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时期,“以刑律分类为门,附以格敕”编纂而成的法律是
A.《永徽律疏》
B.《大中刑律统类》
C.《庆元条法事类》
D.《唐六典》
1.宋代以户婚律载于(),并在户令中重申良贱不婚等规定。A.《建隆编敕》B.《宋刑统》C.《大中刑律统类》D.《庆元条法享类》
2.关于《大中刑律统类》的说法正确的有( )。A.《大中刑律统类》制定于唐代末年大中年间B.《大中刑律统类》将刑律各篇分为若干“门”,每门下又分别辅之以相关内容的敕、令、格、式C.《大中刑律统类》对于明朝的立法产生重大影响D.《宋刑统》的编纂体例渊源于《大中刑律统类》
3.配有律疏的法律有( )。A.《大中刑律统类》B.《贞观律》C.《唐六典》D.《永徽律》
4.配有律疏的法律有( )。A.《大中刑律统类》B.《贞观律》 (⊙o⊙)C.《唐六典》D.《永徽律》
第1题:
以刑律为主,将其他刑事性质的敕、令、格、式分载在律文之后,依律目分门别类地加以汇编而成的法规。在法典编纂体例上被称作( )OA.会典B.疏义C.律例D.刑统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唐朝编订的(),成为后世《宋刑统》的体例渊源。
A.《唐六典》
B.《永徽律疏》
C.《大中刑律统类》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