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于2019年2月1日与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应在订立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交货,交货时甲付款。关于合同履行期间的计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期间应从2019年2月1日计算 B.期间应从2019年2月2日计算 C.期间至2019年5月1日届满 D.期间至2019年5月6日届满

题目
甲于2019年2月1日与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应在订立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交货,交货时甲付款。关于合同履行期间的计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期间应从2019年2月1日计算
B.期间应从2019年2月2日计算
C.期间至2019年5月1日届满
D.期间至2019年5月6日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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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买卖合同没有约定交货和付款的先后顺序的,甲公司在乙公司没有交货之前有权拒绝其付款的要求

    B.买卖合同约定先交货后付款的,甲公司在乙公司交货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付款的要求

    C.买卖合同约定先交货后付款的,乙公司在交货前有确切证据证明甲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D.买卖合同约定先交货后付款的,乙公司在交货前有确切证据证明甲公司丧失商业信誉的,可以自行解除合同


    参考答案:ABC

  •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保证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保证合同中约定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与甲公司按照货物买卖合同向乙公司支付货款的期限相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保证合同有效
    B:保证期间条款无效
    C:保证期间为甲公司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D:保证期间为甲公司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答案:A,B,C
    解析:
    《担保法解释》第32条规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本题中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即保证期间条款无效,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所以ABC选项正确。

  • 第3题:

    甲与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应于2016年8月1日交货,乙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没有付款能力,并且甲有确切证据予以证明,于是提出终止合同,但乙未允。基于上述原因,甲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原理,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达是(  )。

    A.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B.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提供相应的担保
    C.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D.甲应按合同约定交货,如乙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答案:A
    解析:
    甲有确切证据证明乙有可能丧失了债务履行能力,甲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拒绝交货。

  • 第4题:

    甲乙两公司签订钢铁买卖合同,并约定货到付款。甲公司交货前夕得知乙公司全部账户因民事纠纷已被冻结,遂决定暂不向乙公司交货。关于甲公司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因合同约定货到付款,甲公司能履行合同中的交货义务而不履行,属于违约行为
    B. 甲公司可以依法要求乙公司先付款再交货
    C.甲公司决定暂不向乙公司交货后,应及时将此事告知乙公司
    D.甲公司将暂不交货的决定告知乙公司后,买卖合同自行解除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并选择正确项。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成立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按《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所以甲公司决定暂不向乙公司交货后,应及时将此事告知乙公司。因此,选择C选项。A项: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并给对方一合理期限,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中止履行既是行使权利的行为,又是合法的行为,当先履行方于履行期满不履行债务或迟延履行,并不构成违约。A项中,甲公司暂定不向乙公司供货,不构成违约。B项:《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B选项中,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先提供担保再交货,所以B项先付款再交货说法错误。D项:《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乙公司如果未恢复履行能力并并未提供适当担保,甲公司可以自行解除。D项说法中,“甲公司将暂不交货的决定告知乙公司后,买卖合同自动解除”的说法错误。

  • 第5题:

    甲于4月1日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乙应在合同订立之日起6个月内交货,交货时甲付款。则关于合同履行期间的计算,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期间应从4月1日开始计算
    • B、期间应从4月2日开始计算
    • C、期间至10月1日届满
    • D、期间至10月4日届满

    正确答案:B,D

  • 第6题:

    在一买卖合同中,甲是买方,乙是卖方。甲、乙以下行为中属于双方违约的是()。

    • A、甲、乙双方约定于同日履行义务,甲带款提货时,因乙没有交货,甲拒绝付款
    • B、甲、乙双方约定甲先付款,乙再交货。甲没有按时付款,乙拒绝到期交货
    • C、甲、乙双方约定甲先付款,乙再交货。甲仅支付了部分货款,乙所交货物存在质量缺陷
    • D、甲、乙双方约定甲先付款,乙再交货。甲仅支付了40%货款,乙也交付了40%的货物

    正确答案:C

  • 第7题:

    在一买卖合同中,甲是买方,乙是卖方。甲乙以下行为中属于双方违约的是()。

    • A、甲乙双方约定于同日履行义务,甲带款提货时,因乙没有交货,甲拒绝付款
    • B、甲乙双方约定甲先付款,乙再交货。甲没有按时付款,乙拒绝到期交货
    • C、甲乙双方约定甲先付款,乙再交货。甲仅支付部分货款,乙所交货物存在质量缺陷
    • D、甲乙双方约定甲先付款,乙再交货。甲支付了40%贷款,乙也交付了40%的货物

