申请周六回避,该回避申请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B.张三申请周六回避,该回避申请应当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

    C.李四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D.本案审判长李大是当事人李四的哥哥,应当回避


    正确答案:A
    21.【答案】A 【考点】 回避【解析l侦查阶段,侦查机关聘请或指派的鉴定人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所以A项正确,B项错误.证人不适用回避制度,因为证人作为案件当事人之外的了解案件事实的人,其存在具有不可替代、性,让证人回避不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因此,李四作为案件的证人不适用回避,c项错误.李四并非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因此不能以此理由要求李大回避.D项不选.

  • 第2题:

    张三、李四在路边玩耍,比赛谁扔石头扔得远。王五从路边经过,被石头砸伤。张三、李四是同时扔的石头,无法判断出砸伤王五的石头是谁扔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三和李四的行为构成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

    B.张三和李四的行为构成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

    C.张三和李四的行为构成共同危险行为

    D.张三和李四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这是个意外事件


    正确答案:C

  • 第3题:

    张三诉李四借款纠纷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当事人未上诉,判决生效后,当事人申请再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三、李四分别向南山区法院或深圳中院申请再审,且无法协商一致的,由南山区法院受理
    B.法院对本案裁定再审后,张三认为再审判决仍然有错误的,可以再次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C.法院受理张三的再审申请后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D.张三可以在向法院申请再审的同时,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答案:A
    解析:
    首先,申请再审应当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如果是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或者双方都是公民的案件,可以向原审法院提出。同时,《民诉解释》规定,在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双方都是公民的案件中,当事人分别向上级法院和原审法院申请再审,且无法协商一致的,由原审法院受理。显然,题目中双方都是公民,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深圳中院或者南山区法院申请再审,若当事人分别向深圳中院和南山区法院申请再审,且无法协商一致的,由原审法院即南山区法院受理,A选项表述正确。 其次,关于当事人申请再审,在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当首先向法院申请再审。只有在(1)法院驳回当事人再审申请(2)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3)再审判决、裁定仍有明显错误三种情形下,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故说明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应当具有断后性(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处理后才能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可见D选项错误。 再次,关于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再审与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关系问题。当事人在判决生效后,应当先行向法院申请再审,在法院驳回、逾期未作裁定或者再审判决裁定仍然有错误的情形下,不得再次向法院申请再审,而应当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检察院所作的决定为终局决定的,当事人不得再次向检察院申请,也不得回头再向法院申请再审。故当事人申请启动再审共两次机会,并且有顺序要求,即首先向法院申请,法院处理后应向检察院申请,检察院的处理决定为终局决定。故B选项错误,张三此时应当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最后,关于中止执行问题。法院何时才能中止执行呢 “法院裁定再审时,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可见只有在法院裁定再审时方能裁定中止执行,而法院受理再审申请后,尚未裁定再审前,不能停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C选项表述错误。

  • 第4题:

    张三与李四共同抢夺,李四因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李四在开庭审判时,被法院通知出庭作证。审理该案的审判长胡某是被害人的姐姐,受法院聘请对被盗文物价值进行鉴定的王五是被告人的表弟。本案的审判长赵六,是刚从本市检察院调至法院,他在检察院工作期间进行本案的审查起诉。则本案中,哪些人应当回避?()

    A:李四
    B:胡某
    C:王五
    D:赵六

    答案:B,C,D
    解析:
    【考点】回避适用的对象。详解: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回避制度适用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鉴定人、翻译人员、侦查员、书记员等。证人是以其所感知的案件事实向公安司法机关提供证据的人员,具有不可替代性,故证人不适用回避制度,A项错误。审判长是回避对象,故B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3条的规定,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适用审判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其回避问题由院长决定。可见,鉴定人是回避对象,故C项正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5条第1款规定:参与过本案侦查、审查起诉工作的侦查、检察人员,调至人民法院工作的,不得担任本案的审判人员。可见,D项正确,故本题选B、C、D项。

  • 第5题:


    张三为甲市监狱的监管人员,李四因犯故意伤害罪在该监狱服刑。因李四经常违反监狱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致使张三对李四极其反感。张三欲让李四“老实”点,遂决定给李四一个教训。20 1 3年3月1 5日下午,张三把李四叫到办公室,对李四实施暴力,造成李四轻伤。事后,李四向有关部门提出了控告。 20 1 3年6月15日,有关部门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20 1 3年6月20日,对张三予以拘留,并在6月2 1日,申请对张三批捕。7月1 0日,有关部门对张三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后经有关人员的申请,侦查部门决定变更张三的强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审。8月1 3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中,检察机关认为对张三定罪的证据不足,遂直接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且未将该不起诉决定通知任何机关和个人。李四不服该不起诉决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问题:


    1.本案应由哪个机关立案侦查?


