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名胜区自设立之日起未在3年内编制完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相关主管和直接负责人将依法受到处分。( )
1.风景名胜区自设立之日起未在3年内编制完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相关主管和直接负责人将依法受到处分。 ( )
2.违反《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有下列()行为的,由设立该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A:超过允许容量接纳游客或者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区域开展游览活动 B:允许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风景名胜区内的企业兼职 C:风景名胜区自设立之日起未在3年内编制完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D:未设置风景名胜区标志和路标、安全警示等标牌 E: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
3.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风景名胜区应当在( )编制完成总体规划。A.自设立之日起1年内 B.自设立之日起2年内 C.自设立之日起3年内 D.自设立之日起4年内
4.在风景名胜区内有下列( )行为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A.风景名胜区自设立之日起未在2年内编制完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B.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 C.风景名胜区规划批准前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建设活动 D.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