    正确答案:C

  • 第8题:

    单选题
    在一买卖合同中,甲是买方,乙是卖方,甲乙()行为属于双方违约。
    A

    双方约定于同日履行义务,甲带款提货时,因乙没有交货,甲拒绝付款

    B

    双方约定甲先付款,乙再交货。甲没有按时付款,乙拒绝到期交货

    C

    双方约定甲先付款,乙再发货。甲仅支付部分货款,乙所交货物存在缺陷

    D

    双方约定甲先付款,乙再交货。甲支付50%货款,乙也交付了50%的货物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甲、乙两公司签订钢铁买卖合同,并约定货到付款。甲公司交货前夕得知乙公司全部账户因民事纠纷已被冻结,遂决定暂不向乙公司交货。关于甲公司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因合同约定货到付款,甲公司能履行合同中的交货义务而不履行,属于违约行为

    B

    甲公司决定暂不向乙公司交货后,应及时将此事告知乙公司

    C

    甲公司可以依法要求乙公司先付款再交货

    D

    甲公司将暂不交货的决定告知乙公司后,买卖合同自行解除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A项,《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账户因民事纠纷被冻结后,就会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甲公司得知此信息后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不属于违约行为,因此该项说法错误。B项,《合同法》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因此,甲公司决定暂不向乙公司交货后,应及时将此事告知乙公司,表述正确,当选。C项,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先提供担保再交货,而无权要求乙公司先付款再交货,因此该项说法错误。D项,甲公司将暂不交货的决定告知乙公司后,乙公司若能提供适当担保,合同应恢复履行。乙公司如果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非买卖合同可以自行解除,因此该项说法错误。

  • 第10题:

    单选题
    甲与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1997年8月1日交货,乙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没有付货款之能力,并有确切证据,遂提出中止合同履行,要求乙提供担保,但乙未允。基于上述因素,甲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有关该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B

    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提供相应的担保

    C

    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D

    甲应按合同约定交货,如乙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合同法》第六十九条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题中乙的财产状况恶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甲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履行不安抗辩权,可以中止履行,通知乙方提供担保,乙方未提供担保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 第11题:

    单选题
    甲、乙约定:甲将100吨汽油卖给乙,合同签订后3天交货,交货后10天内付货款。还约定,合同签订后乙应向甲支付10万元定金,合同在支付定金时生效。合同订立后,乙未交付定金,甲按期向乙交付了货物,乙到期未付款。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甲可请求乙支付定金

    B

    乙未支付定金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C

    甲交付汽油使得定金合同生效

    D

    甲无权请求乙支付价款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根据《担保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结合本题,定金尚未交付,定金合同还没有生效,乙并没有交付定金的义务。甲不可以请求乙支付定金。
    B项,本题中,甲乙约定,买卖合同在支付定金时生效,即以交付定金作为合同生效要件,后来乙未交付定金,但甲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根据《担保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即并不影响甲乙中间主合同即买卖合同的生效。
    C项,根据《担保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D项,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甲有权请求乙支付价款。

  • 第12题:

    判断题
    甲、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将100吨大米卖给乙,合同签订后3天内交货,交货后10天内付货款;合同签订后乙应向甲交付5万元定金,合同在交付定金时生效。合同订立后,乙未交付定金,甲按期向乙交付了货物,乙收货后无异议。付款期限届满后,乙以定金未交付合同不生效为由拒绝付款。乙不付款的理由成立。(  )[2011年真题]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题中,甲按期向乙交付了货物,乙收货后无异议,主合同已经履行生效,乙不能以定金未交付合同不生效为由拒绝付款。

  • 第13题:

    武汉市甲厂与长沙市乙厂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厂供给乙厂钢材35吨,乙厂支付货款15万元。因合同对交货期限和付款地点没有明确约定,发生纠纷,法院应该如何判决?()

    A:乙向甲付款,应在长沙市履行
    B:乙向甲付款,应在武汉市履行
    C:甲厂可随时交货给乙厂,但应给乙厂必要的准备时间
    D:甲厂可随时交货给乙厂,乙厂不得拒绝

    答案:B,C
    解析:
    没有约定履行时间的,可以随时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当事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合同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此正确答案是B、C项。

  • 第14题:

    甲乙双方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予2007年8月1日交货,乙应予同年8月7日付款,月底,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已没有支付货款的能力,并有确切证据,甲提出终止合同,但乙未允。基于上述情况,甲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依照合同法的原则。下列关于甲行为的论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必须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提供相应的担保
    B: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C:甲必须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D:甲应按合同约定交货,如乙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答案:B
    解析:
    本题的考核点为不安抗辩权。《合同法》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 第15题:

