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教材P208页 (2) 单元(工序)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应及时处理。处纟里后的质量等级按下 列规定重新确定: ① 全部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② 经加固补强并经设计和监理单位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③ 处理后的工程部分质量指标仍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经设计复核,项目法人及监理 单位确认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再进行处理;或经加固补强后,改变了外形尺 寸或造成工程永久性缺陷的,经项目法人、监理及设计单位确认能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应按规定进行质量缺陷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