    2.本案的侦查机关欲对张三采取拘留这一强制措施,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3.本案中,谁可以向侦查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4.针对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李四可以采取哪些救济途径?


    5.对于李四的自诉,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人民法院才会受理?


    6.本案中有哪些程序错误?




    答案:
    解析:

    【参考答案】


    1.应当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本案涉嫌虐待被监管人员,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虐待被监管人员罪应当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2.检察机关对张三采取拘留这一强制措施,需要张三具有下面两种情形之一: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可能的。


    3.张三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4.李四对于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如果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李四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李四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5.对于李四的自诉,需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人民法院才会受理:(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2)对被告人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被告人的行为侵犯的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4)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了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书面决定。


    6.本案有以下三项程序错误:


    (1)检察机关批捕的时间超过了法定的批捕期间。(2)检察机关没有退回补充侦查即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3)检察机关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应当通知被害人李四和侦查机关,本题中,检察机关作出的不予起诉的决定并未通知任何机关和个人,故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 第6题:

    假设张三教唆并且帮助李四对王五实施了侵权行为,那么下列错误的是()。

    • A、如果李四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张三独自对王五承担民事责任
    • B、如果李四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张三与李四对王五承担共同连带责任
    • C、如果李四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张三对王五独自承担民事责任
    • D、如果李四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张三与李四为共同侵权人,但张三应承担主要责任

    正确答案:C

  • 第7题:

    张三扒窃得李四钱包,刚走出5米被李四发现后逃跑,李四紧追50米时,张三将钱包扔还给李四。张三的行为是盗窃罪中止。


    正确答案:错误

  • 第8题:

    张三欲杀李四,遂向李四开枪,却不想一只小狗从张三腿边擦过,导致张三手一抖,子弹从李四的衣袖穿过,恰巧击中了与李四同行的王五,导致王五重伤,送医院抢救过程中,因医院消毒不规范导致伤口严重感染最后死亡。本案中张三的行为构成:()

    • A、故意伤害罪
    • B、故意杀人罪未遂
    • C、过失致人重伤罪
    • D、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B,C

  • 第9题:

    问答题
    张三将1000公斤苹果卖给李四,因担心李四不付货款,张三要求李四找保证人。李四便请王五作保证人。王五即与张三达成协议:“张三卖苹果给李四,共计价款2000元。我保证李四有钱,能按期付款。”后李四下落不明,张三收不回苹果款,便找到王五,要他偿还货款,王五拒绝。张三能否要求王五偿还货款?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能。因为保证合同没有成立,王五不是保证人。
    保证的成立,保证人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本案中,王五并没有明确表示担保李四的债务,只是保证李四的信用,即向张三说李四有钱,并未表明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没有成立,因而保证责任也就没有发生。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2018年3月1日张三起诉与李四离婚,一审中李四不同意离婚。2018年9月3日,李四发现张三与王五在此之前就已经同居,故诉请张三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关于张三的赔偿责任,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
    A

    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得单独提起,故李四不得再诉请张三赔偿

    B

    若一审法院已经判决张三、李四离婚,基于一事不再理原则,李四不得再诉请张三赔偿

    C

    虽然李四作为被告未在一审向张三提出索赔,但在离婚判决后1年内可单独诉请张三赔偿

    D

    如李四一审后提起上诉,在二审期间向张三提出索赔,法院可以判决张三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A,D
    解析:
    ABC三项,《婚姻法解释(一)》第30条第2项规定,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D项,《婚姻法解释(一)》第30条第3项规定,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另行起诉

  • 第11题:

