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现有如下情况发生:(1)甲死亡,戊为其继承人;(2)乙因赌博,已耗尽家财;(3)丙在执行事务中有贪污企业财产行为。依照法律规定,以下判断中,正确的是:()A:乙当然退伙 B:在乙退伙后,经丙、丁同意,戊可以成为合伙人 C:戊若成为合伙人,丁、戊可劝丙退伙,但无权将其除名 D:戊若成为合伙人,丁、戊可一起决定将丙除名

题目
甲、乙、丙、丁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现有如下情况发生:(1)甲死亡,戊为其继承人;(2)乙因赌博,已耗尽家财;(3)丙在执行事务中有贪污企业财产行为。依照法律规定,以下判断中,正确的是:()

A:乙当然退伙
B:在乙退伙后,经丙、丁同意,戊可以成为合伙人
C:戊若成为合伙人,丁、戊可劝丙退伙,但无权将其除名
D:戊若成为合伙人,丁、戊可一起决定将丙除名

相似考题

4.甲、乙、丙三人成立了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有限合伙人,丙为普通合伙人,经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项:(1)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丙参与吸收丁作为普通合伙人入伙的表决,甲表示反对。丙认为,作为有限合伙人,甲的行为属于参与执行合伙事务,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2)乙未经甲和丙同意,代表合伙企业私下与戊签订了一份购货合同,且戊有理由相信乙为普通合伙人。对此,甲非常不满意,并要求乙对该合同产生的后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丙依法退伙后,甲、乙决定继续经营。要求:根据以上材料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在事项(1)中,丙的看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2)在事项(2)中,甲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3)在事项(3)中,甲、乙决定继续经营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参考解析】:(1)在事项(1)中,丙的看法不正确。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2)在事项(2)中,甲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3)在事项(3)中,甲、乙决定继续经营不合法。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B,D
解析:
【考点】退伙的情形。详解:《合伙企业法》第48条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故A项正确。该法第50条第1款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因此,B项正确。该法第49条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故C项不正确,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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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07年8月,甲、乙、丙、丁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为提高企业运作效率,经全体合伙人商议决定,委托甲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乙、丙、丁不参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2007年9月,乙与丙达成协议,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丙。随后通知甲、丁,但丁表示不同意。2007年10月,该合伙企业与美达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美达公司依约交付货物后,合伙企业迟迟未交付货款。美达公司认为合伙人需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美达公司遂直接向丙要求以其个人财产清偿货款。2008年10月,丙突发心脏病发作去世,丙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其财产份额并要求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此,甲、乙、丁均表示拒绝,合伙协议也没有相应的约定。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由甲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乙、丙之间转让财产份额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美达公司直接要求丙以其个人财产清偿货款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题目所述情况下,丙的法定继承人是否可以成为合伙人?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由甲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可以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乙、丙之间转让财产份额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不以其他合伙人同意为条件,只需通知其他合伙人。 
    (3)美达公司直接要求丙以其个人财产清偿货款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必须先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清偿;只有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时,才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4)丙的法定继承人不可以成为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从继承之日起,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题目所述情况下,由于其他合伙人均表示拒绝而且合伙协议也没有相应约定,因此丙的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丙的合伙人身份,但合伙企业应退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

  • 第2题:

    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人,丁、戊为有限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甲提议接收庚为新普通合伙人,乙、丙反对,丁、戊同意。合伙协议对新合伙人入伙的表决办法未作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庚可以入伙,因甲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自行决定接收新合伙人
    B.庚可以入伙,因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C.庚不得入伙,因丁、戊作为有限合伙人无表决权,而反对庚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占全体普通合伙人的2/3
    D.庚不得入伙,因未得到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答案:D
    解析:
    ( 1)选项 ABD: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选项 C:有限合伙人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的,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 第3题:

    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人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需经1/2以上其他合伙人同意,现丁欲向刘某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出资,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

    A.如果甲、丙同意,则丁可以转让
    B.如果甲、乙、丙和庚同意,则丁可以转让
    C.如果甲、乙、丙、己和庚同意,则丁不可以转让
    D.必须经过甲、乙、丙、戊、己、庚全部同意,丁才可以转让

    答案:B
    解析: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本题中,合伙协议有约定所以按照约定,经1/2以上其他合伙人同意,丁就可以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

  • 第4题:

    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甲死亡,其未成年子女乙、丙是其全部合法继承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丙因继承甲的财产份额自动取得合伙人资格
    B.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乙、丙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C.乙、丙可以继承甲的财产份额,但不能成为合伙人
    D.应解散合伙企业,清算后向乙、丙退还甲的财产份额

    答案:B
    解析:
    普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 第5题: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丁单独执行企业事务。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委托丁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B、丁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
    C、丁向甲转让丁在该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乙、丙二人
    D、甲、乙、丙无权检查丁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答案:D
    解析:
    根据规定,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事务执行情况,因此选项 D 的说法错误。

