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约定共同开办一家餐馆,甲提供临街店面用作经营,乙出资20万元并负责日常经营,丙出资10万元,丁以自己制作法国大餐的手艺出资,甲与丙只参与盈余分配而不参与经营劳动。开业两年后,餐馆亏损严重,甲收回房屋,分担债务10万元,遂要求乙丙丁出具了 “餐馆经营亏损与甲无关”的字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和丁为合伙人,曱和丙不是合伙人 B.甲与乙丙丁之间的约定经债权人同意后有效 C.甲以房屋价值为限对餐馆债务承担责任 D.如果戊加入经营,需要对入伙之前的债务承担责任

题目
甲乙丙丁约定共同开办一家餐馆,甲提供临街店面用作经营,乙出资20万元并负责日常经营,丙出资10万元,丁以自己制作法国大餐的手艺出资,甲与丙只参与盈余分配而不参与经营劳动。开业两年后,餐馆亏损严重,甲收回房屋,分担债务10万元,遂要求乙丙丁出具了 “餐馆经营亏损与甲无关”的字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和丁为合伙人,曱和丙不是合伙人
B.甲与乙丙丁之间的约定经债权人同意后有效
C.甲以房屋价值为限对餐馆债务承担责任
D.如果戊加入经营,需要对入伙之前的债务承担责任


相似考题
更多“甲乙丙丁约定共同开办一家餐馆,甲提供临街店面用作经营,乙出资20万元并负责日常经营,丙出资10万元,丁以自己制作法国大餐的手艺出资,甲与丙只参与盈余分配而不参与经营劳动。开业两年后,餐馆亏损严重,甲收回房屋,分担债务10万元,遂要求乙丙丁出具了 “餐馆经营亏损与甲无关”的字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以人民币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人民币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人民币4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期限为1年。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于是,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此后丁入伙。丁入伙后,因经营环境变化,企业发生严重亏损。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价值人民币3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未予清偿。在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要求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遂向甲要求偿还全部贷款,甲称自己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银行向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丁称该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负责清偿。银行向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乙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银行向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不承担偿还贷款义务。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清偿?

    (3)在银行贷款清偿后,甲、乙、丙、丁内部之间应如何分担清偿责任?


    正确答案:
    (1)①甲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故甲对其退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负连带清偿责任。②乙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之间对债务承担份额的约定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故乙提出应按约定比例清偿债务的主张不能成立,其应对银行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③丙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以劳务出资成为合伙人,也应承担合伙人的法律责任,故丙也应对银行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④丁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故丁对其入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负连带清偿责任。(2)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首先应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乙、丙、丁在合伙企业解散时,未清偿债务便分配财产,是违法无效的,应全部退还已分得的财产;退还的财产应首先用于清偿银行贷款,不足清偿的部分,由甲、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3)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在其内部是依合伙协议约定承担按份责任的。据此,甲因已办理退伙结算手续,结清了对合伙企业的财产债务关系,故不再承担内部清偿份额;如在银行的要求下承担了对外部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则可向乙、丙、丁追偿。乙、丙、丁应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分担清偿责任;乙、丙、丁任何一人实际支付的清偿数额超过其应承担的份额时,有权就其超过的部分,向其他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应承担份额的合伙人追偿。

  • 第2题:

    甲、乙二人为设立合伙企业,签订合伙协议,约定甲提供资金5万元,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乙不提供资金,全面负责企业的经营,利润平分。合伙企业成立后,经营规模扩大,经甲同意,乙聘请丙担任企业副经理,实行年薪制。乙的弟弟丁想加入企业,乙同意,甲不同意,乙仍安排丁在企业工作,后来由于乙和丙决策失误,企业亏损10万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承担全部亏损

    B.甲、乙分担亏损

    C.甲、乙、丁分担亏损

    D.甲、乙、丙、丁分担亏损


    正确答案:B
    《合伙企业法》第43条的规定为依据。

  • 第3题:

    2018年元旦,甲、乙、丙共同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以现金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利润、分担亏损。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2018年6月向银行贷款5万元,期限为1年。2018年8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同月,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2018年9月,丁入伙。丁入伙后,因经营环境变化,企业严重亏损。
      2019年5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价值3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未予清偿。2019年6月,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找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遂向甲要求偿还全部贷款,甲称自己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银行向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丁称该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负责清偿。银行向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乙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银行向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不承担偿还贷款义务。
      要求分析:
      (1)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
      (2)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清偿?
      (3)在银行贷款清偿后,甲、乙、丙、丁内部之间应如何分担清偿责任?


    答案:
    解析:
      (1) ①甲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甲对其退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负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②乙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规定,合伙人之间对债务承担份额的约定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故乙提出应按约定比例清偿债务的主张不能成立,其应对银行贷款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③丙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规定,以劳务出资成为合伙人,也应承担合伙人的法律责任,故丙也应对银行贷款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④丁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规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丁对其入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负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2) 根据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首先应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乙、丙、丁在合伙企业解散时,未清偿债务便分配财产,是违法无效的,应全部退还已分得的财产;退还的财产应首先用于清偿银行贷款,不足清偿的部分,由甲、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3) 根据规定,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按合伙协议约定的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据此,甲因已办理退伙结算手续,结清了对合伙企业的财产债务份额,如在银行的要求下承担了对外部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则可向乙、丙、丁追偿。乙、丙、丁应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分担清偿责任;如乙、丙、丁任何一人实际支付的清偿数额超过其应承担的份额时,有权就其超过的部分向其他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应承担份额的合伙人追偿。

  • 第4题:

    甲、乙、丙三人成立一家合伙企业,甲出资5万,乙出资3万,丙出资2万,三人签订了合 伙协议,约定甲是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人,但在合伙协议中却没有约定企业的利润和 亏损如何分担。经营1年后,由于乙提供错误的商业情报致使企业发生亏损5万元, 则( )。
    A.亏损应按甲、乙、丙的出资比例分配承担
    B.亏损应由甲、乙、丙平均承担
    C.亏损应由甲承担
    D.亏损应由乙承担


    答案:A
    解析: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3条的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 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 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 第5题:

    共用题干
    原告甲(男)与被告乙(女)于2015年结婚,婚前甲有商品房一套,价值30万元,婚后房屋拆迁,二人在原基础上增添20万元购得一套三室新居。婚姻存续期间,甲出资10万元与丙合伙经营一家运输公司,约定丙负责经营。乙接受国外叔叔赠与的价值10万元的钢琴一架,明确归乙所有。现因感情不和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案例回答38~42题。

    如果在财产分割前,甲与丙的合伙企业,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车祸,损失50万元。下列关于责任承担说法正确的是()。
    A:丙单独承担
    B:甲与丙按出资比例承担
    C:甲与丙连带承担
    D:甲以其出资为限承担

    答案:C
    解析:
    在婚后如果对一方的婚前财产进行重大修缮,通过修缮新增加的价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题中夫妻居住的房屋是甲的婚前财产,在婚后又对共有财产做了重大修缮,房屋价值的增加部分,应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共同共有的财产的分割方法主要包括实物分割、变价分割、作价补偿。在共有财产分割中,只要有共有人希望取得实物,有共有人不希望取得实物,不管共有财产是否可分,经大家协商之后,都可以采取折价补偿的办法分割共有财产。


    甲与丙合伙属于按份共有,离婚时甲乙可以协商甲在合伙份额的分割方式,可以作价补偿,也可以经丙同意,乙成为合伙人。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外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合伙人的出资份额不能对抗第三人。


    乙不是合伙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丙退伙后仍需对先前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第6题:

    甲、乙、丙三人成立一家合伙企业,甲出资5万,乙出资3万,丙出资2万,三人签订了合伙协议,约定甲是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人,但在合伙协议中却没有约定企业的利润和亏损如何负担。经营1年后,由于乙提供错误的商业情报致使企业发生亏损5万元,则()。

    • A、亏损应按甲、乙、丙的出资比例分配承担
    • B、亏损应由甲、乙、丙平均承担
    • C、亏损应由甲承担
    • D、亏损应由乙承担
    • E、亏损应由丙承担

    正确答案:A

  • 第7题:

    甲、乙、丙3人设立了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约定甲以10万元现金出资,乙、丙各以20万元现金出资,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足,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合伙企业成立6个月后,由于经营不善,企业亏损30万元,3人决定解散合伙企业,但是对于如何分担亏损达不成协议,此时甲实际缴付10万元出资,乙实际缴付15万元,丙实际缴付5万元,对于30万元的亏损应如何分担?()

    • A、三人平均分担
    • B、甲、乙、丙按照1:2:2的比例分担
    • C、甲、乙、丙按照2:3:1的比例分担
    • D、以上答案都不对

    正确答案:C

  • 第8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三人成立一家合伙企业,甲出资5万,乙出资3万,丙出资2万,三人签订了合伙协议,约定甲是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人,但在合伙协议中却没有约定企业的利润和亏损如何负担。经营1年后,由于乙提供错误的商业情报致使企业发生亏损5万元,则()。
    A

    亏损应按甲、乙、丙的出资比例分配承担

    B

    亏损应由甲、乙、丙平均承担

    C

    亏损应由甲承担

    D

    亏损应由乙承担

    E

    亏损应由丙承担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各合伙人经协商后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下列约定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

    甲以房屋作价15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2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20万元出资

    B

    经3个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

    C

    合伙事务由甲、丁共同执行,乙、丙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

    D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的全部亏损由甲、乙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企业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才能以劳务出资,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因此选项D是错误的。

  • 第10题:

    问答题
    1998年元月,甲、乙、丙3人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以现金人民币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人民币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人民币4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1998年11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期限为1年。1999年2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同月,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1999年3月,丁入伙。丁入伙后,因经营环境发生变化,企业严重亏损。1999年9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价值人民币3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未予清偿。1999年11月,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找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遂向甲要求偿还全部贷款,甲称自己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银行向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丁称该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负责清偿。银行向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乙表示只按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银行向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不承担倘未贷款义务。在银行贷款清偿后,甲、乙、丙、丁内部之间应如何分担清偿责任?

    正确答案: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在其内部是依合伙协议约定比例分配盈利、承担按份责任的。据此,甲因已办理退伙结算手续,结清了对合伙企业的财产债务关系,如在银行要求下承担了对外部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则可向乙、丙、丁追偿。乙、丙、丁应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分担清偿责任;
    如乙、丙、丁任何一人实际支付的清偿数额超过其应承担的份额时,有权就其超过的部分向其他未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应承担数额的合伙人追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各合伙人经协商后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下列约定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的全部亏损由甲、乙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B

    合伙事务由甲、丁共同执行,乙、丙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

    C

    甲以房屋作价15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2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20万元出资

    D

    经3个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出资10万元,乙出资5万元共同合伙经营一服装店,后经营亏损,全部合伙财产清偿债务后,尚欠丙9万元。丙在索债时发现甲已丧失清偿能力,遂请求乙清偿全部债务,乙却认为自己只应承担其中1/3的债务即偿还丙3万元,双方产生争议。乙对丙应负的清偿债务金额是:()
    A

    3万元

    B

    4.5万元

    C

    9万元

    D

    甲乙协商后确定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乙、丙、丁、戊分别出资10万元、20万元、10万元、30万元、15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在该公司经营期间,丁提出将自己的全部出资转让给自己的弟弟小丁。在对该转让事项进行表决时,甲、乙、丙表示不同意转让,但又表示不购买丁转让的出资额。那么,丁能否将自己的出资额转让给小丁?( )

