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0日,甲将自有的一辆汽车卖给乙。合同签订后,乙按约交付15万元,甲将车辆交给乙。双方未办理车辆的过户登记。此后,10月8日,甲将该车卖给了不知情的丙,并办理车辆的过户登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B:甲将车交付给乙后,乙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C:由于该车的转让没有登记,乙没有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D:乙虽然基于交付取得了该车的所有权,但由于没有登记,不能对抗丙,该车的所有权应归丙

题目
2012年8月10日,甲将自有的一辆汽车卖给乙。合同签订后,乙按约交付15万元,甲将车辆交给乙。双方未办理车辆的过户登记。此后,10月8日,甲将该车卖给了不知情的丙,并办理车辆的过户登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B:甲将车交付给乙后,乙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C:由于该车的转让没有登记,乙没有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D:乙虽然基于交付取得了该车的所有权,但由于没有登记,不能对抗丙,该车的所有权应归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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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B
解析:
甲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甲将汽车交付给乙。《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交付是包括汽车在内的动产的所有权转移的要件,故乙取得了该汽车的所有权,B项正确。《物权法》第24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登记仅仅是特殊动产变动的对抗要件而不是生效要件,故不登记不影响物权变动,C项错误。关于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涉及无权处分和善意取得的问题。《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无权处分不再影响合同的效力,故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A项错误。《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据此,善意取得不光要求买受人善意,而且要求完成物权变动的相应公示。动产物权的公示方式是交付而不是登记,因为甲没有将汽车交付给丙,丙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故不能取得所有权,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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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12年8月10日,甲将自有的一辆汽车卖给乙。合同签订后,乙按约交付15万元。8月12日,甲又以18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了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丙交付定金2万元。8月15日上午,甲将汽车交付给乙,8月15日下午甲将汽车过户给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B.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C.乙取得汽车所有权 D.丙取得汽车所有权


    答案:A,C
    解析:
    A、C
    考点:一物多卖
    讲解:关于合同效力,甲将汽车分别卖给乙、丙二人,两份合同都是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不存在影响合同效力的情形,故两份合同都有效,A项正确,B项错误。关于物权变动,《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买卖合同解释》第10条第4项进一步规定:“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四)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交付是动产所有权转移的要件,登记并不能转移动产所 有权,故乙取得该汽车的所有权,因此C项正确,D项错误。

  • 第2题:

    6月1日,甲将自有的一辆小汽车卖给乙;合同签订后,乙依约支付购车款5万元。6月2日,甲又以8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丙交付定金2万元。6月5日上午,甲将该车交付给乙;6月5日下午甲将该车过户给丙。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B.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C.乙取得小汽车的所有权
    D.丙取得小汽车的所有权

    答案:C
    解析:
    (1)选项AB:一物多卖不影响合同效力;(2)选项CD:出卖人将标的物(特殊动产)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第3题:

    甲向乙购买价值25万元的汽车一辆。双方约定:甲先交付10万元,乙即将车交付甲,其余款项由甲分三次付清,乙保留汽车所有权至甲付清全部车款之时。收到甲交付的10万元车款后,乙将车交付甲,但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在甲付清全部车款前,乙又以30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按约定由丙直接向甲请求返还该汽车。丙向乙付清30万元车款后即向甲请求支付,方知该汽车已被甲出质给不知情的债权人丁,丁因保管不当致车毁损,遂将汽车送戊修理厂维修,因丁无力支付8万元维修费,汽车被戊扣留。丙向戊请求返还汽车遭拒,遂诉讼。

    根据乙与丙的约定,该汽车所有权变动的交付方式属于(  )。

    A.观念交付
    B.拟制交付
    C.简易交付
    D.指示交付
    E.占有改变

    答案:A,D
    解析:
    (1)选项ACDE: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通常合称为观念交付;指示交付,是指在设立和转让动产物权时,如果动产由第三人所占有,则出让人可将其对第三人享有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受让人,以代替动产的现实交付;(2)选项B:拟制交付是将仓单、提单等物权证券拟制成动产,进而将其交付视为动产的现实交付。

