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甲立遗嘱将财产交给乙继承B.甲死亡后,其子乙放弃了继承遗产的权利C.甲赠给乙一台电视,乙接受了赠品D.甲授权律师乙代理其进行一审诉讼

题目

以下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甲立遗嘱将财产交给乙继承

B.甲死亡后,其子乙放弃了继承遗产的权利

C.甲赠给乙一台电视,乙接受了赠品

D.甲授权律师乙代理其进行一审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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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和乙约定由甲代乙参加考试,如果甲成绩通过,乙支付给甲400元,为确保双方遵守约定,甲和乙订立一份借款400元的合同。则下列关于甲和乙行为性质判断正确的是()。

    A.无效民事行为

    B.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C.不属于民事行为

    D.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参考答案:A

  • 第2题: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包括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和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是行为人约定的将来发生的不确定的合法事实。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期限,并把该期限的到来作为行为人的民事权利、义务发生、变更、消灭的前提的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 甲与乙有积怨,为了报复,甲私下与丙协商并承诺,如果丙将乙打伤,则赠与丙500元

    B. 甲向乙表示“如果太阳从西方升起,我就把房屋赠送给你”

    C. 甲乙约定:乙须在合同订立20日后取款

    D. 甲向乙表示“如果我女儿调到外地工作,我就把房屋租给你”


    正确答案:D
    D[解析]A项所述属于不合法的事实。B项是肯定不能发生的,不符合定义中的“不确定的事实”。C项属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故正确答案为D。

  • 第3题:

    下列行为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甲邀请乙一起旅游

    B.甲请乙吃饭

    C.甲、乙签订买卖合同

    D.要约


    正确答案:D
    邀请行为和请人吃饭不是法律行为,没有直接产生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A、B项不正确。买卖合同需要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是双方法律行为,C项不正确。单方行为只要一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即足够,如要约,D项正确。

  • 第4题:

    甲、乙双方约定:如果15天内下雨,甲将送给乙一把雨伞。该约定属于(  )。
    A.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D.成立但未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A,D
    解析:
    【精解】该题属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而不是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因为15天内是否下雨并不确定,假如将该题表述改为:“如果天下雨,将送给一把雨伞”,这就是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希望考生注意差别。由于该题表述的赠与合同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故为延缓条件,故选A项和D项。

  • 第5题:

    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须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是( )。

    A.甲免除乙对自己所负的债务
    B.甲将一枚钻石戒指赠与乙
    C.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购买一套住房
    D.甲立下遗嘱,将个人所有财产遗赠给乙

    答案:B
    解析:
    ( 1)选项 ACD: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2)选项 B:属于多方民事法律行为。

  • 第6题:

    甲、乙约定,如果甲的儿子回国,甲将终止与乙之间的委托合同,在甲的儿子没有回国之前,则该约定属于(  )。

    A.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B.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
    C.附延缓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D.一直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A,D
    解析:
    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表现在,该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未生效,条件成就,该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条件不成就,则一直不生效。附解除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表现在,该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并生效,条件成就时,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解除;条件不成就时,该民事法律行为一直有效。

  • 第7题:

    (2012年)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须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是( )。

    A.甲免除乙对自己所负的债务
    B.甲将一枚钻石戒指赠与乙
    C.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购买一套住房
    D.甲立下遗嘱,将个人所有财产遗赠给乙

    答案:B
    解析:
    ( 1 )选项 ACD :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2 )选项 B :属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 第8题:

    甲与乙约定:若乙能通过2020年CPA经济法考试,那么甲就将其某处的一套房子赠与乙。关于该约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该约定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该约定属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C.该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
    D.该民事法律行为未成立也未生效

    答案:A,C
    解析:
    (1)选项AB: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即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而期限是将来一定会发生的。乙能否通过2020年CPA经济法考试是“条件”而非“期限”;(2)选项CD:在延缓条件成就之前,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是效力一直处于一种停止状态。条件成就之后,民事法律行为发生法律效力。

  • 第9题:

    甲、乙商定,半年后乙出租给甲一套房子,这属于( )


    A.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撤销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B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并把这个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法律效力发生、变更、消灭的依据的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法律行为则以一定期限的到来为依据。本题中“半年后”属于期限。所以选B项。

  • 第10题:

    乙借甲100元。某日甲通知乙:“你欠我的100元不要还了。”乙说:“不行,一定要还。”甲放弃债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属()。

    • A、单方法律行为而有效
    • B、单方法律行为而无效
    • C、双方法律行为而有效
    • D、双方法律行为而无效

    正确答案:A

  • 第11题: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包括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和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是行为人约定的将来发生的不确定的合法事实。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期限,并把该期限的到来作为行为人的民事权利、义务发生、变更、消灭的前提的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 A、甲与乙有积怨,为了报复,甲私下与丙协商并承诺,如果丙将乙打伤,则赠与丙500元
    • B、甲向乙表示“如果太阳从西方升起,我就把房屋赠送给你”
    • C、甲和乙约定:乙须在合同订立20日后取款
    • D、甲向乙表示“如果我女儿调到外地工作,我就把房屋租给你”

    正确答案:D

  • 第12题:

    单选题
    以下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

    甲立遗嘱将财产交给乙继承

    B

    甲死亡后,其子乙放弃了继承遗产的权利

    C

    甲赠给乙一台电视,乙接受了赠品

    D

    甲授权律师乙代理其进行一审诉讼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以下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甲立遗嘱将财产交给乙继承

