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提出管辖异议,依据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其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救济措施?(2016年)A.向受诉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受诉法院对管辖权的归属进行审查 B.向受诉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异议,要求上级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进行审查 C.在法院对管辖异议驳回的情况下,可以对该裁定提起上诉 D.在法院对案件审理终结后,可以以管辖错误作为法定理由申请再审

题目
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提出管辖异议,依据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其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救济措施?(2016年)

A.向受诉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受诉法院对管辖权的归属进行审查
B.向受诉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异议,要求上级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进行审查
C.在法院对管辖异议驳回的情况下,可以对该裁定提起上诉
D.在法院对案件审理终结后,可以以管辖错误作为法定理由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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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法院在审理一起赡养费案件时,在受理后两次依法传唤被告人,其根本置之不理,并没有向法院说明任何理由,此时法院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A、决定罚款

    B、决定拘留

    C、决定拘传

    D、再次依法用传票传唤,仍不到庭的,方得拘传


    正确答案:C

  • 第2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时,下列哪些情形可以径行裁判?

    A.原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的案件

    B.当事人针对一审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提出上诉的案件

    C.原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

    D.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


    正确答案:BCD
    86.【答案】BCD 【考点】 二审程序【解析】《民诉意见》第188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下列上诉案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迳行判决、裁定:(1) .审就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的案件;(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3)原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需要发回重审的案件。”

  • 第3题:

    人民法院受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A.对

    B.错


    参考答案:对

  • 第4题:

    下列哪些说法符合行政诉讼撤诉的有关规定( )。

    A.行政诉讼受理后,被告可以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B.人民法院审查认为被告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可以在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建议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
    C.行政诉讼案件受理后,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撤诉申请,依法继续审理案件
    D.行政诉讼案件判决后,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有履行内容且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准许撤诉

    答案:A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 第5题:

    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提出管辖异议,依据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其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救济措施?

    A、向受诉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受诉法院对管辖权的归属进行审查
    B、向受诉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异议,要求上级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进行审查
    C、在法院对管辖异议驳回的情况下,可以对该裁定提起上诉
    D、在法院对案件审理终结后,可以以管辖错误作为法定理由申请再审

    答案:A,C
    解析:
    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选项C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当事人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
    选项D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据此可知,“管辖错误”不属于可以申请再审的法定理由,故不可以以管辖错误作为法定理由申请再审。

  • 第6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
    A.在具体行政行为对外发生法律效力后至申请执行的期限内,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B.行政诉讼的标的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所羁束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C.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案件,复议机关作出不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复议申请人不服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人民法院审理涉外行政案件的期间,不受行政诉讼法第57条、第60条规定的限制


    答案:A,B,C
    解析:
    根据《行诉解释》第92条,行政机关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有充分理由认为被执行人可能逃避执行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据此,A项正确。根据《行诉解释》第44条第1款第10项,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的效力所羁束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故B项正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案件,复议机关作出不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复议申请人不服的,若能以原机关为被告起诉原具体行政行为,则会导致“复议前置程序”虚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2款也指出: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的土地行政案件,复议机关作出不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或者以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驳回复议申请,复议申请人不服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C项表述正确。《行政诉讼法》中有关案件审理期限的规定,并无一般行政案件与涉外(含涉港澳台)行政案件的区分,涉外行政案件的审限应当适用该法 有关案件审理期限的规定。故D项错误。

  • 第7题:

    人民法院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产生哪些法律效果?


    正确答案: (1)程序法上的效果:
    ①对同一债务人,任何债权人不得提起新的破产案件或者清偿债务的诉讼案件。
    ②以债务人为当事人或者与债务人财产有关的诉讼程序或执行程序原则上应当终止。
    (2)实体法上的效果:
    ①债务人的财产除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外,不得自行用于清偿部分债权人的债务。
    ②债务人不得故意减少自己的财产。
    (3)对债务人的人身自由的限制;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列席债权人会议,回答债权人的询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后终结前,不得擅离职守。
    (4)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进行下列工作:
    ①组成合议庭,并将合议庭组成考员情况书面通知破产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②发出通知。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
    ③发布公告。
    ④成立企业监管组。清算组成立后,企业监管组则取消。
    ⑤催告申报债权和登记债权。

