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公司因买卖纠纷起诉大海公司,法院指定了18天的举证期限。下列关于举证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A、18天的举证期限错误,因为法院指定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天 B、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向法院申请 C、当事人因故意而逾期提供的证据,不论重要与否,法院皆不予采纳 D、如果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经当事人同意,法院也可不指定举证期限

题目
大洋公司因买卖纠纷起诉大海公司,法院指定了18天的举证期限。下列关于举证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A、18天的举证期限错误,因为法院指定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天
B、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向法院申请
C、当事人因故意而逾期提供的证据,不论重要与否,法院皆不予采纳
D、如果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经当事人同意,法院也可不指定举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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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在民事诉讼普通程序中,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关于举证期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举证期限,但需经法院认可

    B.由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任何时候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 日

    C.法院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举证期限可以少于30 日

    D.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审理,举证期限少于30 日的应补足,但当事人同意少于30 日的除外


    正确答案:ACD
    【答案】A、C、D
    【详解】《证据规定》第33 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制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 日,自当事人受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A 选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第1 条的规定,关于第33 条第3 款规定的举证期限问题。第33 条第3 款规定的举证期限是指在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基础事实的期限,该期限不得少于30 日。但是人民法院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指定的举证期限可以少于30 日。前述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后,针对某一特定事实或者特定证据或者给予特定原因,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酌情指定当事人提供证据或者反证的期限,该期限不受“不得少于30 日”的限制。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举证期限可以少于30 日,所以B 项错误,C 项正确。《举证时限通知》第2 条规定,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举证期限问题。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受《证据规定》第33 条第3 款规定的限制,可以少于30 日。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少于30日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当事人不足不少于30 日的举证期限。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可以少于30 日。因此,D 项正确。

  • 第2题:

    法院立案后,向当事人发送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马空公司提交答辩状指出合同无效,下列关于当事人举证的说法正确的有( )。

    A.马空公司可以与天行公司就举证期限和举证责任的分配进行协商达成一致

    B.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15日

    C.天行公司应对自己的损失和合同约定内容承担举汪责任

    D.马空公司应对导致合同无效的理由承担举证责任

    E.若马空公司无正当理由而逾期提交证据的,该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正确答案:CDE
    本题考核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和举证期限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举证期限协商一致,但是举证责任的分配是由法律规定的,不能由当事人约定,选项A错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选项B错误。

  • 第3题:

    在民事诉讼普通程序中,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关于举证期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举证期限只能由法院指定
    B: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不需法院认可
    C: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后申请延长
    D: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答案:D
    解析:
    (原答案为D,应无正确答案)。《民诉证据规定》第33条第2款规定:“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因此A、B项错误。第36条规定:“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因此C项错误。在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基础事实的期限,该期限不得少于30日。但是人民法院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指定的举证期限可以少于30日。D选项不正确。

  • 第4题:

    关于民事诉讼普通程序举证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举证期限只能由法院指定
    B.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不需要法院认可
    C.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证据的,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D.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后申请延长

    答案:C
    解析:
    2020版教材P314页
    本题主要考查的举证时限。 举证时限可以由法律规定或法院、仲裁机构制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所以A、B都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故D选项不正确。

  • 第5题:

    关于民事诉讼举证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可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
    B、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0日
    C、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D、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答案:C
    解析:
    【知识点】证据的应用。选项A,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选项B,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5日;选项D,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

  • 第6题:

    下列关于举证时限的说法,错误的是()。

    • A、举证时限是指法律规定或法院、仲裁机构指定的当事人能够有效举证的期限
    • B、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应组织质证
    • C、甲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 D、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

    正确答案:B

  • 第7题:

    举证期限的确定有两种情形:当事人协商和法院指定。法院指定的,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天。

    • A、15
    • B、30
    • C、10
    • D、60

    正确答案:B

  • 第8题:

    单选题
    关于民事诉讼举证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A

    人民法院可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

    B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0日

    C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D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清水公司因买卖纠纷起诉海蓝公司,双方商定了25天的举证时限,法院认可。时限届满后,海蓝公司提出还有一份发货单没有提供,申请延长举证时限,被法院驳回。庭审时海蓝公司向法庭提交该发货单。尽管清水公司反对,但法院在对海蓝公司予以罚款后仍对该证据进行质证。下列诉讼行为不符合举证时限的相关规定的是()
    A

    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举证时限

    B

    双方确定了25天的举证时限

    C

    海蓝公司在举证时限届满后申请延长举证时限

    D

    法院不顾清水公司反对,依然组织质证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举证时限。选项 A.B 中的行为符合举证时限的规定。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选项 C 中的行为不符合举证时限的规定。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据此可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举证期限已经届满的,则不能再提出延长申请。选项 D 中的行为符合举证时限的规定。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据此可知,法院对海蓝公司进行罚款后,可以对其逾期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所以选项 C 当选。 【该题针对“民事诉讼举证责任、时限”知识点进行考核】

  • 第10题:

    多选题
    以下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举证期限,表述正确的是( )。
    A

    举证期限不能由当事人协商,只能法院指定

    B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C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

    D

    在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基础事实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

    E

    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某勘察公司作为被告收到了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并附有举证通知书。关于举证时限,说法错误的有()。
    A

    举证时限必须由人民法院指定

    B

    勘察公司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反诉

    C

    勘察公司在举证时限内未提交证据材料即败诉

    D

    勘察公司不得提延长举证期限的要求

    E

    勘察公司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举证时限的说法,错误的是()。
    A

    举证时限是指法律规定或法院、仲裁机构指定的当事人能够有效举证的期限

    B

    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应组织质证

    C

    甲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D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举证时限通知》)的规定,举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日,但也存在例外,下列情形中,可以少于30日的有:

