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2020版教材页码P256-259
土方开挖:
(1)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附近已有建筑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措施,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2)基坑周边尽量避免堆载,堆载不得超过设计荷载的限制条件。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土方工程需编制施工专项方案或同时进行专家论证。
(3)土方开挖过程中应及时进行支护,土方开挖完成后应立即封闭,防止水浸和暴露,及时施筑地下结构。基坑土方开挖应严格按设计进行,不得超挖。
(4)土方作业必须符合安全作业条件方可进行施工。当填挖区土体不稳、有坍塌危险,或发生暴雨、水位暴涨、山洪暴发灾害时,或地面出现涌水冒泥等异常情况,或附近有爆破情况等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护安全作业、保护设施失效时,土方作业应立即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