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公司中标甲公司的某安装工程项目,双方就此签订安装合同,约定除首付款外,其余款项待工程完工且甲公司验收合格后支付。乙公司就本次安装工程的五金件采购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并约定货款待乙公司收到甲公司支付的全部尾款后一周内支付丙公司。就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乙公司与丙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关于付款的约定无效 B.如果甲公司无正当理由故意拖欠工程款,则丙公司可以请求乙公司催款,乙公司怠于催款的,丙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权直接向甲公司主张付款 C.如果乙公司工程质量有问题,甲公司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支付剩余

题目
乙公司中标甲公司的某安装工程项目,双方就此签订安装合同,约定除首付款外,其余款项待工程完工且甲公司验收合格后支付。乙公司就本次安装工程的五金件采购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并约定货款待乙公司收到甲公司支付的全部尾款后一周内支付丙公司。就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乙公司与丙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关于付款的约定无效
B.如果甲公司无正当理由故意拖欠工程款,则丙公司可以请求乙公司催款,乙公司怠于催款的,丙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权直接向甲公司主张付款
C.如果乙公司工程质量有问题,甲公司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D.如果安装合同已经满足付款条件,但乙公司为了拖延向丙公司付款,与甲公司私下协商留1%的工程款暂不支付,则乙公司与丙公司买卖合同的付款条件尚未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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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乙公司中标甲公司的某安装工程项目,双方就此签订安装合同,约定除首付款外,其余款项待工程完工且甲公司验收合格后支付。乙公司就本次安装工程的五金件采购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并约定货款待乙公司收到甲公司支付的全部尾款后一周内支付丙公司。就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相关问题
  • 第1题:

    乙公司为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5年3月7日甲公司与丙公司就移动支付业务签订合作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乙公司10%的股权转让予丙公司,丙公司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首付款,尾款在2016年3月7日前付清。合同同时还约定“如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乙公司未能取得第三方支付牌照致使双方合作失败,丙公司有权终止合同”。2015年3月10日丙公司支付了首付款,乙公司10%的股权也过户给了丙公司。后相关部门停止了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发放,2015年9月20日丙公司书面通知甲公司,称因乙公司未能取得第三方支付牌照故终止合同,要求返还首付款,甲公司称已完成股权的过户要求丙公司支付尾款。因此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丙公司行使的是法定解除权
    B.丙公司行使的是约定解除权
    C.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返还首付款
    D.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支付尾款

    答案:B,C
    解析:
    本题涉及合同的解除问题。《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丙公司行使的是约定解除权,故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本案中以金钱给付为内容属可恢复原状的,故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本题答案为BC。

  •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供应合同,约定乙公司于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先支付合同价款的15%,即30万元。甲公司应于收到这笔预付款后两个月内发货给乙公司,货到乙公司后,乙公司支付其余价款。乙公司依约支付给甲公司30万元预付款后,甲公司迟迟不发货,于是乙公司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催告甲公司从次日起10日内履行债务。10日经过,甲公司仍然不履行。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公司无须通知甲公司,即可单方解除合同
    B:若乙公司解除合同,则无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若乙公司解除合同,甲公司应返还30万元预付款及其利息
    D:若乙公司解除合同,甲公司只能接受,无权提出异议

    答案:C
    解析:
    《合同法》第94条第(3)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本题中,甲公司已经构成迟延履行,经催告后仍然拒不履行,乙公司享有合同解除权。关于解除权行使的方式,《合同法》第96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据此,乙公司应当以通知方式解除合同,故A项错误。《买卖合同解释》第26条规定:“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据此,买卖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故B项错误。《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据此,合同解除后,甲公司应当向乙公司返还财产及相关利息,故C项正确。《合同法》第96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据此,甲公司有权提出异议,故D项错误。

  • 第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货款,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保证人保证甲公司按合同的约定向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甲公司自行将自己对乙公司的债务部分转让给丁公司。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丙公司按照原保证合同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B:丙公司不再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C:丙公司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向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D:丙公司对转让部分的债务向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C
    解析:
    《担保法》第23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解释》第29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甲公司将部分债务转让,丙公司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丙公司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仍应承担保证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