    B.甲死亡后,其子乙放弃了继承遗产的权利

    C.甲赠给乙一台电视,乙接受了赠品

    D.甲授权律师乙代理其进行一审诉讼


    正确答案:ABD
    解析: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与双方法律行为相对应的一种法律行为,是基于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主要表现为立遗嘱、委托授权、放弃继承、追认无权代理行为。C项尽管是单务法律行为,但却是双方法律行为。因此,ABD是正确答案。

  • 第14题:

    下列行为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甲与乙订婚

    B.甲打伤乙

    C.甲立遗嘱

    D.甲赴约会


    正确答案:C

  • 第15题: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协议规定:如果甲在三个月内与丙结婚,将租用乙的两居室。这一民事行为属于()。

    A.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核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甲在三个月内与丙结婚是不确定的事实,所以双方所作约定是条件,并且是延缓条件,在双方约定的条件成就时才发生法律效力。

  • 第16题:

    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甲和乙约定,如果乙考上重点大学,甲则资助其上大学期间的一切费用
    B.甲和乙约定,若北京再下雨,甲将其雨伞送给乙
    C.甲和乙约定,若乙打丙一顿,甲则将其财产的一半赠与乙
    D.甲和乙约定,若乙交付的货物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条件,甲则给付约定的价款

    答案:A
    解析:
    B项中北京下雨是一个必定会发生的事实,不具有条件的“不确定性”特征,不是附条件而是附期限。C项中约定的条件违背社会公德,该行为无效。D项中的条件属于法定的条件,不符合“条件必须是当事人设定”的要求,不能对法律行为产生影响。

  • 第17题:

    甲、乙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甲、乙之间的下列行为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

    A.甲将房屋出租给乙
    B.两人约定此生不离不弃
    C.两人共进晚餐
    D.甲送给乙一部手机

    答案:A,D
    解析:
    (1)选项B:该约定对甲、乙两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没有任何影响,纯属道德规范调整,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2)选项C:该行为对甲、乙两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没有任何影响,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属于纯粹的事务性行为。

  • 第18题:

    下列关于法律关系的说法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甲抢劫乙的盗窃所得,甲、乙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
    B.甲重病卧床,立遗嘱将其财产指定由其子乙继承,甲、乙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 平权型法律关系
    C.甲欠乙赌债,甲、乙之间不存在民事法律关系
    D.并非任何一个法律关系都可以分解为单向的权利义务关系


    答案:C
    解析:
    考点:法律关系
    讲解:A项错误,甲抢劫乙的盗窃所得,甲、乙之间存在因抢劫引起的刑事法律关系。
    B项错误,亲属继承中的父子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隶属型法律关系。
    D项错误,任何一个法律关系都可以分解为单向的权利义务关系。
    C项正确。

  • 第19题:

    甲与乙约定:若乙能通过2016年CPA经济法的考试,那么甲就将其某处的一套房子赠与乙。关于该约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约定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该约定属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C.该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
    D.该民事法律行为未成立、未生效

    答案:A,C
    解析:
    (1)选项AB: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即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而期限是将来一定会发生的。所以乙能否通过2016年CPA经济法的考试是“条件”而非“期限”;(2)选项CD:在延缓条件成就之前,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是效力一直处于停止状态。条件成就之后,民事法律行为发生法律效力。

  • 第20题:

    甲将自己的汽车借给乙,约定下雨时乙必须将车返还。该合同属于(  )。


    A.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延缓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解除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D
    解析:
    本题属于基本概念辨析题,考核的知识点是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关于该知识的阐述同上题,不再赘述。本题中,“约定下雨时乙必须将车返还”,“下雨”是必然会到来的,所以不属于条件,可以排除选项A、B;附延缓期限(又称附始期)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在期限到来时民事法律行为开始发生效力,附解除期限(又称附终期)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在期限到来时本来已经发生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终止效力。本题中,“下雨”这个期限到来时乙将车返还,这样会使已经发生的借车关系终止。因此选项C被排除,选项D是正确的。 对于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辨析题,出题概率是较高的,应认真对待。如2003年统考第8题:甲乙双方约定,松花江一解冻,乙就租给甲一条渔船。甲乙间的租赁行为属于:A.附积极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B.附消极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C.附延缓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D.附解除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答案选C。
    【评注】注意理解和区分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并应准确掌握各类型民事行为的具体含义和效力。

  • 第21题:

    甲与乙约定,如果甲的儿子考上研究生,就把甲家的一间房屋出租给乙。按照民法理论,该民事行为属于( )。

    A.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始期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终期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法律行为的附款。期限和条件的区别在于:期限是必然能到来的;条件则是不确定的,可能到来也可能不到来。甲的儿子可能考上研究生,也可能考不上,这是不确定的,所以不属于期限,而属于条件。如果本题中所附的条件成就的话,民事法律行为开始生效,故属于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 第22题:

    以下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甲立遗嘱将财产交给乙继承
    • B、甲死亡后,其子乙放弃了继承遗产的权利
    • C、甲赠给乙一台电视,乙接受了赠品
    • D、甲授权律师乙代理其进行一审诉讼

    正确答案:C

  • 第23题:

    单选题
    甲与乙订立一赠与合同.其中约定,若乙未考上大学,甲给予乙5000元助乙参加就业培训。该民事法律行为属于( )
    A

    附消极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

    附积极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

    附消极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

    附积极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