    A.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提出在举证期限内因主观原因未能提供的证据的,二审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

    B.简易程序中,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

    C.一审普通程序中,举证期限届满后,法院酌情让双方当事人进一步提供反证的,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

    D.一审普通程序中,人民法院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指定的举证期限


    正确答案:BCD
    [考点] 二审审限;举证时限
    [答案及解析] BCD。根据《举证时限规定》第8条规定:“关于二审新的证据举证期限的问题。在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中,当事人申请提供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受‘不得少于三十日’的限制。”但A项中当事人是因为主观原因而未能提供的证据不属于“新的证据”,因此不属于上述规定范围,因此不属于可以少于30日的例外,依题意,A项不当选。
    根据《举证时限规定》第2条规定: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举证期限问题。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受《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限制,可以少于三十日。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少于三十日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当事人补足不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可以少于三十日。”据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可以少于30日,B项当选。
    根据《举证时限规定》第1条规定:“关于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举证期限问题。《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举证期限是指在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基础事实的期限,该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但是人民法院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指定的举证期限可以少于三十日。前述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后,针对某一特定事实或特定证据或者基于特定原因,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酌情指定当事人提供证据或者反证的期限,该期限不受不得少于三十日的限制。”因此,C、D项当选。

  • 第14题:

    明星李某诉甲报社侵犯名誉权一案需要确定举证期限,下列关于该案举证期限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该举证期限应当由法院确定,当事人无权确定举证期限
    B.李某如果想申请延长举证期限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C.甲报社因客观原因申请延长举证期限,法院准许后,该延长的举证期限不适用于李某
    D.李某因重大过失而逾期提供用以直接证明甲报社是否实施了侵权行为的证据,则该证据因逾期而无法被采纳

    答案:A,B,C,D
    解析:
    考查举证时限。《民诉解释》第99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故A项错误。《民诉解释》第100条第1款、第2款规定: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并通知其他当事人。延长的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故BC项错误。《民诉解释》第102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65条、第115条第1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故D项错误。

  • 第15题:

    某勘察公司作为被告收到了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并附有举证通知书。关于举证时限,说法错误的有()。

    A.举证时限必须由人民法院指定
    B.勘查公司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反诉
    C.勘察公司在举证时限内未提交证据材料即败诉
    D.勘查公司不得提延长举证期限的要求
    E.勘察公司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

    答案:A,C,D
    解析:
    2020版教材P314页
    举证时限,是指法律规定或法院、仲裁机构指定的当事人能够有效举证的期限。举证时限是一种限制当事人诉讼行为的制度,其主要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积极举证,提高诉讼效率,防止当事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在证据上搞“突然袭击”或拖延诉讼。《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 第16题:

    关于民事诉讼普通程序举证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举证期限只能由法院指定
    B、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不需要法院认可
    C、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证据的,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D、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后申请延长

    答案: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的举证时限。举证时限可以由法律规定或法院、仲裁机构制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所以A、B都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故D选项不正确。

  • 第17题: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举证期限,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B.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C.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一审普通案件不得少于15日
    D.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并通知其他当事人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诉讼中的举证期限。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 第18题:

    下列关于举证时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举证时限不得少于15日
    • B、举证时限不得由当事人协商,应由法院确定
    • C、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举证时限不得少于15日
    • D、期限届满后,当事人不得再对已经提供的证据进行补正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月亮公司因买卖纠纷起诉宏达公司,双方商定了30天的举证时限,甲法院认可。时限届满后,宏达公司提出还有一份发货单没有提供,申请延长举证时限,被甲法院驳回。庭审时宏达公司向法庭提交该发货单。尽管月亮公司反对,但甲法院在对宏达公司予以罚款后仍对该证据进行质证。下列哪一诉讼行为不符合举证时限的相关规定?()

    • A、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举证时限
    • B、双方确定了30天的举证时限
    • C、宏达公司在举证时限届满后申请延长举证时限
    • D、甲法院不顾月亮公司反对,依然组织质证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单选题
    关于民事诉讼中举证时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

    B

    举证期限只能由人民法院指定

    C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不需要法院认可

    D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后申请延长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关于民事诉讼普通程序举证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举证期限可以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经人民法院准许后由当事人协商

    B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不需要法院认可

    C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0日

    D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15日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大皮公司因买卖纠纷起诉小华公司,双方商定了25天的举证时限,法院认可。时限届满后,小华公司提出还有一份发货单没有提供,申请延长举证时限,被法院驳回。庭审时小华公司向法庭提交该发货单。尽管大皮公司反对,但法院在对小华公司予以罚款后仍对该证据进行质证。下列哪一诉讼行为不符合举证时限的相关规定?(  )[2013年真题]
    A

    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举证时限

    B

    双方确定了25天的举证时限

    C

    小华公司在举证时限届满后申请延长举证时限

    D

    法院不顾大皮公司反对,依然组织质证


    正确答案: 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99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5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10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A项,举证期限为任意期间,其确定有两种情形:当事人协商和法院指定。
    B项,法律未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举证时限作出下限规定。出于对当事人处分权的尊重和提高诉讼效率之考量,双方确定25天的举证时限符合规定
    C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6条规定,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小华公司延长举证时限的申请必须在举证时限届满前提出。
    D项,《民事诉讼法》第65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即使是逾期提供的证据,法院在罚款之后也可采纳,进而予以质证

  • 第23题:

    单选题
    在民事诉讼普通程序中,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关于举证期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真题]
    A

    举证期限只能由法院指定

    B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不需法院认可

    C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后申请延长

    D

    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正确答案: B
    解析:
    ABD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民诉证据规定》)第3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C项,《民诉证据规定》第36条规定,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