  • 第4题:

    (2016年)甲向乙购买价值25万元的汽车一辆。双方约定:甲先交付10万元,乙即将车交付甲,其余款项由甲分三次付清,乙保留汽车所有权至甲付清全部车款之时。收到甲交付的10万元车款后,乙将车交付甲,但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在甲付清全部车款前,乙又以30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按约定由丙直接向甲请求返还该汽车。丙向乙付清30万元车款后即向甲请求交付,方知该汽车已被甲出质给不知情的债权人丁,丁因保管不当致车毁损,遂将汽车送戊修理厂维修,因丁无力支付8万元维修费,汽车被戊扣留。丙向戊请求返还汽车遭拒,遂提起诉讼。
    根据乙与丙的约定,该汽车所有权变动的交付方式属于( )。

    A.观念交付
    B.拟制交付
    C.简易交付
    D.指示交付
    E.占有改定

    答案:A,D
    解析:
    (1)选项ACDE: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通常合称为观念交付;指示交付,是指在设立和转让动产物权时,如果动产由第三人所占有,则出让人可将其对第三人享有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受让人,以代替动产的现实交付;(2)选项B:拟制交付是将仓单、提单等物权证券拟制成动产,进而将其交付视为动产的现实交付。

  • 第5题:

    6月1日,甲将自有的一辆小汽车卖给乙;合同签订后,乙依约支付购车款5万元。6月2日,甲又以8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丙交付定金2万元。6月5日上午,甲将该车交付给乙;6月5日下午甲将该车过户给丙。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乙、丙均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 B、乙、丙应当抽签决定该小汽车的归属
    • C、乙取得小汽车的所有权
    • D、丙取得小汽车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C

  • 第6题:

    多选题
    甲因故需要出国,将其所拥有的一辆进口大众给好友乙保管,并答应乙可以在甲回国之前使用该车,以使该车保持良好性能,同时为方便办理车辆年检及保险等手续,两人还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甲出国后,乙为了炒股,便将进口大众按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丙支付全部价款后,乙将车辆交付给丙并为其办理过户登记。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在乙将进口大众卖给丙前,甲构成间接占有,乙构成有权占有

    B

    乙并无该车的所有权,事后也没有得到甲的追认,因此乙将该车出卖给丙的行为无效

    C

    丙在办理登记后取得车辆所有权

    D

    丙因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取得车辆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


    正确答案: C,B
    解析:
    A项,甲将车交付给乙是出于保管的目的,而为乙办理过户登记,又是出于“方便办理车辆年检及保险等手续”的目的,因此乙虽然取得对该车的占有与登记,但甲乙之间欠缺车辆所有权转让的意思,也就是欠缺所有权转让最核心的要件。从而乙并不能因此取得该车所有权,但乙构成有权占有,甲构成间接占有。
    B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CD两项,《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①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②以合理的价格转让;③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故受让人取得机动车时,“善意”、“合理对价”、“交付及登记”这三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否则不能成立善意取得。本案中,丙在完成登记后,构成对车辆的善意取得,因此取得车辆所有权,并且为原始取得

  • 第7题:

    多选题
    甲、乙约定,甲将一辆汽车以3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乙,乙分期支付价款,在乙支付全部价款之前,甲保留汽车所有权。甲将汽车交付给了乙,但双方未办理所有权保留登记手续。对于甲实施的下列行为,表述正确的有()。
    A

    因汽车质量问题,乙将汽车交给甲修理期间,甲将该车以25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完成现实交付,自甲对丙完成现实交付时,丙取得汽车所有权

    B

    因汽车质量问题,乙将汽车交给甲修理期间,甲将该车质押给不知情的丙,并完成现实交付,在甲对丙完成现实交付时,丙取得汽车质权

    C

    因汽车质量问题,乙将汽车交给甲修理期间,甲将汽车交给不知情的丙修理,若甲不对丙支付到期修理费用,丙对该汽车可行使留置权

    D

    假设在乙直接占有汽车期间,甲将该车出卖给不知情的丙(甲对丙谎称汽车系出租给乙的),并对丙完成指示交付,则甲对丙完成指示交付时,丙取得该汽车所有权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2012年8月10日,甲将自有的一辆汽车卖给乙。合同签订后,乙按约交付15万元。8月12日,甲又以18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了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丙交付定金2万元。8月15日上午,甲将汽车交付给乙,8月15日下午甲将汽车过户给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B: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C:乙取得汽车所有权
    D:丙取得汽车所有权

