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某是某私营企业老板,1997年6月5日晨7点半对招手停下来的出租车司机王某说:“我欲去某宾馆签约,8点半以前必须赶到,否则我将损失10万元。”司机王某说:“时间没问题,你放心吧!”后因王某绕道加油耽误了时间又遇上班高峰期堵车,上午9点钟才将钱送到指定地点。钱签约未成而向王某起诉要求赔偿10万元。经查,王某为个体司机,钱某签约不成,造成利润损失10万元属实。本案中,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钱某的10万元损失是直接损失,王某应赔偿 B.钱某的10万元损失是预期的间接损失,王某应赔偿 C.王某应按其过错的

题目
钱某是某私营企业老板,1997年6月5日晨7点半对招手停下来的出租车司机王某说:“我欲去某宾馆签约,8点半以前必须赶到,否则我将损失10万元。”司机王某说:“时间没问题,你放心吧!”后因王某绕道加油耽误了时间又遇上班高峰期堵车,上午9点钟才将钱送到指定地点。钱签约未成而向王某起诉要求赔偿10万元。经查,王某为个体司机,钱某签约不成,造成利润损失10万元属实。本案中,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钱某的10万元损失是直接损失,王某应赔偿
B.钱某的10万元损失是预期的间接损失,王某应赔偿
C.王某应按其过错的程度分担钱某的10万元损失
D.王某因自己的过错造成对方损失,应退还乘车费,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C,D
解析:
本题涉及损失的性质和承运人的归责原则问题。在违约责任中,如果双方当事人未约定违约金,则违约人应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因违约行为而造成财产的直接减少,间接损失是指因违约行为而失去的可预期利益。该可预期利益应为双方当事人可预期的,或者能通过社会一般人所预期的。如果仅为一方当事人预期,对方当事人根本不可能预见,或者该损失超出了社会一般人的预见范围,则属于异常损失,不为间接损失。本题中,钱某签约将获利10万元,钱某将该事实告知了司机王某,因王某违约,致使钱某未能签约,损失10万元,该损失应为可预期利益的损失,属于间接损失的范畴。对于违约责任,我国虽然在实务中对其归责原则存在争议,有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之分,但本题中,王某绕道加油,遇上堵车高峰,虽然堵车不是由于王某的原因造成的,但王某绕道在先表明王某的过错,由此造成的损失,无论根据过错推定原则,还是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均应由王某承担。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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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钱某系某私营企业老板,2009年6月5日7点30分对招手停下来的出租车司机王某说:“我欲去某宾馆签约,必须8点半以前赶到,否则我将损失10万元。”司机王某说:“时间没问题,你放心吧!”后因王某绕道加油耽误了时间又遇到上班高峰期堵车,上午9点钟才将钱某送到指定地点。钱某签约未成而向王某起诉要求赔偿10万元。经查,王某为个体司机,钱某签约不成,造成损失10万元属实。本案中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钱某的10万元损失,王某应分担一半

    B.钱某的10万元损失是王某无法预料到的损失,王某不需要赔偿

    C.王某应按其过错的程度分担钱某的10万元损失

    D.王某因自己的过错造成对方损失,应退还乘车费,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A, B, C, D

  • 第2题:

    房屋抵押权设立后,在王某的行为使房屋价值减少时,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钱某有权要求王某停止其行为

    B.钱某有权要求恢复房屋价值

    C.钱某有权要求王某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D.钱某有权要求王某提前清偿债务


    正确答案:D

  • 第3题:

    【案情】张某因堵博负债累累,为尽快筹钱还债,找朋友王某借钱,王某未答应。张某便心生歹意,骗钱某说,王某欠其20万元钱迟迟未还,请钱某帮助其索要欠款,并允诺要回款项后给钱某3万元钱作为酬谢。钱某答应了张某。二人约好,由钱某以谈生意为名将王某约到附近的金海宾馆205房间,然后将王某扣押,由钱某进行看管。次日,张某和高某即对王某施以暴力,强迫其拿钱。王某没有办法,只能骗公司出纳说公司购买产品需要20万现金,让出纳将现金送到宾馆附近的汽车站交给钱某。出纳来到汽车站后,发现情况有所不对,于是拒绝将钱交给钱某,钱某便威胁出纳说,如果不交钱,就杀死王某。出纳不得已将20万元现金交给钱某。钱某带着钱回到宾馆后,发现张某已经不见踪影,而王某已经断气。于是,钱某立即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协助司法机关将陈某逮捕归案。事后经查,因钱某想跳窗逃走,而被张某用尖刀刺中胸部死亡。 问题: 1.张某将王某扣押向其索要20万元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为什么? 2.钱某将王某扣押向其索要20万元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为什么? 3.张某与钱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 4.钱某在汽车站取得出纳20万元的行为是否另行构成敲诈勒索罪?为什么? 5.张某对王某的死亡,应当如何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 6.高某对赵某的死亡后果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及解析】
    1.构成抢劫罪而非绑架罪,因为张某是直接向王某索取财物,而非向第三者索取财物。
    2.构成非法拘禁罪,因为钱某并无绑架的故意,而以为是索要债务。
    3.构成共同犯罪。因为根据部分犯罪共同说,张某的抢劫罪与钱某的非法拘禁罪之间成立共同犯罪。
    4.不另外构成敲诈勒索罪,因为钱某的行为属于拘禁他人之后,索取债务的行为,缺乏非法占有的目的。
    5.不另定故意杀人罪,因为张某的故意杀人行为包含在抢劫罪当中。
    6.不负刑事责任,因为张某的杀人行为超出了钱某的故意范围。

  • 第4题:

    钱某是某私营企业老板,1997年6月5日晨7点半对招手停下来的出租车司机王某说:“我欲去某宾馆签约,必须8点半以前赶到,否则我将损失10万元。”司机王某说:“时间没问题,你放心吧!”后因王某绕道加油耽误了时间又遇上班高峰期堵车,上午9点钟才将钱送到指定地点。钱签约未成而向王某起诉要求赔偿10万元。经查,王某为个体司机,钱某签约不成,造成利润损失10万元属实。本案中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钱某的10万元损失是直接损失,王某应赔偿
    B.钱某的10万元损失是预期的间接损失,王某应赔偿
    C.王某应按其过错的程度分担钱某的10万元损失
    D.王某因自己的过错造成对方损失,应退还乘车费,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C,D
    解析:
    。本题涉及损失的性质和承运人的归责原则问题。在违约责任中,如果双方当事人未约定违约金,则违约人应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因违约行为而造成财产的直接减少,间接损失是指因违约行为而失去的可预期利益。该可预期利益应为双方当事人可预期的,或者能通过社会一般人所预期的。如果仅为一方当事人预期,对方当事人根本不可能预见,或者该损失超出了社会一般人的预见范围,则属于异常损失,不为间接损失。本题中,钱某签约将获利10万元,钱某将该事实告知了司机王某,因王某违约,致使钱某未能签约,损失10万元,该损失应为可预期利益的损失,属于间接损失的范畴。对于违约责任,我国虽然在实务中对其归责原则存在争议,有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之分,但本题中,王某绕道加油,遇上堵车高峰,虽然堵车不是由于王某的原因造成的,但王某绕道在先表明王某的过错,由此造成的损失,无论根据过错推定原则,还是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均应由王某承担。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 第5题:

    吴某与钱某有矛盾,一直伺机教训钱某。有一天,吴某在路上遇到钱某,便上前辱骂。钱某转身想走,吴某使追骂钱某,钱某愤怒至极,扑上去打吴某,吴某大声说:“是你先动手的,我是被迫还手的。”突然拿出身上的一把水果刀,将钱某刺成重伤。
    如果公安机关接受了钱某的控告,对吴某进行立案侦查。侦查人员调查发现,案发时王某在场。侦查人员对王某进行了询问。侦查人员下列做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到王某的单位询问王某
    B.到王某的住处询问王某
    C.通知王某到公安局提供证人证言
    D.通知王某到附近的一个宾馆提供证人证言

    答案: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因此选择D项。

  • 第6题:

    王某乘坐张某的出租车前往机场,由于张某路上绕道,到达机场时飞机已经起飞。由于错失了与外商的签约洽谈,给王某造成了10 万元的损失,王某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张某的行为( )。

    A.不构成违约,因为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
    B.不构成违约,因为不可抗力可以免责
    C.构成违约,王某可以要求张某赔偿10 万元的损失
    D.构成违约,但王某不能要求张某赔偿10 万元的损失二、多项选择题(共30 题,每题2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 个或2 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 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 分)

    答案:D
    解析:
    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约的事实,因此张某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根据规定: 损失赔偿额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 的损失,因此王某不能要求张某赔偿10 万元的损失。

  • 第7题:

    经理于某对出租车司机王某说:“我去香江宾馆签合同,必须8点半以前赶到,否则我将损失10万元。”王某说:“时间没问题,你放心吧。”后因王某绕道加油耽误了时间,上午9点才赶到香江宾馆,于某签约未成而起诉王某,要求赔偿10万元,经查,于某因迟到签约不成,造成利润损失10万元属实王某要不要赔偿于某10万元?