    单选题
    假设张三教唆并且帮助李四对王五实施了侵权行为,那么下列错误的是()。
    A

    如果李四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张三独自对王五承担民事责任

    B

    如果李四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张三与李四对王五承担共同连带责任

    C

    如果李四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张三对王五独自承担民事责任

    D

    如果李四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张三与李四为共同侵权人,但张三应承担主要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侵权中教唆、帮助不同的人的侵权性质是不同的,责任也是不同的。要区分被教唆帮助者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通意见》第148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教唆、帮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主要民事责任。”

  • 第12题:

    单选题
    秦朝时期,有张三和李四是邻居,但双方关系很差,互相仇视。张三某日到县令处告发李四,称李四在家偷习《诗》、《书》(秦律规定,有敢偶语《诗》、《书》者,处弃市),要求县令对李四定罪。经县令调查,张三告发之事纯属捏造,是张三为泄私愤而编造的。根据案情,本案如何处理?
    A

    张三积极向官府报告可能存在的犯罪,即使错误,亦不构成犯罪

    B

    张三为泄私愤而诬告李四,构成诬告罪,但因未造成损失,从轻发落

    C

    张三的行为构成诬告罪,以诬告罪惩处

    D

    张三的行为构成诬告罪,处以弃市的刑罚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张三、李四在路边玩耍,比赛谁扔石头扔得远。王五从路边路过,被石头砸伤。后有目击证人证明,石头是穿黑衣服的人扔的。当天张三穿黑衣,李四穿黄衣。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三的行为是一般侵权行为,应承担赔偿责任

    B.李四不承担赔偿责任

    C.张三和李四的行为构成共同危险行为

    D.张三和李四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B

  • 第14题:

    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张三被李四用棍子打伤,医生王五对张三的伤情作了鉴定,公安机关也取得了现场目击人马六的证言。张三与李四均为未成年人。在本案中,属于案件当事人的是( )。

    A.张三和李四的父母

    B.张三和李四

    C.马六

    D.王五


    答案:B

  • 第15题:

    家住某市A区的张三驾车在B区将家住C区的李四撞伤,致李四腿骨骨折,花去医疗费5万元。李四起诉张三,要求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0万余元,一审法院支持李四的诉讼请求,判决张三赔偿李四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0万元,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三年后,李四感觉腿骨疼得厉害,遂到医院检查发现,系因当年张三那场事故碰撞导致骨头坏死所致,如换骨需要医疗费50万元,李四欲起诉张三,但张三已下落不明。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李四应向C区人民法院起诉
    B.针对李四的起诉,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C.诉讼时效已过,法院不应受理
    D.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法院不应当受理李四的起诉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因此,A选项说法错误。 《民诉解释》 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生新的事实,当事人再次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因此,B选项说法正确,D选项说法错误。 《民诉解释》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因此,C选项说法错误。

  • 第16题:

    张三和李四是对门邻居。从4 月下旬开始,张三饲养的鹦鹉每天大喊“李四傻瓜”。李四多次找张三交涉无果,李四遂诉至法院。法院可以判令张三:

    A、排除妨碍
    B、停止侵害
    C、恢复原状
    D、恢复名誉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A项错误,排除妨碍是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妨害时,要求侵害人排除或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排除,以保障权利正常行使的措施。题中未体现李四行使权利受到阻碍或妨害。
    B项正确,停止侵害是加害人正在实施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的行为的,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其停止侵害行为,这实际上是要求侵害人停止实施某种侵害行为。张三的鹦鹉每天对李四说侮辱性话语,对李四造成了伤害,故法院可以判决张三停止侵害。
    C项错误,恢复原状是指恢复权利被侵害前的原有状态。例如将损坏的财物恢复到原来的状态。与题意不符。
    D项错误,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是指违法行为人侵害公民、法人的人身权利,损害其名誉、荣誉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在影响所及范围内,以公开形式承认侵害过错、澄清事实、消除所造成的不良影响,以恢复未受损害时社会对其品行、才能或信用的良好评价的责任措施。题干中鹦鹉对李四的侵害影响有限,不适用“恢复名誉”。

  • 第17题:

    张三、李四订立某物的买卖合同,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到来之前,张三将该物丢失,被王五拾到。关于本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李四可以直接向王五要求返还该物
    • B、张三有权要求王五返还该物
    • C、李四有权要求张三承担违约责任
    • D、李四有权要求张三交付该物

    正确答案:B,C,D

  • 第18题:

    张三与李四是好朋友。一日,李四找到张三借款1万元。由于两人关系很好就没有写欠条。借款时,邻居王五在场。后李四生意赔本无法偿还借款。张三找李四还钱,李四却说已还5000元,还剩下5000元。张三无奈向法院起诉,要求李四归还借款1万元。诉讼中,李四承认借过张三1万元,但坚持说已还5000元,现只欠5000元。 回答下列问题 本案举证责任应如何承担?为什么?


