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2007年去世,公公拥有1200平方房产(门头),在2010年再婚,那女人只比我们大四岁,有一个九岁的女孩。公公已经58岁了,肯定早于后婆婆去世,房产证上是我公公的名,日期2006年是婆婆去世之前办的证。我想问一下,如果公公死后我们能继承多少遗产?公公说要把名字改到老公(独子)名下,可目前没有这么多的手续费,我们该怎么办啊?是不是他们共同生活8年后,就能分隔这份财产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