    正确答案:王某应当赔偿于某10万元

  • 第8题:

    被告人钱某,男,25岁,司机。2008年6月21日,被告人与李某为其舅父拉钢材,因手续不符规定,钢材收购小组负责人王某责令其卸下钢材,被告人不肯。于是王某将汽车扣下。22日晚被告人企图强行拉走钢材,王某上前阻止,而被告却加速行驶,将保险杠上的王某摔下,王某因抢救无效而死亡。试问:被告钱某对王某的死亡是何种罪过形式?


    正确答案: 被告人钱某的罪过形式是间接故意,其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在本案中,被告人钱某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发生,但是为了将钢材强行拉走,而置王某的生死于不顾,即对被害人是死是伤持一种放任态度。因此,被告人钱某的罪过形式是间接故意。

  • 第9题:

    钱某是某私营企业老板,1997年6月5日晨7点半对招手停下来的出租车司机王某说:"我欲去某宾馆签约,必须8点半以前赶到,否则我将损失10万元。"司机王某说:"时间没问题,你放心吧!"后因王某绕道加油耽误了时间又遇上班高峰期堵车,上午9点钟才将钱送到指定地点。钱签约未成而向王某起诉要求赔偿10万元。经查,王某为个体司机,钱某签约不成,造成利润损失10万元属实。本案中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 A、钱某的10万元损失是直接损失,王某应赔偿
    • B、钱某的10万元损失是预期的间接损失,王某应赔偿
    • C、王某应按其过错的程度分担钱某的10万元损失
    • D、王某因自己的过错造成对方损失,应退还乘车费,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A,C,D

  • 第10题:

    多选题
    钱某是某私营企业老板,1997年6月5日清晨7点半对招手停下来的出租车司机王某说:“我欲去某宾馆签约,必须8点半以前赶到,否则我将损失10万元。”司机王某说:“时间没问题,你放心吧!”后因王某绕道加油耽误了时间又遇上班高峰期堵车,上午9点钟才将钱送到指定地点。钱签约未成而向王某起诉要求赔偿10万元。经查,王某为个体司机,钱某签约不成,造成利润损失10万元属实。本案中,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
    A

    钱某的10万元损失是直接损失,王某应赔偿

    B

    钱某的10万元损失是预期的间接损失,王某应赔偿

    C

    王某应按其过错的程度分担钱某的10万元损失

    D

    王某因自己的过错造成对方损失,应退还乘车费,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D,A
    解析:
    在违约责任中,如果双方当事人违约金,则违约人应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因违约行为而造成财产的直接减少;间接损失是指因违约行为而失去的可预期利益。该可预期利益应为双方当事人可预期的,或者能通过社会一般人所预期的。如果仅为一方当事人预期,对方当事人根本不可能预见,或者该损失超出了社会一般人的预见范围,则属于异常损失,不为间接损失。本题中,钱某签约将获利10万元。钱某将该事实告知了司机王某,因王某违约,致使钱某未能签约,损失10万元,该损失应为可预期利益的损失,属于间接损失的范畴。对于违约责任,我国虽然在实务中对其归责原则存在争议,有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之分,但本题中,王某绕道加油,遇上堵车高峰。虽然堵车不是由于王某的原因造成的,但王某绕道在先表明王某的过错,由此造成的损失,无论根据过错推定原则,还是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均应由王某承担。

  • 第11题:

    单选题
    朱某向王某借款10万元,王某要求其提供担保。朱某说:“我把我借给李某的汽车质押给你吧。”王某同意,便借了10万元给朱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王某实际占有该汽车时质权才生效

