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日,乙公司从甲公司购买一辆保时捷卡宴3.OT轿车,当日双方签订了书面买卖合同,价款90万元,并约定乙公司在10日内支付货款,在3月15日前提车;2月10日,乙公司已依约支付全部价款。同年2月15日,甲公司为解决经营中的资金困难,隐瞒已与乙公司签约的事实,与丙公司签订该车买卖合同,将该车以95万元的价格卖与丙公司,当日丙公司即支付全部货款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但同时约定3月15日前提车。3月10日,乙公司,丙公司均前来提车,得知一车二卖的事实。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将轿车交付给自己,因其合同成立在先
B.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将轿车交付给自己,因其先行支付价款
C.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将轿车交付给自已,因其先行办理登记手续
D.乙公司有权主张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甲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