    A、丁不能将自己的出资额转让给小丁,否则即违法

    B、甲、乙、丙必须按各自的出资比例购买丁转让的出资

    C、甲、乙、丙应当购买丁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就视为同意转让,丁就可转让

    D、甲、乙、丙必须共同购买丁转让的出资,否则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C

  • 第14题:

    甲、乙、丙和丁分别出资4万元、2万元、2万元、2万元合伙开一家小餐馆,在经营的过程中,甲以餐馆的名义向菜农持续购买了大批的蔬菜,但一直没有给菜农付清菜款。后来,餐馆经营不善关门歇业,菜农讨要自己的菜款,分别找了甲、乙、丙和丁。他们都做了抗辩,下列准的抗辩合法?()

    A.甲说,餐馆是合伙经营,我可以还你菜钱,但只能还你我应负担的份额
    B.乙说,又不是我出面买的你的菜,你不能问我要钱
    C.丙说,我们是有限责任,餐馆倒闭了,没钱了,不可能还你的钱了
    D.丁说,我应该还你全部的菜钱,可是我现在没钱,你宽限我十天

    答案:D
    解析:
    《民法通则》第87条规定: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四个选项中只有D项符合要求。

  • 第15题:

    (2007年真题)甲、乙、丙三人合伙开饭店,甲以门面房折价10万元出资,担任店长;乙出现金5万元,负责经营管理;丙以技术出资,作价3万元。三人约定盈余均分,亏损由乙承担。该饭店经营两年后,欠丁6万元。对此债务(  )。

    A.甲、乙、丙各承担2万元
    B.按约定由乙全部承担
    C.甲、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D.由店长甲全部承担

    答案:C
    解析:
    合伙组织的合伙人对外债务承担的原则是连带责任,对内是按份责任,并存在追偿权的问题,故选C项。

  • 第16题:

    甲、乙、丙三人合伙开一餐馆,出资比例为3:2:1。1998年3月,甲请求退伙,乙、丙表示同意,并对合伙财产进行清算,结果餐馆净亏损1.2万元,债权人为丁。甲按出资比例清偿6 000元合伙债务后退伙,乙、丙继续经营。1999年3月,餐馆经营更加恶化,净亏损3万元。现债权人丁请求甲承担全部3万元债务。
    试用民法原理及我国相关法律,分析丁的主张是否合理?


    答案:
    解析:
    【详解】
    丁的主张部分合理。根据民法原理以及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的,对退伙时及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对退伙后的合伙债务不承担责任。
    结合以上法律规定对此案进行分析:甲、乙、丙三人为合伙关系,甲退伙,应当对其退伙时的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由于退伙时餐馆净亏损为1. 2万元,甲对此负有连带责任,所以,甲按照出资比例承担1. 2万元合伙债务中的6 OOO元是对于合伙内部而言的,其对另外的6 000元对债权人也要承担连带责任。但是甲对其退伙后所产生的合伙债务不承担责任,债权人丁要求甲承担全部3万元债务没有法律依据,该主张不能成立。

  • 第17题:

    甲、乙、丙三人各自出资10万元、6万元、4万元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对丁负债10万元,丙遂提出退伙,并拿出1万元由甲、乙代为偿还对丁的债务。如合伙企业财产不能清偿丁的债务,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丁可以分别向甲、乙、丙要求偿还5万元、3万元、2万元
    B.丙已经退伙,丁不能要求丙承担任何债务
    C.丁只能要求丙偿还1万元,其余部分向甲、乙追偿
    D.丁可以只向甲或只向乙要求偿还全部10万元,但不能要求丙单独偿还10万元
    E.丁可以向甲、乙、丙中任何一人要求偿还10万元

    答案:A,E
    解析:
    (1)选项AE: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2)选项BCD:普通合伙人丙应当对其退伙前的企业债务10万元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第18题:

    甲出资10万元,乙出资5万元共同合伙经营一服装店,后经营亏损,全部合伙财产清偿债务后,尚欠丙9万元。丙在索债时发现甲已丧失清偿能力,遂请求乙清偿全部债务,乙却认为自己只应承担其中1/3的债务即偿还丙3万元,双方产生争议。乙对丙应负的清偿债务金额是:()

    • A、3万元
    • B、4.5万元
    • C、9万元
    • D、甲乙协商后确定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单选题
    王东、李南、张西约定共同开办一家餐馆,王东出资20万元并负责日常经营,李南出资10万元,张西提供家传菜肴配方,但李南和张西均只参与盈余分配而不参与经营劳动。开业两年后,餐馆亏损严重,李南撤回了出资,并要求王东和张西出具了“餐馆经营亏损与李南无关”的字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9年真题]
    A

    王东、李南为合伙人,张西不是合伙人

    B

    王东、张西为合伙人,李南不是合伙人

    C

    王东、李南、张西均为合伙人

    D

    王东和张西所出具的字据无效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合伙企业法》第16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商业秘密权,家传菜肴配方属于商业秘密,张西以该商业秘密出资合伙,成为合伙人。
    BC两项,《民通意见》第46条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李南、张西虽只参与盈余分配,不参与经营劳动,但仍应视为合伙人。
    D项,《民通意见》第53条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即使王东和张西出具了“餐馆经营亏损与李南无关”的字据,合伙的债权人对李南退伙之前产生的合伙债务仍有权向其追讨。但李南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字据向王东、张西二人追偿。因此,王东和张西出具的字据有效,但不能对抗合伙人之外的债权人。

  • 第20题:

    问答题
    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甲、乙、丙三人各自出资10万元、6万元、4万元合伙从事汽车零配件经营,但未约定合伙亏损的分担比例。其间因经营管理不善,对丁负债10万元,丙遂退出合伙,并拿出1万元由甲、乙代为偿还对丁的债务。甲、乙勉强继续经营半年后,解散合伙,丁提出其9万元的债权请求,而丙则以自己早已退伙且已经承担了1万元的债务为由,拒绝承担责任。(1)丙拒绝对丁的9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2)对丁所负的9万元债务应该如何承担?为什么?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甲、乙、丙、丁各出资20万元成立A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四位合伙人平均分配利润、分担亏损。后A因经营不善企业不能清偿所欠B银行的到期债务80万元。下列各项中,对此项债务表述正确的有()。
    A

    甲、乙、丙、丁应对该80万元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

    B银行可以向甲、乙、丙、丁中的任何一人要求清偿80万元

    C

    B银行只能分别向甲、乙、丙、丁各要求清偿20万元

    D

    若甲清偿了80万,可以向乙、丙、丁各追偿20万元


    正确答案: B,D
    解析: (1)选项A: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选项BC://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偿付到期债务时,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对合伙企业所负债务,可以向任何一个合伙人主张,该合伙人不得以其出资的份额大小、合伙协议有特别约定、合伙企业债务另有担保人或者自己已经偿付所承担的份额的债务等理由来拒绝。 (3)选项D://当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分担的比例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 第22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三人合伙开餐馆,甲以门而房折价20万元出资;乙出资10万元;丙出技术,为厨师。三人约定盈余均分,亏损由乙负担。经营1年后,负债6万元,丁为债权人,对此债务 ( )
    A

    甲、乙、丙应按照盈余分配比例对丁各承担2厅元

    B

    甲为店主,应由甲全部承担

    C

    甲、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D

    应按约定由乙独自承担6万元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公司出资20万元,乙公司出资10万元共同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丁公司系甲公司的子公司。在丙公司经营过程中,甲公司多次利用其股东地位通过公司决议让丙公司以高于市场同等水平的价格从丁公司进货,致使丙公司产品因成本过高而严重滞销,造成公司亏损。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

    丙公司应当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

    甲公司、乙公司共同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D

    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