  • 第8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哪些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正确答案: (1)结婚时间较短,财产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或者当事人婚前就患有法律规定不准结婚的疾病的人离婚案件;
    (2)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只是给付时间和金额上有争议的赡养费案件,扶养费案件和抚育费案件;
    (3)确认和变更收养关系、子女抚养关系,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
    (4)借贷关系明确,证据充分,金额不大的债务案件;
    (5)遗产和继承人范围明确,争议遗产数额不大的继承案件;
    (6)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赔偿金额不大的损害赔偿案件;
    (7)事实清楚,案情简单,是非分明,争议焦点明确,诉争金额不大的其他案件。

  • 第9题:

    内地甲公司和澳门乙公司发生争议由澳门某仲裁委员会依据澳门仲裁法规作出仲裁裁决,内地甲公司向澳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欲申请财产保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甲公司应当在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再申请财产保全
    • B、甲公司可以在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前申请财产保全
    • C、法院可以依据职权对乙公司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 D、法院应当依据申请人住所地的法律规定采取保全措施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单选题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管辖异议应当由下列选项中的(  )提出。
    A

    被告

    B

    原告

    C

    受诉人民法院

    D

    实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A
    解析: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该院对案件无管辖权因而不能行使该案的审判权的主张。分为两种类型:地域管辖权异议和级别管辖权异议。提出异议的主体须为本案的当事人,通常为被告。

  • 第11题:

    单选题
    关于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B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是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在诉讼进行的任何阶段提出

    C

    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判决将案件移送有管害权的人民法院

    D

    对人民法院就级别管辖异议作出的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人民法院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产生哪些法律效果?

    正确答案: (1)程序法上的效果:
    ①对同一债务人,任何债权人不得提起新的破产案件或者清偿债务的诉讼案件。
    ②以债务人为当事人或者与债务人财产有关的诉讼程序或执行程序原则上应当终止。
    (2)实体法上的效果:
    ①债务人的财产除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外,不得自行用于清偿部分债权人的债务。
    ②债务人不得故意减少自己的财产。
    (3)对债务人的人身自由的限制;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列席债权人会议,回答债权人的询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后终结前,不得擅离职守。
    (4)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进行下列工作:
    ①组成合议庭,并将合议庭组成考员情况书面通知破产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②发出通知。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
    ③发布公告。
    ④成立企业监管组。清算组成立后,企业监管组则取消。
    ⑤催告申报债权和登记债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下列对人民法院决定再审或受理抗诉书后的有关后果陈述错误的是哪一项?( )。

    A.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在押,再审可能改判宣告无罪的,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裁决后,可以逮捕

    B.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在押,再审可能改判宣告无罪的,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裁决后,可以取保候审

    C.人民法院决定再审或受理抗诉书后,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正在服刑的,人民法院依据再审决定书或者抗诉书及提押票等文书办理提审

    D.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不在押,确有必要采取强制措施并符合法律规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条件的,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裁决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正确答案:A
    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在押,再审可能改判宣告无罪的,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裁决后,可以取保候审,而不是可以逮捕。由此可见A错误。

  • 第14题:

    依据现行的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受理对在我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起诉的民事案件,须按法院内部报告制度,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为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在我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若为民事案件中的第三人,该报告制度不适用

    B.若在我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在我国从事商业活动,则对其作为被告的民事案件的受理无需适用上述报告制度

    C.对外国驻华使馆的外交官作为原告的民事案件,其受理不适用上述报告制度

    D.若被告是临时来华的联合国官员,则对其作为被告的有关的民事案件的受理不适用上述报告制度


    正确答案:C
    [考点]司法管辖与豁免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涉及特权与豁免的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凡以下列在中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为被告、第三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在决定受理之前,报请本辖区高级人民法院审查;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受理的,应当将其审查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前,一律暂不受理。其中第十类人员是临时来中国的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的官员和专家。
    因此。对于外交官作为原告的民事案件不适用上述制度,C选项正确,A项是以我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若为民事案件中的第三人,BD选项是以在我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为被告,均应适用报告制度,ABD三项错误。

