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范围有哪些?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细则规定,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但下列情形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2、销售免税货物。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7、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略
第2题:
增值税的基本类型有哪些?
按照税基价值构成的差异,可将增值税划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三种类型。
生产型增值税以纳税人的销售收入减去用于生产、经营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等物质资料价值后的余额作为应税的增值额,但对购入的固定资产及其折旧均不予扣除。其税基为工资、租金、利息、利润和折旧之和,从整个社会角度看,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因此被称为生产型增值税。由于生产型增值税的税基包含着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因此存在着对固定资产价值重复征税的问题,这对于资本有机构成高的行业发展以及加快技术进步都有不利影响。但是,由于这种类型增值税的税基大于理论上的增值额,因而有利于扩大财政收入规模。
收入型增值税除允许扣除外购物质资料的价值以外,对于购置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允许将已提折旧的价值额予以扣除。就整个社会而言,其税基相当于国民收入,因此被称为收入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的税基与理论增值额基本一致,因此从理论上看它是一种标准的增值税,可以在固定资产的折旧期内逐步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然而,在实行这种类型的增值税时,一方面需要划分外购和自制固定资产的折旧金额;另一方面,外购固定资产价款是以计提折旧的方式分期转入产品价值的,这就使凭发票扣税的计算方法在操作上存在一定困难,进而影响了该种增值税的广泛应用。
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将购置物质资料的价值和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在购置期全部一次扣除。这种类型增值税的税基为纳税人当期的销售收入总额扣除外购的全部生产资料价款后的余额。就全社会而言,全部生产资料都不在征税之列,增值税的税基仅限于社会消费资料价值,因此被称为收入型增值税。当采用消费型增值税时,允许外购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金在当期一次性全部扣除,实际上具有提前补偿固定资产价值的性质,客观上可以发挥鼓励投资、加速设备更新的作用。由于消费型增值税可以彻底解决重复征税问题,有利于技术进步,因此这种类型的增值税在大部分国家得到了采用。当然,由于消费型增值税的税基小于理论上的增值额,因此对组织财政收入具有一定的不利影响。
略
第3题:
增值税的特点和优点有哪些?
第4题:
简述增值税的类型有哪些。
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在计算应纳税额时,都允许将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消耗的外购原材料、辅助材料、半成品、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流动资产的已纳税额予以扣除,也就是在计算法定增值额时,允许扣除外购流动资产的已纳税额,但对外购的机器、设备、厂房等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额是否给予扣除,各国的增值税法则做出了不同的规定,于是形成了以下三种类型的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纳税期内外购的固定资产已纳税额一次性给予扣除,即纳税企业用于生产的全部外购生产资料都不课税,就整个社会而言,课税依据实际上只限于消费资料,故称消费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是指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相当于当期外购的固定资产折旧部分的已纳税额,就整个社会而言,课税依据相当于国民收入,故称收入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是指征收增值税时,不允许将外购固定资产已纳税额扣除,就整个社会而言,课税依据既包括消费资料,又包括生产资料,课税范围与国民生产总值相一致,故称生产型增值税。
略
第5题:
现行土地增值税有哪些优惠?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