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中学校长廖某,为帮助外甥何某成功中标学校装修工程,安排副校长在招标文件中设置特殊条款,后何某获利30万元。请问廖某的行为属于违反工作纪律的哪种情形?A.干预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B.干预插手经济纠纷C.干预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D.干预插手中介机构服务

题目

某县中学校长廖某,为帮助外甥何某成功中标学校装修工程,安排副校长在招标文件中设置特殊条款,后何某获利30万元。请问廖某的行为属于违反工作纪律的哪种情形?

A.干预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

B.干预插手经济纠纷

C.干预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

D.干预插手中介机构服务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C
更多“某县中学校长廖某,为帮助外甥何某成功中标学校装修工程,安排副校长在招标文件中设置特殊条款, ”相关问题
  • 第1题:

    在大型工程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中,()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一页纸的标准格式文件。

    A.合同条款
    B.合同格式
    C.合同条款资料表
    D.预付款保函格式

    答案:B
    解析:
    考点:招标文件。合同格式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一页纸的标准格式文件,相当于施工合同中的协议书。

  • 第2题:


    某房地产项目设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2010年10月20日下午15:30为投标文件接收终止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保证金20万元;未中标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拥有中标人所提交设计成果的受益权。


    问题:本案工程招标文件规定有何不妥之处?



    答案:
    解析:

    本案工程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不妥之处如下。


    (1)要求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妥。《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


    (2)未中标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不妥。根据规定,招标人应当在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人后7个工作日内,返还未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 第3题:

    某政府投资项目按照《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逾期竣工违约金100000元/天。某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附录中写为:逾期竣工违约金10000元/天。该投标人为中标人,合同协议书没有对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另作约定。该承包人延迟5天完成承包工程。下列关于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根据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包人应支付50万元违约金
    B、根据承包人的投标函附录的约定,承包人应支付5万元违约金
    C、中标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约定条款,该条款无效,承包人不支付违约金
    D、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合同无效,承包人不支付违约金

    答案:B
    解析:
    投标函附录是对投标文件中涉及关键性或实质性的内容条款进行说明或强调,一般附于投标函之后,招标文件可以将其中部分条款列为开标的内容。投标人填写投标函附录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人对投标函附录的内容必须完全响应,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 第4题:

    某政府投资项目按照《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逾期竣工违约金100000元/天。某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附录中写为:逾期竣工违约金10000元/天。该投标人为中标人,合同协议书没有对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另作约定。该承包人延迟5天完成承包工程。下列关于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根据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包人应支付50万元违约金
    B.根据承包人的投标函附录的约定,承包人应支付5万元违约金
    C.中标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约定条款,该条款无效,承包人不支付违约金
    D.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合同无效,承包人不支付违约金

    答案:B
    解析:
    投标函附录一般附于投标函之后,共同构成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内容是对投标文件中涉及关键性或实质性的内容条款进行说明或强调。招标人和投标人都应注意投标函附录的内容。投标人填报投标函附录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 第5题:

    某房地产公司计划在北京开发某住宅项目,对该项目设计进行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2004年10月20日下午17:30为投标文件接收终止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保证金20万元;未中标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拥有中标人所提交设计成果的受益权。


    问题:


    本案工程招标文件规定有何不妥之处?




    答案:
    解析:

    本案工程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不妥之处:


    (1)要求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


    (2)未中标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根据规定,招标人应当在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人后7个工作日内,返还未中标人的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