  • 第6题:

    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成立一个合伙企业,约定委托甲和乙负责执行合伙事务,那么下列说法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丙、丁、戊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有权监督甲和乙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 B、甲和乙应当定期向丙、丁、戊报告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产状况
    • C、所有合伙人都有权查阅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帐簿等财务资料,以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 D、当甲和乙不按照合伙协议执行合伙事务的,丙、丁、戊可以决定撤销委托

    正确答案:A,B,C,D

  • 第7题: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由甲、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丙、丁不得过问企业任何事务;利润和损失由甲、乙、丙、丁平均分配和分担。 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过程中,为提高管理水平,甲自行决定聘请王某担任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因合伙企业发展良好,乙打算让其朋友郑某人伙。在征得甲的同意后,乙即安排郑某参与合伙事务。合伙协议中关于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 第8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丁四人设立某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合伙事务执行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下列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

    丁为该有限合伙企业向某银行的借款提供担保

    B

    丙为自身利益查阅该有限合伙企业会计账簿

    C

    甲可以经营为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D

    乙有权对甲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2014年1月,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简称A企业),从事产业投资活动。其中,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人,丁、戊为有限合伙人。丙负责执行合伙事务。 2014年2月,丙请丁物色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以承办本企业的审计业务。丁在合伙人会议上提议聘请自己曾任合伙人的B会计师事务所。对此,丙、戊表示同意,甲、乙则以丁是有限合伙人、不应参与执行合伙事务为由表示反对。A企业的合伙协议未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办法作出约定。 2014年4月,戊又与他人共同设立从事产业投资的C有限合伙企业(简称C企业),并任执行合伙人。后因C企业开始涉足A企业的主要投资领域,甲、乙、丙认为戊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要求戊从A企业退出。戊以合伙协议并未对此作出约定为由予以拒绝。 2014年5月,戊以其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向庚借款200万元,但未告知A企业的其他合伙人。2014年12月,因戊投资连续失败,其个人财产损失殆尽,无力偿还所欠庚的到期借款。经评估,戊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价值150万元。庚因欠A企业50万元到期债务,遂自行以该笔债务抵销戊所欠其借款50万元,并同时向A企业提出就戊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行使质权。对于庚的抵销行为与行使质权之主张,A企业均表反对。 要求:根据上述条件回答下列问题。 甲、乙、丙关于戊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甲、乙、丙关于戊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人,丁、戊为有限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甲提议接收庚为新合伙人,乙、丙反对,丁、戊同意。合伙协议对新合伙人入伙的表决办法未作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庚可以入伙,因甲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自行决定接收新合伙人

    B

    庚可以入伙。因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C

    庚不得入伙,因丁、戊作为有限合伙人无表决权,而反对庚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占全体普通合伙人的2/3

    D

    庚不得入伙,因未得到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正确答案: C
    解析: (1)选项ABD://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2)选项C://有限合伙人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的,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 第11题:

    问答题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由甲、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丙、丁不得过问企业事务;利润和损失由甲、乙、丙、丁平均分配和分担。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过程中,为提高管理水平,甲自行决定聘请王某担任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因合伙企业发展良好,乙打算让其朋友郑某入伙。在征得甲的同意后,乙即安排郑某参与合伙事务。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3)郑某是否已经成为A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由甲、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丙、丁不得过问企业事务;利润和损失由甲、乙、丙、丁平均分配和分担。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过程中,为提高管理水平,甲自行决定聘请王某担任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因合伙企业发展良好,乙打算让其朋友郑某入伙。在征得甲的同意后,乙即安排郑某参与合伙事务。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合伙协议中关于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甲聘请王某担任经营管理人员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郑某是否已经成为A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合伙协议关于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合伙企业可以委托-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未接受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但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及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因此题目中说“丙、丁不得过问企业事务”,这不符合规定。
    (2)甲聘请王某担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必须经全体合伙人-致同意。
    (3)郑某没有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乙仅征得甲的同意,没有征得丙丁的同意,故郑某不能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乙丙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突然死亡,甲之子丁为甲的继承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乙丙如都同意,丁可以取得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B:如丙不同意丁成为合伙人,乙丙应向丁退还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C:丁如不愿意成为合伙人,乙丙应向丁退还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D:丁如未承诺,如乙丙均同意,丁的监护人可以在丁未成年时代行丁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答案:A,B,C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50条第1款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根据该款规定可知,A、B选项正确。第50条第2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二)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根据该款规定可知,C选项正确。第50条第3款规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根据该款规定可知,D选项不正确。

  • 第14题:

    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成立一个合伙企业,约定委托甲和乙负责执行合伙事务,那么下列说法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