    正确答案: 本案争议的事实是李四是否已经归还5000元,李四主张已经归还5000元,应由李四承担举证责任。债权债务关系案件的举证责任是谁主张,谁举证。

  • 第19题:

    秦朝时期,有张三和李四是邻居,但双方关系很差,互相仇视。张三某日到县令处告发李四,称李四在家偷习《诗》、《书》(秦律规定,有敢偶语《诗》、《书》者,处弃市),要求县令对李四定罪。经县令调查,张三告发之事纯属捏造,是张三为泄私愤而编造的。根据案情,本案如何处理?

    • A、张三积极向官府报告可能存在的犯罪,即使错误,亦不构成犯罪
    • B、张三为泄私愤而诬告李四,构成诬告罪,但因未造成损失,从轻发落
    • C、张三的行为构成诬告罪,以诬告罪惩处
    • D、张三的行为构成诬告罪,处以弃市的刑罚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单选题
    张三、李四系夫妻,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

    张三因车祸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李四长期对张三实施虐待,张三的父母可依法将自己变更为张三的法定代理人后,代理张三起诉离婚

    B

    张三、李四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张三名下,张三未经李四的同意,以自己的名义将该房屋以市场价格出卖给不知情的王五,并给王五办理过户登记。李四无须起诉离婚,可仅仅就张三出卖房屋的行为起诉张三,请求张三对自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

    张三的父亲生病无钱医治,张三的兄弟姐妹商量后决定张三出1万元,但张三的妻子李四(夫妻财产由李四掌管)坚决不同意。张三无需起诉离婚,可仅起诉请求分割张三、李四的夫妻共同财产

    D

    张三、李四系表兄妹,结婚后一直感情不和,张三起诉离婚。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应当判决宣告张三、李四婚姻无效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张三欲杀李四,遂向李四开枪,却不想一只小狗从张三腿边擦过,导致张三手一抖,子弹从李四的衣袖穿过,恰巧击中了与李四同行的王五,导致王五重伤,送医院抢救过程中,因医院消毒不规范导致伤口严重感染最后死亡。本案中张三的行为构成:()
    A

    故意伤害罪

    B

    故意杀人罪未遂

    C

    过失致人重伤罪

    D

    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 C,A
    解析: 张三向李四开枪但并未击中李四,属于故意杀人未遂的情形。但张三的行为同时导致了王五的重伤,但王五的死却并不是因为张三的抢击导致,而是医院消毒措施不当而伤口重度感染所致。对于如何区分张三对王五的重伤结果是间接故意的故意伤害,还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伤害,则需要对张三就王五重伤的结果所抱有的态度来断定。根据本案,张三对伤害王五的结果应当是否定的,故应认定其为过失致人重伤。

  • 第22题:

    问答题
    张三与李四是好朋友。一日,李四找到张三借款1万元。由于两人关系很好就没有写欠条。借款时,邻居王五在场。后李四生意赔本无法偿还借款。张三找李四还钱,李四却说已还5000元,还剩下5000元。张三无奈向法院起诉,要求李四归还借款1万元。诉讼中,李四承认借过张三1万元,但坚持说已还5000元,现只欠5000元。 回答下列问题 本案举证责任应如何承担?为什么?

    正确答案: 本案争议的事实是李四是否已经归还5000元,李四主张已经归还5000元,应由李四承担举证责任。债权债务关系案件的举证责任是谁主张,谁举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张三、李四订立某物的买卖合同,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到来之前,张三将该物丢失,被王五拾到。关于本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李四可以直接向王五要求返还该物

    B

    张三有权要求王五返还该物

    C

    李四有权要求张三承担违约责任

    D

    李四有权要求张三交付该物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