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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管理线损包括()

    A计量装置误差

    B营业工作中的错抄和漏抄

    C用户的违章用电和窃电

    D抄表时间的变化


    A,B,C,D

  • 第2题:

    《供电营业规则》: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予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窃电者的法律责任是()

    A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

    B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供电企业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电力管理部门对盗窃电能的行为,应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

    C窃电情节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D窃电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B,C,D

  • 第3题:

    《辽宁省反窃电条例》中对有的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或者使用窃电专用器具如何处理?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窃电专用器具及生产工具,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第4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反窃电办法》对窃电者实施停电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反窃电办法》第14条规定:供电企业为制止窃电行为,可依法对窃电用户中止供电。中止供电,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予以事先通知;
    (2)采取了防范设备重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措施;
    (3)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危害社会公共安全;
    (4)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用电。

  • 第5题:

    《辽宁省反窃电条例》在哪次会议上通过?什么时间开始施行?
    2001年7月27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