    A.丙、丁、戊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有权监督甲和乙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B.甲和乙应当定期向丙、丁、戊报告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产状况
    C.所有合伙人都有权查阅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以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D.当甲和乙不按照合伙协议执行合伙事务的,丙、丁、戊可以决定撤销委托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规定,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所以选项A正确;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所以选项B正确;每个合伙人都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的权利,所以选项C正确。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和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所以选项D正确。

  • 第15题:

    2018年6月,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了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甲、乙是普通合伙人,丙、丁是有限合伙人。2019年2月,甲不幸遭遇车祸身亡(已知甲并无继承人)。4月,丙因个人原因退出合伙企业,分回财产20万元,戊以普通合伙人的身份加入A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表述正确的有(  )。

    A.普通合伙人甲身亡,甲当然退伙
    B.由于甲身亡,所以合伙企业需要将甲除名
    C.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债务,丙以从合伙企业拿回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D.戊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答案:A,C
    解析:
    (1)选项B:普通合伙人死亡属于当然退伙的情形,并不需要除名;(2)选项D:
    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第16题: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丁单独执行企业事务。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 委托丁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B. 丁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
    C. 丁向甲转让丁在该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乙. 丙二人
    D. 甲. 乙. 丙无权检查丁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答案:D
    解析:
    根据规定,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事务执行情况,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

  • 第17题:

    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甲死亡,其未成年子女乙、丙是其全部合法继承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丙可以继承甲的财产份额,但不能成为合伙人
    • B、乙、丙因继承甲的财产份额自动取得合伙人资格
    • C、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乙、丙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 D、应解散合伙企业,清算后向乙、丙退还甲的财产份额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甲、乙、丙、丁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现有如下情况: (1)甲死亡,戊成为其继承人; (2)乙因赌博,已耗尽家财 3)丙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有贪污企业财产的行为。 请分析下列判断是否正确: A、乙当然退伙; B、在乙退伙后,经丙丁同意,戊可以成为合伙人; C、戊若成为合伙人,丁、戊可以劝丙退伙,但无权将其除名; D、戊若成为合伙人,可以和丁一起决定将丙除名。


    正确答案:上述判断中,A、B、D正确,而C不正确。因为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当然退伙以法定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乙因赌博耗尽家财,已丧失偿债能力,当然退伙。所以A正确。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因此,继承人戊经全体合伙人丙、丁同意,可以成为合伙人。所以B正确。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因此,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有贪污企业财产的不正当行为,经其他合伙人戊、丁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丙除名。所以D正确,C不正确。

  • 第19题: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由甲、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丙、丁不得过问企业任何事务;利润和损失由甲、乙、丙、丁平均分配和分担。 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过程中,为提高管理水平,甲自行决定聘请王某担任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因合伙企业发展良好,乙打算让其朋友郑某人伙。在征得甲的同意后,乙即安排郑某参与合伙事务。郑某是否已经成为A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郑某尚不是合伙人。根据规定,新普通合伙人人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 第20题:

    单选题
    2007年甲以机床作价6万元与乙、丙成立了有限合伙企业,甲是有限合伙人,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继承、损益分担和财产份额退还办法。2008年3月甲死亡,其15岁的儿子丁成为其他其唯一继承人。甲死亡时,合伙企业债务为3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A

    甲自死亡时当然退伙,丁因继承当然成为有限合伙人

    B

    甲自死亡时当然退伙,经乙、丙同意,丁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C

    甲自死亡时当然退伙,丁因继承关系当然成为合伙人,但丁只能成为普通合伙人

    D

    甲自死亡时当然退伙,经乙、丙同意,丁只能成为普通合伙人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甲死亡,其未成年子女乙、丙是其全部合法继承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乙、丙可以继承甲的财产份额,但不能成为合伙人

    B

    乙、丙因继承甲的财产份额而自动取得合伙人资格

    C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乙、丙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D

    应解散合伙企业,清算后向乙、丙退还甲的财产份额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甲、乙、丙、丁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现在有如下情况:甲死亡,吴波为继承人;乙因吸毒,耗尽其家财;丙在执行合伙业务时有贪污合伙企业财产的行为。依照法律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乙当然退伙

    B

    在乙退伙后,经丙、丁同意,吴波可以成为合伙人

    C

    吴波若成为合伙人,丁、吴波可以劝丙退伙,但无权将其除名

    D

    吴波若为未成年人,经丙、丁同意,吴波的监护人吴冲可以成为合伙人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有关退伙的法律规定。

  • 第23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人,丁、戊为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人甲提议接收庚为新普通合伙人,乙、丙反对,丁、戊同意。合伙协议对新合伙人入伙的表决办法未作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庚可以入伙,因甲作为执行合伙人有权自行决定接收新合伙人

    B

    庚可以入伙,因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C

    庚不得入伙,因丁、戊作为有限合伙人无表决权,而反对庚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占全体普通合伙人的2/3

    D

    庚不得入伙,因未得到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正确答案: D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