  • 第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供应合同,约定乙公司于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先支付同价款的15%,即30万元。甲公司应于收到这笔预付款后两个月内发货给乙公司,货到公司后,乙公司支付其余价款。乙公司依约支付给甲公司30万元预付款后,甲公司迟迟不发货,于是乙公司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催告甲公司从次日起10日内履行债务。10日之后,甲公司仍然不履行。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无须通知甲公司,即可单方解除合同
    B.若乙公司解除合同,则无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若乙公司解除合同,甲公司应返还30万元预付款及其利息
    D.若乙公司解除合同,甲公司只能接受,无权提出异议


    答案:C
    解析:
    考点:合同解除
    讲解:《合同法》第94条第3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本题中,甲公司巳经构成迟延履行,经催告后仍然拒不履行,乙公司享有合同解除权。关于解除权行使的方式,《合同法》第96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据此,乙公司应当以通知方式解除合同,甲公司有权提出异议,故A、D项错误。
    《买卖合同解释》第26条规定:“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据此,买卖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故B项错误。
    《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据此,合同解除后,甲公司应当向乙公司返还财产及相关利息,故C项正确。

  • 第5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供应合同,约定乙公司于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先支付合同价款的15%,即30万元。甲公司应于收到这笔预付款后,两个月内发货给乙公司,货到乙公司后,乙公司支付其余价款。乙公司依约支付给甲公司30万元预付款后,甲公司迟迟不发货,于是乙公司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催告甲公司从次日起10日内履行债务。10日经过,甲公司仍然不履行。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乙公司无须通知甲公司,即可单方解除合同
    B.乙公司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甲公司赔偿其遭受的损失
    C.乙公司解除合同的,甲公司应返还30万元预付款及其利息
    D.乙公司解除合同的,甲公司只能接受,无权提出异议

    答案:C
    解析:
    合同法94条 97条 合同法解释2 第24条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1)不可抗力+合同目的落空 (2)预期违约+主要债务(3)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合理催告(4)合同目的落空。题中符合第(3)中情况。A通知且通知到达,解除权生效。A错 97条合同解除,后果一分为二,未履行的不履行,已经履行的,能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采取其他不补救措施,有损失的可以主张赔偿损失。其中损失对照银行利息来计算,所以B错C对。D在合同法解释2第24条中,有两种权利相对方可以提出异议,(1)合同解除(2)债务抵销。若提异议,在约定时间内提出,没有约定3个月内提出。到人民法院提出异议。D错

  • 第6题:

    甲建筑公司中标获得了海芳苑住宅小区C型高层住宅的土建和安装工程承包权,并就此与开发方签订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此后,甲公司按照开发方的指定,将C型高层住宅的安装工程全部交给乙建筑工程公司施工,并与乙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上述工程承包事件中,明显存在的违法行为是()。

    A.甲公司将C型高层住宅安装工程分包给乙公司施工
    B.开发方指定乙公司为C型高层住宅安装工程的分包人
    C.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D.乙公司与开发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答案:B
    解析:
    2019新版教材P120页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 第7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乙公司承建甲公司的办公楼,但乙公司并无相应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合同无效,但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参照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数额付款
    B.合同无效,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支付工程价款
    C.合同无效,乙公司无权请求甲公司付款
    D.合同有效,但甲公司有权撤销合同并拒付工程价款

    答案:A
    解析: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合同无效;(2)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 第8题:

    问答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设备定制合同,约定乙公司预付部分货款供甲公司购买原材料,甲公司应严格按照乙公司的要求制造该设备。假定甲公司当年度按照乙公司的要求制造完成该设备,并送交乙公司验收合格。假定该设备不需要安装,乙公司尚未支付剩余货款。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货款。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得知甲公司已经陷入严重亏损的境地,早已资不抵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公司应继续履行债务

    B

    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债务

    C

    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D

    甲公司可以终止履行债务


    正确答案: B
    解析: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甲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乙公司有权中止合同的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而不是发生中止履行的情形时即可解除合同。

  • 第10题:

    问答题
    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买方甲公司应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向卖方乙公司支付40%的预付款,乙公司收到预付款后3日内发货到甲公司,甲公司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结清余款。乙公司如期收到甲公司40%的预付款,并于收款后第2日发货至甲公司。甲公司收到货物后,经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请分析甲公司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正确答案: 本案中,合同虽已成立并生效,但根据后履行抗辩权制度,由于乙公司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甲公司有权拒付余款。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木材合同,合同约定买方甲公司应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向卖方乙公司支付40%的预付款,乙公司收到预付款后3日内发货至甲公司,甲公司收到货物验收后即结清余款。乙公司收到甲公司40%预付款后的2日即发货至甲公司。甲公司收到货物后经验收发现木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遂及时通知乙公司并拒绝支付余款。试分析:甲公司拒绝支付余款是否合法?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 甲公司拒绝支付余款是合法的。
    《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又先后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乙公司虽然将木材如期运至甲公司,但其木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及其履行债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根据第67条的规定,甲公司有权拒绝支付余款。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同时签订了两个合同,第一个合同是材料采购合同,合同中约定由甲公司先向乙公司提供材料,乙公司接收材料后向甲公司支付工程款。第二个合同是劳务合同,合同中约定由乙公司为甲公司提供劳务,甲公司根据完成的工程量向乙公司支付劳务费。如果乙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材料款,则( )。
    A

    甲公司就可以不向乙公司支付劳务费

    B

    甲公司可以追究乙公司的违约责任,但是应当继续向乙公司支付劳务款

    C

    甲公司不向乙公司支付劳务费是在行使不安抗辩权

    D

    甲公司不向乙公司支付劳务费是在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工程公司向乙涂料销售公司采购工程用防腐涂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并约定交付的涂料经验收合格后付款。乙公司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涂料,甲公司验收发现涂料防腐性能不达标,无法使用,遂拒收货物并拒付货款。因项目紧急,甲公司只得从其他公司另行高价购买涂料。就此引起纠纷。就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甲公司可行使抗辩权拒绝支付货款
    B.甲公司可以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为由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
    C.甲公司可以涂料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向甲公司行使违约责任请求权
    D.上述三种权利可并用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涉及抗辩权、解除权和违约责任请求权的适用问题。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先交货物、后付款。乙公司交付的涂料不符合合同要求。根本不能使用,其行为构成根本违约。根据《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甲公司可行使违约责任请求权。由于该违约行为属于根本违约,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甲公司可行使合同解除权。当然,根据《合同法》第67条的规定,乙公司可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或先履行抗辩权。对于这三种权利,从性质上加以分析,抗辩权的功能是预防损失:请求权的功能是弥补损失:解除权的功能是终止合同关系。故这三种权利不存在选择适用的问题,可以并用。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 第1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货款。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得知甲公司已经陷入严重亏损的境地,早已资不抵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继续履行债务
    B: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债务
    C: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D:甲公司可以终止履行债务

    答案:B
    解析:
    《合同法》第68条规定了不安抗辩权。本题中甲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乙公司有权中止合同的履行,所以A选项不正确,B选项正确。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而不是发生中止履行的情形时即可解除合同,所以CD选项不正确。

  • 第15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交付了货物,乙公司未在合同约定的支付货款期限内付款。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有权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
    B:符合解除条件的,甲公司应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解除合同
    C:合同解除后,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返还货物
    D:合同解除后,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

    答案:C,D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对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并不能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对方应催告迟延履行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迟延履行方经催告后仍不履行债务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已经交付了货物,乙公司支付货款的履行期限在合同内容上不是特别重要,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履行,也不至于使合同目的落空。因此乙公司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货款,甲公司应向乙公司发出履行催告,给乙公司规定一个宽限期,乙公司在该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甲公司不能不给乙公司宽限期,直接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所以A选项不正确。《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不同,合同解除权是形成权,当事人依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将合同解除,不需要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除,当事人对可撤销合同必须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才能发生撤销的效力,所以B选项不正确。本题中甲公司已经交付货物,合同解除后,甲公司有权要求恢复原状,即要求乙公司返还货物,并有权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所以CD选项正确。

  • 第16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提供一批电脑配件,价款共计100万元,甲公司于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发货,货到乙公司后,乙公司于半个月内支付全部价款及运费。合同签订后不到一周,甲公司听闻乙公司有转移资产的行为,经派人到相关部门和单位了解,甲公司掌握了乙公司履行能力明显降低的确切证据,于是甲公司通知乙公司中止履行。乙公司于收到通知后,请业绩良好的丙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丙公司同意为乙公司的债务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后,其先履行义务消灭
    B:甲公司应当恢复履行,按照约定先向乙公司发货
    C:乙公司请丙公司作保证人,这不是适当的担保,甲公司可以继续不履行
    D:若乙公司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甲公司即可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

    答案:B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行使不安抗辩权只是使其先履行义务中止,而不是使其消灭,故A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69条的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乙公司及时为其债务提供了有力保障,应当认定为提供了适当的担保,甲公司应当恢复履行,故B项正确,C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69条的规定,D项错误。