    甲与乙订立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于1月8日交货,乙在交货期后的一周内付款。交货期届满时,甲发现乙有转移资金以逃避债务的行为。对此甲可依法行使()。

    A:先履行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债权人撤销权

    答案: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后给付义务人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有: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在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以上情形之一出现时,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债务的履行。

  • 第16题:

    甲与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1997年8月1日交货,乙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没有付货款之能力,并有确切证据,遂提出中止合同履行,要求乙提供担保,但乙未允。基于上述因素,甲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达是:()

    • A、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 B、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提供相应的担保
    • C、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 D、甲应按合同约定交货,如乙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A

  • 第17题:

    甲水泥厂与乙施工单位订立水泥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甲应于2016年8月1日交货,乙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发现乙财务恶化,无支付货款能力,并有确切证据证明,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未允。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 B、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提供相应的担保
    • C、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 D、甲应按合同约定交货,如乙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在一买卖合同中,甲是买方,乙是卖方,甲乙()行为属于双方违约。

    • A、双方约定于同日履行义务,甲带款提货时,因乙没有交货,甲拒绝付款
    • B、双方约定甲先付款,乙再交货。甲没有按时付款,乙拒绝到期交货
    • C、双方约定甲先付款,乙再发货。甲仅支付部分货款,乙所交货物存在缺陷
    • D、双方约定甲先付款,乙再交货。甲支付50%货款,乙也交付了50%的货物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甲、乙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将100吨大米卖给乙,合同签订后3天内交货,交货后10天内付货款;合同签订后乙应向甲交付5万元定金,合同在交付定金时生效。合同订立后,乙未交付定金,甲按期向乙交付了货物,乙收货后无异议。付款期限届满后,乙以定金未交付合同不生效为由拒绝付款。乙不付款的理由成立。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0题:

    单选题
    在一买卖合同中,甲是买方,乙是卖方。甲乙以下行为中属于双方违约的是()。
    A

    甲乙双方约定于同日履行义务,甲带款提货时,因乙没有交货,甲拒绝付款

    B

    甲乙双方约定甲先付款,乙再交货。甲没有按时付款,乙拒绝到期交货

    C

    甲乙双方约定甲先付款,乙再交货。甲仅支付部分货款,乙所交货物存在质量缺陷

    D

    甲乙双方约定甲先付款,乙再交货。甲支付了40%贷款,乙也交付了40%的货物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甲、乙约定:甲将100吨汽油卖给乙,合同签订后3天交货,交货后10天内付货款。还约定,合同签订后乙应向甲支付10万元定金,合同在支付定金时生效。合同订立后,乙未交付定金,甲按期向乙交付了货物,乙到期未付款。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甲可请求乙支付定金

    B

    乙未支付定金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C

    甲交付汽油使得定金合同生效

    D

    甲无权请求乙支付价款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甲、乙约定:甲将100吨汽油卖给乙,合同签订后三天交货,交货后十天内付货款。还约定,合同签订后乙应向甲支付十万元定金,合同在支付定金时生效。合同订立后,乙未交付定金,甲按期向乙交付了货物,乙到期未付款。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0年真题]
    A

    甲可请求乙支付定金

    B

    乙未支付定金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C

    甲交付汽油使得定金合同生效

    D

    甲无权请求乙支付价款


    正确答案: D
    解析:
    BD两项,《担保法解释》第116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本题中,甲、乙约定合同在支付定金时生效,但甲按期向乙交付了货物,虽然未支付定金,但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同时在乙到期不付款的情况下,甲有权请求乙支付价款。
    A项,甲乙之间的定金属于成约定金,目的是担保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在主合同已经生效的情况下,定金已经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故甲不可再请求乙支付定金。
    C项,《担保法》第90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本题中,乙并未交付定金,故定金合同未生效。甲交付汽油仅是使买卖合同主合同生效。

  • 第23题:

    不定项题
    甲于4月1日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乙应在合同订立之日起6个月内交货,交货时甲付款。则关于合同履行期间的计算,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期间应从4月1日开始计算

    B

    期间应从4月2日开始计算

    C

    期间至10月1日届满

    D

    期间至10月4日届满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涉及履行期间的计算问题。对于期间的计算,应从约定之日的第二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期间至第一个工作日的最后24时,但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时间截止。本题答案为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