  • 第15题: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公诉案件,()。

    A.都应当受理

    B.都可以不受理

    C.都不予受理

    D.无特殊情况应当受理


    正确答案:A

  • 第16题: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管辖问题的哪些表述是不正确的?()

    A: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B:按级别管辖权限,高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其认为应当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C:协议管辖可以变更级别管辖
    D:提交答辩状期间届满后,原告增加诉讼请求金额致使案件标的额超过受诉人民法院级别管辖标准,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管辖恒定的原则不予审查,直接裁定驳回被告的请求

    答案:B,C,D
    解析:
    【考点】民事案件级别管辖。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由此可知,适用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A选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20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注意区分的是,只有最高人民法院才能审理其认为应由其审理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没有此项权利,高级人民法院只是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B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据此,C选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关于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提交答辩状期间届满后,原告增加诉讼请求金额致使案件标的额超过受诉人民法院级别管辖标准,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一条审查并作出裁定。”由此可知,因原告增加诉讼请求使受诉法院不具有级别管辖条件的,被告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并且接受异议的法院应当审查。所以,D选项错误。

  • 第17题:

    王某与李某因合同发生争议,王向李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履行合同。法院受理后,非合同当事人唐某认为自己对原被告之间争议的合同标的物拥有所有权,要求参加诉讼。参加诉讼后,唐某认为受理法院无管辖权,便提出管辖权异议。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唐某可以提出管辖异议,因为唐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唐某可以提出管辖异议,因为管辖错误将损害其实体权利
    C.唐某不能提出管辖异议,因为唐不是本诉的当事人
    D.唐某不能提出管辖异议,因为唐不是本案的当事人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对诉讼标的是否有独立请求权决定了该第三人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或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本案中唐某主张的是对涉诉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而不是主张对诉讼标的本身具有权益,因而唐某对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不是有独立请求权
    第三人而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和《民诉意见》第66条,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案件的当事人,但他不是本诉的当事人(包括原被告),其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 第18题:

    关于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A、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B、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是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在诉讼进行的任何阶段提出
    C、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判决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D、对人民法院就级别管辖异议作出的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答案:A
    解析:
    教材P337
    本题考查的是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选项B,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选项C,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选项D,对人民法院就级别管辖异议作出的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 第19题:

    根据新修订《行政诉讼法》规定,下列关于行政案件的审理说法错误的是()

    • A、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 B、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必须等待其提出答辩状后才能审理
    • C、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
    • D、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在刑事案件审判期间,外国籍被告人在看守所羁押的,其国籍国驻华使、领馆要求探视的,可以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提出。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1题:

    依据《刑事诉讼法》,下列关于自诉案件的表述正确的是()

    • A、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可以提起反诉
    • B、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 C、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 D、被告人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正确答案:A,B,C,D

  • 第22题:

    多选题
    依据《刑事诉讼法》,下列关于自诉案件的表述正确的是()
    A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可以提起反诉

    B

    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C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D

    被告人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关于本案管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1年真题]
    A

    张成功行使管辖异议权符合法律的规定

    B

    张成功主张管辖异议的理由符合法律规定

    C

    升湖区法院驳回张成功的管辖异议符合法律规定

    D

    升湖区法院对案件进行移送符合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 D,B
    解析:
    AC两项,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向受诉法院提出的该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主张。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须是本案的当事人。②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③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即在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按期提出,法院才予以审查;逾期提出的,法院便不予审查。本案中,张成功于8月2日向升湖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属于逾期提出,所以其行使管辖异议权不符合法律的规定。而升湖区法院驳回张成功的管辖异议符合法律规定
    B项,《民事诉讼法》第21条第1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张成功与黎明丽已分居2年,分别居住于A市安平区各自父母家中,即张成功的经常居住地为A市安平区,按照法律规定,本案应由A市安平区法院管辖,张成功主张管辖异议的理由符合法律规定
    D项,移送管辖,是指法院在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自己对案件并无管辖权,依法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移送管辖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①法院已受理了案件;②移送的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③受移送的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本案中,升湖区法院已受理案件,但升湖区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升湖区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安平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