    B

    须经过李某同意,王某为朱某设定的质权方生效

    C

    若朱某不能还钱,王某可以直接把该汽车拍卖、变卖

    D

    若王某和朱某约定,朱某到期不能还款汽车就归王某所有,该约定无效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物权变动的公示。通过指示交付的方式设定质权,在质押的通知到达借用人时,质权生效。所以选项A错误。李某接到关于质押的书面通知,质权就生效,无须得到其同意。所以选项B错误。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以选项C错误。【该题针对“物权变动的原则”知识点进行考核】

  • 第12题:

    单选题
    王某买票乘坐某运输公司的长途车,开车司机为钱某。长途车行驶中与朱某驾驶的车辆相撞,致王某受伤。经认定,朱某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王某可以向朱某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B

    王某可以向运输公司请求违约损害赔偿

    C

    王某可以向钱某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D

    王某可以向运输公司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王某买票乘坐某运输公司的长途车,开车司机为钱某。长途车行驶申与朱某驾驶的车辆相撞,致王某受伤。经认定,朱某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王某可以向朱某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B.王某可以向运输公司请求违约损害赔偿 C.王某可以向钱某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D.王某可以向运输公司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ABD
    【考点】遥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赔偿责任
    【详解】根据《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侵权责任法》第6条规定,朱某对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故王某可以向朱某请求侵权损害赔偿。根据《合同法》第290条、第107条规定,客运公司未履行按约定安全运输的义务,故王某可以请求违约损害赔偿。根据《合同法》第302条规定,综上,本题答案为ABD。

  • 第14题:

    钱某行使抵押权后,尚有40万元没有得到清偿。此时,钱某发现周某欠王某10万元,已经到期,王某却对周某作出免除债务的通知。钱某欲对周某行使撤销权,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钱某应当自知道此事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

    B.钱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C.王某是被告

    D.由钱某所在地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ABC

  • 第15题:

    钱系是某私营企业老板,1997年6月5日晨7点半对招手停下来的出租车司机王某说:“我欲去某宾馆签约,必须8点半以前赶到,否则我将损失10万元。”司机王某说:“时间没问题,你放心吧!”后因王绕道加油耽误了时间又遇上班高峰期堵车,上午9点钟才将钱送到指定地点。钱签约未成而向王某起诉要求赔偿10万元。经查,王某为个体司机,钱某签约不成,造成利润损失10万元属实。本案中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

    A.钱某的10万元损失是直接损失,王某应赔偿

    B.钱某的10万元损失是预期的间接损失,王某应赔偿

    C.王某应按其过错的程度分担钱某的10万元损失

    D.王某因自己的过错造成对方损失,应退还乘车费,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ACD
    本题涉及损失的性质和承运人的归责原则问题。在违约责任中,如果双方当事人未约定违约金,则违约人应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因违约行为而造成财产的直接减少,间接损失是指因违约行为而失去的可预期利益。该可预期利益应为双方当事人可预期的,或者能通过社会一般人所预期的。如果仅为一方当事人预期,对方当事人根本不可能预见,或者该损失超出了社会一般人的预见范围,则属于异常损失,不为间接损失。本题中,钱某签约将获利10万元,钱某将该事实告知了司机王某,因王某违约,致使钱某未能签约,损失10万元,该损失应为可预期利益的损失,属于间接损失的范畴。对于违约责任,我国现行《合同法》虽然在实务中对其归责原则存在争议,有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之分,但本题中,王某绕道加油,遇上堵车高峰,虽然堵车不是由于王某的原因造成的,但王某绕道在先表明王某的过错,由此造成的损失,无论根据过错推定原则,还是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均应由王菜承担。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 第16题:

    王某乘坐张某的出租车前往机场,由于张某路上绕道,到达机场时飞机已经起飞。由于错失了与外商的签约洽谈,给王某造成了10万元的损失,王某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张某的行为( )。

    A.不构成违约,因为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
    B.不构成违约,因为不可抗力可以免责
    C.构成违约,王某可以要求张某赔偿10万元的损失
    D.构成违约,但王某不能要求张某赔偿10万元的损失

    答案:D
    解析:
    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约的事实,因此张某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根据规定:损失赔偿额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因此王某不能要求张某赔偿10万元的损失。

  • 第17题:

    2000年7月某日,被告人王某、李某、钱某在某公园售票处商定,由李某负责望风,王某、钱某混入购票的人群中行窃。后王某、钱某挤入购票人群,王某窃得一游客钱包(内有人民币200余元),欲逃离现场时,被发现。民警胡某与几名群众即上前抓捕王某、钱某。王某向东逃离200余米后,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刺破胡某主动脉,致胡某因急性失血休克死亡,王某逃走。钱某向西逃离100余米后,被群众抓获。李某则乘乱逃走。后王某、李某均被抓获。
    问:(1)王某、李某、钱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2)王某、李某、钱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为什么?


