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李某、刘某、韩某三人合伙成立一企业,经三人商定,李某出资10万元,刘某出场地,经三人同意,韩某以劳务出资,合伙协议还规定,因李某出资10万元后已不再有余钱,故若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李某不再以个人财产承担亏损。合伙企业的寸续期间为5年该合伙协议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
第5题:
郭某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其欠韩某借款10万元迟迟不能归还。与此同时韩某也欠该合伙企业货款15万元一直未能归还。以下几个解决方案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第6题:
杨光与某合伙企业签订买卖合同,该合伙企业已经向杨光发货,但是杨光尚未支付货款。后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赵某向杨光借款10万,到期未归还。对此下列说法中符合规定的是()。
第7题:
杨光可以其对赵某的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10万元债务
杨光可以代位行使赵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对于赵某的债务,杨光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杨光欠合伙企业的货款,合伙企业不得提起诉讼
第8题:
第9题:
甲可将其欠合伙企业5万元货款与该合伙企业所欠3万元到期借款以及合伙人乙所欠其2万元到期借款相抵销,甲无须再向合伙企业偿付货款
甲只能将其欠合伙企业5万元货款与该合伙企业所欠3万元到期借款进行抵销,因此,甲仍应向该合伙企业偿付货款2万元
甲所欠合伙企业之债务与该合伙企业及乙所欠其债务之间均不能抵销
甲只能将其欠合伙企业5万元货款与乙所欠其2万元到期借款进行抵销,因此,甲仍应向该合伙企业偿付货款3万元
第10题:
郭欠韩某的借款与韩某欠合伙企业的货款抵销后,韩某向合伙企业支付货款5万元
郭某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欠韩某的借款
韩某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郭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韩某在合伙企业中行使郭某的权利直至郭某还款
第11题:
甲可将其所欠合伙企业5万元货款与该合伙企业所欠其3万元到期借款以及合伙人乙所欠其2万元到期借款相抵销,甲无需再向合伙企业偿付货款
甲只能将其所欠合伙企业5万元货款与该合伙企业所欠其3万元到期借款进行抵销,因此,甲仍应向该合伙企业偿付2万元
甲只能将其所欠合伙企业5万元货款与乙所欠其2万元到期借款进行抵销,因此,甲仍应向该合伙企业偿付3万元
甲所欠合伙企业之债务与该合伙企业及乙所欠其债务之间均不能抵销
第12题: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2011年5月,赵某、钱某、孙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赵某为普通合伙人,出资20万元,钱某、孙某为有限合伙人,各出资15万元。2012年.甲企业向银行借款50万元,该借款于2015年到期。2014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赵某转变为有限合伙人,孙某转变为普通合伙人。2015年,甲企业无力偿还50万元到期借款.合伙人就如何偿还该借款发生争议。下列关于赵某、钱某、孙某承担偿还50万元借款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第16题:
李某、夏某与韩某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李某是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其擅自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收益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第17题:
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合伙协议约定: (1)赵某、孙某、李某以货币各出资10万元,钱某以房屋作价出资10万元。 (2)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甲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半数以上合伙人同意。 (3)合伙人以其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2/3以上的合伙人同意。甲企业成立后,接受郑某委托加工承揽一批产品,郑某未向甲企业支付5万元加工费。由于钱某在购买出资房屋时曾向郑某借款3万元一直未偿还,甲企业向郑某请求支付5万元加工费时,郑某认为钱某尚欠其借款3万元,故主张抵销3万元,只付甲企业2万元。郑某主张抵销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第18题:
张A、张B、张C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张A欠李A人民币10万元(该债务与合伙企业无关),无力偿还。同时,李A尚欠该普通合伙企业的货款10万元,那么,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李A可以采取()措施来保障自己的债权实现。
第19题:
代位行使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自行接管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主张以其债权抵销其对甲合伙企业的债务
第20题:
代位行使赵桌在甲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自行接管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主张以其债权抵销其对甲合伙企业的债务
第21题:
戊欠合伙企业货款15万元,因此两者抵销,戊向合伙企业支付货款5万元即可,乙也不必再向戊清偿
合伙企业今年的效益很好,乙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10万元借款
由于乙无力偿还借款10万元,戊在合伙企业中行使乙的权利直至乙还款之日
戊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乙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第22题:
以其对高某的债权抵销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代位行使高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请求法院强制执行高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当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主张高某的财产应当优先清偿自己的债权
第23题:
赵某、孙某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孙某以15万元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赵某以15万元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钱某以15万元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第24题:
甲可将其所欠合伙企业5万元货款与该合伙企业所欠其3万元到期借款以及合伙人乙所欠其2万元到期借款相抵销,甲无需再向合伙企业偿付货款
甲只能将其所欠合伙企业5万元货款与该合伙企业所欠其3万元到期借款进行抵销,因此,甲仍应向该合伙企业偿付2万元
甲只能将其所欠合伙企业5万元货款与乙所欠其2万元到期借款进行抵销,因此,甲仍应向该合伙企业偿付3万元
甲所欠合伙企业之债务与该合伙企业及乙所欠其债务之间均不能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