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清末法制改革的表述,错误的是( )。A.清末修律改变了“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和程序法之间的差别B.清末修律过程中,无论是商事法律的修订,还是民事法律的修订,都有日本法学家参与C.清末司法改革使得大理院成为中央最高审判机关D.清末制定的《律师法草案》承认了律师地位的合法性

题目

下列有关清末法制改革的表述,错误的是( )。

A.清末修律改变了“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和程序法之间的差别

B.清末修律过程中,无论是商事法律的修订,还是民事法律的修订,都有日本法学家参与

C.清末司法改革使得大理院成为中央最高审判机关

D.清末制定的《律师法草案》承认了律师地位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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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有关清末变法修律和司法体制变革的表述哪_项是错误的?( )A.清末修律在法典编纂形式上改变了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B.清末修律使延续了几千年的中华法系开始解体,同时也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C.在司法机关改革方面,清末将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检察和司法行政事务,实行审检分立D.清末初步确立了新的刑罚制度


    正确答案:C
    A、B、D均正确表达了清末变法修律和司法体制变革的内容,C项错在清末在司法机关的改革方面,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实行审检合署。

  • 第2题:

    下列有关清末法制改革的表述,错误的是(  )。
    A.清末修律改变了“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和程序法之间的差别
    B.清末修律过程中,无论是商事法律的修订,还是民事法律的修订,都有本法学家参与
    C.清末司法改革使得刑部成为中央最高司法行政机关
    D.清末制定的《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诉讼法


    答案:D
    解析:
    【精解】清末修律改变了“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分别制定了刑事法律、民事法律、商事法律及程序法律,从而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和程序法之间的差别。故A项表述正确。清末对民事和商事法律的修订过程中,邀请了日本法学家松岗义正、志田钾太郎、冈田朝太郎、小河滋次郎等人参与制定工作,故B项表述正确。清末改刑部为法部,作为全国最高司法行政机关,故C项表述正确。D项错在:清末制定的《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诉讼法。

  • 第3题:

    下列有关清末变法修律和司法体制变革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A.清末修律在法典编纂形式上改变了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问的差别
    B.清末修律使延续了几千年的中华法系开始 解体,同时也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
    C.在司法机关改革方面,清末将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检察和司法行政事务,实行审检分立
    D.清末初步规定了法官及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


    答案:C
    解析:
    。清政府对旧的诉讼体制和审判制度进行的一系列变革主要表现为: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不再具有审判职能;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并有权解释法律、监督各级地方审判活动;实行审检合署。所谓的审检合署,就是指在各级审判衙门中相应设置初级检察厅、地方检察厅、高等检察厅及总检察厅。因此,选项C不正确。

  • 第4题:

    关于清末修律的表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清末修律进一步完善了中华法系
    B.通过修律,清政府收回了“治外法权”
    C.清末修律的成果随着清王朝的覆灭而失去影响
    D.清末修律改变了中国传统上的“诸法合体”,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

    答案:D
    解析:
    清末修律导致中华法系走向解体,选项A错误。1946年二战结束后,当法国宣布放弃在华特权时,治外法权才在中国寿终正寝,选项B错误。清末修律活动在客观上对后世的立法有着显著的影响:修律导致中华法系走向解体,为中华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基础,且在一定程度上引进和传播了西方近现代法律学说和法律制度,在客观上有助于推动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法学教育的近代化,它的成果并未随着清王朝的覆灭而失去影响,故选项C错误。在形式上,清末修律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典或法规,改变了中国传统的“诸法合体”的形式,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在内容上,中华法系的“依伦理而轻重其刑”的特点也受到了极大的冲击。故选项D正确。

  • 第5题:

    关于清末变法修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指导思想上,清末修律自始至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的原则
    B、在立法内容上,清末修律一方面坚行君主专制体制和封建伦理纲常“不可率行改变”,一方面标榜“吸引世界大同各国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
    C、在编篡形式上,清末修律改变了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
    D、在法系承袭上,清末修律标志着延续几千年的中华法系开始解体,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清末“预备立宪”(清末变法修律)【详解】清末变法修律的主要特点:(1)在立法指导思想上,清末修律自始至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的原则。(2)在立法内容上,清末修律表现出封建专制主义传统与西方资本主义法学最新成果的奇怪混合:一方面,坚行君主专制体制和封建伦理纲常“不可率行改变”;另一方面,标榜“吸引世界大同各国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3)在法典编纂形式上,清末修律改变了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4)它是统治者为维护其摇摇欲坠的反动统治,在保持君主专制政体的前提下进行的,因而既不能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也没有真正的民主形式。清末变法修律的主要影响:(1)清末修律标志着延续几千年的中华法系开始解体。(2)清末变法修律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3)清末变法修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全面系统地向国内介绍和传播西方法律学说和资本主义法律制度,使得近现代法律知识在中国得到一定程度的普及,促进了部分中国人的法治观念的形成。(4)清末变法修律在客观上有助于推动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教育制度的近代化。由上可知,ABCD均表述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