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力原文:放弃能够重复实施的行为的定性甲开枪射杀乙,第一枪未击中,开第二枪时因惧怕承担法律责任遂停止射击。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A.属于犯罪未遂B.属于犯罪中止C.第一枪未击中,构成犯罪未遂;第二枪自动停止射击,构成犯罪中止D.不构成犯罪

题目

听力原文:放弃能够重复实施的行为的定性

甲开枪射杀乙,第一枪未击中,开第二枪时因惧怕承担法律责任遂停止射击。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

A.属于犯罪未遂

B.属于犯罪中止

C.第一枪未击中,构成犯罪未遂;第二枪自动停止射击,构成犯罪中止

D.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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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举枪射击乙,第一枪因枪法不准,未击中乙,在能够继续射击乙的情况下,自动停止射击乙。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既遂

    B.犯罪预备

    C.犯罪未遂

    D.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D
    解析:这是理论界存在的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即“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定性问题”。对此,主要有以下几种不同观点:(1)未遂论。该理论认为,在这种情况下,犯罪行为已经实行终了(“举枪射击”),预期的危害结果(“乙的死亡”)没有发生,是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枪法不准”),因此,符合犯罪未遂的特征。(2)中止论。该理论认为,放弃能够重复实施的侵害行为,从时间上看,还处于犯罪实行行为过程中,而不是犯罪行为已经停止的未遂或者既遂状态;从主观方面看,行为人是自动放弃继续实施犯罪,而不是被迫停止犯罪;从客观方面看,预期的危害结果没有发生,行为人放弃重复实施犯罪行为具有彻底性,因此,符合犯罪中止的特征。(3)折衷论。该理论主张具体分析,区别对待。《指南》中所持的观点是第二种“中止论”,认为对于这种放弃能够重复实施的行为,应当把犯罪行为理解为一个行为整体,一个由多个具体动作或数个单独行为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发展过程。所以,甲主观上自动放弃继续实施犯罪,客观上预期的危害结果没有发生,甲放弃重复实施犯罪行为具有彻底性,符合犯罪中止的特征,故应选择D。

  • 第2题:

    以下行为构成犯罪的是?
    A.甲故意将空枪给乙,让其杀害丙乙对着丙开了枪,但由于枪里无子弹,丙毫发无损

      B.甲试图投毒杀害乙,但由于误将白糖当成毒药,乙喝后毫发无损

      C.甲试图杀害乙,连击两枪未中,乙趁机逃脱,毫发无损

      D.甲试图杀害乙,连击两枪未中,欲继续开枪时,见乙苦苦求饶,念及昔日情分,弃枪离去,乙毫发无损


    答案:C,D
    解析:
    CD。如果犯罪根本不可能实现,就叫不能犯,不构成犯罪,因为根本不能危害法益。CD都已构成犯罪。C未遂,D中止。

  • 第3题:

    甲为了杀死乙,举枪向乙射击,第一枪未击中,在能继续向乙开枪的情况下,甲不再开枪,停止射击。甲的行为是()。

    A.犯罪未遂

    B.犯罪中止

    C.犯罪既遂

    D.犯罪预备


    C

  • 第4题:

    甲用枪杀乙。枪中装有6发子弹。甲朝乙开了一枪,未击中乙。在本可继续开枪杀的情况下,甲未继续开枪。甲的行为是故意杀人罪的(  )。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答案:C
    解析:
    【精解】放弃可以重复实施的侵害行为,应当认定为犯罪中止。要将甲的行为看做一个整体。当甲开了一枪后,其犯罪行为可以继续进行,所以其犯罪行为并没有结束,属于在犯罪过程中。甲在犯罪过程中自动彻底放弃犯罪,符合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故选C项。

  • 第5题:

    甲开枪射杀乙,第一枪未击中,开第二枪时因惧怕承担法律责任遂停止射击。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
    A.属于犯罪未遂
    B.属于犯罪中止
    C.第一枪未击中,构成犯罪未遂;第二枪自动停止射击,构成犯罪中止
    D.不构成犯罪


    答案:B
    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放弃能够重复实施的行为的定性。放弃能够重复实施的行为是指行为人实施了足以导致法定犯罪结果出现的第一次侵害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在能够重复实施同一性质的侵害行为并造成预期的犯罪结果的情况下,出于自己的意志自动放弃继续实施侵害行为,因而使犯罪未完成的犯罪停止形态,在探讨对此类行为的定性对应当把犯罪行为理解为一个行为整体,一个由多个具体动作或数个单独行为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发展过程。据此,对此类行为应以犯罪中止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