  • 第17题:

    (2013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由乙公司承建甲公司的办公楼, 但乙公司并无相应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合同无效,但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参照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数额付款
    B.合同无效,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支付工程价款
    C.合同无效,乙公司无权请求甲公司付款
    D.合同有效,但甲公司有权撤销合同并拒付工程价款

    答案:A
    解析:

  • 第18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同时签订了两个合同,第一个合同是材料采购合同,合同中约定由甲公司先向乙公司提供材料,乙公司接受材料后向甲公司支付工程款。第二个合同是劳务合同,合同中约定由乙为甲提供劳务,甲公司根据完成的工程量向乙公司支付劳务费。如果乙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材料款,则( )。

    A. 甲公司就可以不向乙公司支付劳务费
    B. 甲公司可以追究乙公司的违约责任,但是应当继续向乙公司支付劳务款
    C. 甲公司不向乙公司支付劳务费是在行使不安抗辩权
    D. 甲公司不向乙公司支付劳务费是在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答案:B
    解析:
    AB项:根据《合同法》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其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甲公司可以就乙公司不支付材料款的行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另外,劳务合同和材料采购合同是两个不同的合同。在劳务合同中,乙公司依约提供劳务,甲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务款。故B项正确,A项错误。

    CD项: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同一个合同中,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后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拒绝履行。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后履行当事人存在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抽逃资金转移财产、丧失商业信誉等情形时,先履行合同的义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要求提供担保。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行使的前提是需要在同一个合同中且有先后履行顺序。

    在本题中,劳务合同和材料采购合同是两个不同的合同,甲公司不可以针对乙公司在材料采购合同中未支付价款的行为而在劳务合同中进行抗辩。故甲公司不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因此,C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 第19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同时双方约定甲公司以转账支票形式支付货款,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转账支票,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是:()

    • A、票据关系
    • B、票据原因关系
    • C、票据预约关系
    • D、票据资金关系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合同中签订有定金条款,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1万元的定金,若甲公司违约,乙公司不返还定金,若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买卖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未向乙公司交付定金,乙公司工作人员由于疏忽,一直未向甲公司催交。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甲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货款。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买卖合同不生效,乙公司不能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只能要求甲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B

    买卖合同效力待定,甲公司交付定金后,买卖合同才生效

    C

    买卖合同生效,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但是无权要求甲公司支付定金

    D

    买卖合同生效,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定金和货款


    正确答案: A,C
    解析:
    甲公司和乙公司在买卖合同中签订定金条款,实际上定金条款是独立的定金合同,定金条款应当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甲公司未实际交付定金,定金条款不生效,因此甲公司违约,乙公司无权要求甲公司支付定金。定金条款不生效,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买卖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因此甲公司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

  • 第21题:

    问答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木材合同,合同约定买方甲公司应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向卖方乙公司支付40%的预付款,乙公司收到预付款后3日内发货至甲公司,甲公司收到货物验收后即结清余款。乙公司收到甲公司40%预付款后的2日即发货至甲公司。甲公司收到货物后经验收发现木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遂及时通知乙公司并拒绝支付余款。甲公司行使的是什么权利?若行使该权利该具备什么条件呢?

    正确答案: 甲公司行使的是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①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②须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③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木材的合同,合同约定买方甲公司应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向卖方乙公司支付40%的预付款,乙公司收到预付款后3日内发货至甲公司,甲公司收到货物验收后即结清余款。乙公司收到甲公司40%预付款后的2日即发货至甲公司。甲公司收到货物后经验收发现木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遂及时通知乙公司并拒绝支付余款。甲公司的行为若合法,法律依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 《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又先后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乙公司虽然将木材如期运至甲公司,但其木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及其履行债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根据第67条的规定,甲公司有权拒绝支付余款。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工程发包给乙公司施工。甲公司、乙公司经备案的中标合同中工程造价为1亿元,但双方私下约定的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均未约定工程价款的支付时间。7月1日,乙公司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一直拖欠工程款;乙公司于8月5日提起诉讼。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应按照1亿元结算工程价款

    B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应按照8000万元结算工程价款

    C

    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自7月1日起支付欠付工程款的利息

    D

    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自8月5日起支付欠付工程款的利息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本题考核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据此可知,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工程欠款利息。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问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应付款时间为交付之日。因此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