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民事权利的分类。

题目
简述民事权利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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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述民事权利的行使?


    参考答案:

    民事权利行使也就是民事权利内容的实现。权利人通过实施行使权利的行为,可以实现权利所体现的利益。民法鼓励权利人正当行使权利,广泛从事各种合法的民事行为。但由于任何权利的实现不仅关系到权利人的利益,而且也关系到义务人的利益、国家和社会利益,因此,民事主体在行使权利时,应尊重他人的利益,不得滥用权利。当滥用权利的行为给他人和社会造成损失时,行为人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 第2题:

    简述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特征。


    答案:
    解析: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权利能力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而不是实际的权利。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可能性,还没有为民事主体带来实际的利益,但是它是民事主体获得民事权利的前提。
    (2)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既包括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的资格,也包括民事主体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公民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前提都是公民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所以它既可以称为民事权利能力,也可以称为民事义务能力。
    (3)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具有法定性。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都是由法律加以规定,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无关。法律所赋予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不因民族、性别、年龄、职业、健康状况、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而有任何差别,任何公民不能以自己的意志改变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
    (4)民事权利能力具有与民事主体人身的不可分离性。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这种资格是由法律赋予的,不能转让或者放弃,而且,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任何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不受限制和剥夺。

  • 第3题:

    简述民事权利消灭的含义和类型。


    (1)民事权利,是法律为保障民事主体实现某种利益的意思而允许其行为的界限。民事权利首先是一种自由权,意味着权利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意志自由,在这一范围内,他可以做他所希望做的事情。(2)①按照民事权利的标的为标准,民事权利可以划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是以人身利益为内容,包括人格权、身份权;财产权是以财产利益为内容,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等。②以民事权利的作用方式为标准,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支配权为对权利标的直接进行排他性支配的权利,其行使不需他人配合,他人不得为同样的支配行为。请求权为法律关系的一方请求他方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形成权是依照权利人的单方面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权利。抗辩权是权利人所享有的对抗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权利。③以权利的相互关系为标准,可分为主权与从权。主权是不以其他权利为存在条件的权利,从权是须以其他权利的存在为发生条件的权利。④以权利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为标准,可分为原权与救济权。⑤以权利效力所及的范围,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绝对权是指权利效力所及为不特定人的权利,相对权是指权利效力所及为特定人的权利。⑥以民事权利是否现实取得,可分为既得权与期待权。

  • 第4题:

    简述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联系和区别。


    正确答案:
    答: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依据,也是自然人享有民事主体资格的标志。但是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其享有的民事权利仍具有如下区别:
    (1)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是自然人取得民事权利的前提,它对自然人实现民事权利来说只是一种可能性。民事权利则是自然人在具体民事法律关系中实际取得的,是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得以实现的结果。&&
    (2)民事权利能力不仅指享有民事权利的资格还指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既可以称为权利能力也可以称为义务能力。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互相对立并不可替代。
    (3)尽管近代民法以来,自然人成为民事主体无须任何额外条件,但是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的,它的内容和范围是由法律确定的。民事权利则是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产生的,因此一般说来,它的内容既可以取决于民事主体的意志,也可以取决于法律的规定。
    (4)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人身是不可分割的,非依法律规定不能受限制或者剥夺,而且自然人自己也不能放弃或者转让。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则是可以依法放弃和转让的。

  • 第5题:

    简述非监督分类和监督分类的优缺点; 简述监督分类的主要步骤。


    (一)非监督分类的优点 1)非监督分类不需要预先对所要分类的区域深入的了解。 2)人为误差的概率很小。在进行非监督分类时,分析人员仅仅只需要设定分类的数量。 3)只要设立足够多的类别,就可以对图像进行全部分类。 (二)监督分类的优点 1)分析人员可以控制,适用于研究,需要区域地理特征的信息特征。 2)可控制训练样区和训练样本的选择。 3)运用监督分类不必担心光谱类别和地物类别的匹配问题。 4)通过检验训练样本精度,确定分类是否正确,估算监督分类中的误差。 5)避免了非监督分类中对光谱集群类别的重新归类。 (三)非监督分类的缺点和限制 1)非监督分类形成的光谱类别并不一定与地物类别对应。 2)分析人员很难控制分类产生的类别并进行识别。 3)由于地物类别的光谱特征随着时间而变化,因此,地物类别与光谱类别间的关系并不是固定的。 (四)监督分类的缺点和局限 1)分类体系和训练样区的选择有主观因素的影响 2)训练样区的代表性问题。 3)有时训练样区的选择很困难。 4)只能分类出训练样本所定义的类别,对于未被分析人员定义的类别则不能识别,容易造成类别的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