    答案:A,C
    解析:
    关于合同效力,甲将汽车分别卖给乙、丙二人,两份合同都是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不存在影响合同效力的情形,故两份合同都有效,A项正确,B项错误。关于物权变动,《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买卖合同解释》第10条第4项进一步规定: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4)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交付是动产所有权转移的要件,登记并不能转移动产所有权,故乙取得该汽车的所有权,因此C项正确,D项错误。

  • 第9题:

    6 月 1 日,甲将自有的一辆小汽车卖给乙;合同签订后,乙依约支付购车款 5 万元。 6 月 2 日,甲又以 8 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丙交付定金 2 万元。 6 月 5 日上午,甲将该车交付给乙; 6 月 5 日下午甲将该车过户给丙。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B.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C.乙取得小汽车的所有权
    D.丙取得小汽车的所有权

    答案:C
    解析:
    ( 1 )选项 AB :一物多卖不影响合同效力;( 2 )选项 CD :对车而言,交付更“牛”,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乙有权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

  • 第10题:

    甲向乙购买价值25万元的汽车一辆。双方约定:甲先交付10万元,乙即将车交付甲,其余款项由甲分三次付清,乙保留汽车所有权至甲付清全部车款之时。收到甲交付的10万元车款后,乙将车交付甲,但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在甲付清全部车款前,乙又以30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按约定由丙直接向甲请求返还该汽车。丙向乙付清30万元车款后即向甲请求支付,方知该汽车已被甲出质给不知情的债权人丁,丁因保管不当致车毁损,遂将汽车送戊修理厂维修,因丁无力支付8万元维修费,汽车被戊扣留。丙向戊请求返还汽车遭拒,遂诉讼。
    下列关于甲、乙之间买卖合同效力及类型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B.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C.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附条件买卖合同
    D.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附期限买卖合同
    E.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答案:A,B
    解析:
    选项AE:没有特殊情况,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2)选项B: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指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间内“至少分3次”向出卖人支付的买卖合同;选项CD:期限是必然能到来的,条件是可能发生的;甲乙之间的合同非附条件或附期限合同。

  • 第11题:

    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卖给乙并交付,双方约定价款分五期交付,在未付清价款前车辆仍归甲所有,双方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次日,知情的丙出更高的价格向甲买车,甲又将该车卖给丙,并将车辆过户给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已经将车交付给乙,乙取得车辆的所有权
    • B、丙明知乙已经将车买下,故其与甲订立的买卖合同无效
    • C、丙已经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 D、乙有权请求将该车登记到自己名下

    正确答案:D

  • 第12题:

    甲父去世时留有一套商品房,甲为唯一继承人。甲父去世不久,甲因急需用钱,遂将该房屋出卖给好友乙,并答应待将房屋过户给自己后再办理过户手续。合同签订后,乙交付了房款,甲将房屋交给乙,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后甲因做生意亏损,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谎称房屋仅出租给乙,并将房屋过户给了丙。丙去找乙要求交房时与乙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该房屋所有权属于乙
    • B、该房屋所有权属于丙
    • C、甲与丙所签订合同为效力未定合同
    • D、甲与乙所签订合同为有效合同

    正确答案:B,D

  • 第13题:

    单选题
    甲因病住院期间,将其身份证件、空白委托书、一辆汽车以及车辆登记证书等交给朋友乙保管。乙利用空白委托书上伪造了甲的授权,谎称自己是甲的代理人,将甲的汽车卖给了不知情的丙,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对此,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

    汽车的所有权属于丙

    B

    乙与丙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

    C

    甲可以请求丙返还汽车

    D

    甲可以请求乙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