    答案:
    解析:
    王某、李某、钱某不构成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即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是犯罪行为。在本案中,王某、李某、钱某有共同盗窃的故意,但是,王菜仅仅窃得人民币200元,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司法解释,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是500元至2000元),所以,不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不成立盗窃罪。王某、李某、钱某的盗窃行为仅仅是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所以,王某、李某、钱某的行为不是共同犯罪行为。王某构成抢劫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任何一种犯罪行为,这是适用本条的前提。实施的上列行为虽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是,如果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严重的,仍可以按照抢劫罪论处。在本案中,王某实施盗窃的行为虽然没有构成犯罪,但其暴力行为情节严重,所以,应当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不另外成立其他罪名。所以,王某仅仅成立抢劫罪一罪。

  • 第18题:

    李某参与赌博,输给王某5万元之后,要抢回这笔钱。王某为了防止钱被抢走,打伤了李某,王某的行为属于()。


    正确答案:故意犯罪

  • 第19题:

    王某买票乘坐某运输公司的长途车,开车司机为钱某。长途车行驶中与朱某驾驶的车辆相撞,致王某受伤。经认定,朱某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王某可以向朱某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 B、王某可以向运输公司请求违约损害赔偿
    • C、王某可以向钱某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 D、王某可以向运输公司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李某参与赌博,输给王某5万元,输光后,当场要抢回这笔钱。王某为了防止钱被抢走,打伤了李某,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1题:

    单选题
    钱某,与前妻谢某有一子钱亮,离婚后钱亮归谢某抚养。钱某现任妻子王某与钱某生有一女钱小颖。钱某的父母一直与钱某的姐姐钱娜生活。2008年年初,钱某父亲去世。同年6月钱某因车祸身亡。对于钱某的40万元存款享有继承权的是________。
    A

    谢某、钱亮、王某钱小颖、钱某母亲及姐姐

    B

    钱亮、钱小颖、王某、钱某母亲

    C

    钱亮、钱小颖、钱某母亲及姐姐

    D

    谢某、王某、钱亮、钱小颖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赵某的父亲病重,急需钱医治,赵某为筹措资金,决定将自家的房屋卖掉。遂对王某说:“我父亲病重,没有办法,这个房屋价值30万元,现在15万元卖给你吧。”王某欣然同意。后来赵某后悔,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王某的行为属于乘人之危,可撤销

    B

    王某的行为构成欺诈,可撤销

    C

    王某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可撤销

    D

    王某的行为不构成乘人之危,合法有效


    正确答案: A
    解析:
    构成乘人之危必须有一方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或者危难处境为前提,而且要求对方当事人基于此被迫做出违背真意的意思表示。题中,对方当事人为摆脱急迫需要或者危难处境,自愿为特定意思表示的,即使该意思表示的内容违背其通常的意愿,也不得主张乘人之危。

  • 第23题:

    单选题
    王某诉钱某返还借款案审理中,王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有钱某签名、内容为钱某向王某借款5万元的借条,证明借款的事实;钱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有王某签名、内容为王某收到钱某返还借款5万元并说明借条因王某过失已丢失的收条。经法院质证,双方当事人确定借条和收条所说的5万元是相对应的款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7年真题]
    A

    王某承担钱某向其借款事实的证明责任

    B

    钱某自认了向王某借款的事实

    C

    钱某提交的收条是案涉借款事实的反证

    D

    钱某提交的收条是案涉还款事实的本证


    正确答案: B
    解析:
    A项,《民诉解释》第91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①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②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本题中,借款的事实是由王某提出,应由其承担借款事实存在的证明责任。
    B项,自认,是指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案件事实予以承认。《民诉解释》第9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已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本题中,钱某提交证据证明其已返还借款的行为,构成对借款事实的自认
    CD两项,依据证据与证明责任承担的关系,证据可分为本证和反证。承担证明责任的人提供的证据是本证,不承担证明责任的人提供的证据是反证。本题中,钱某应承担其已还款事实的证明责任,故钱某提交的收条是证明其已经返还王某借款的事实的本证,而不是王某借款给钱某这一事实的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