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分析
(1)运输机场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包括:新建机场选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总体规划、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实施、验收及竣工财务决算等阶段。
(2)下列工程属于民航专业工程:
飞行区场道工程(含土方、基础、道面、排水、桥梁)及巡场路、围界工程;机场目视助航工程;机场通信、导航、航管、气象工程;航站楼工艺流程、民航专业弱电系统、机务维修设施、货运系统等项目的专业和非标设备;航空卸油站、储油库、输油管线、机坪加油管线系统等供油工艺和设备。
(3)运输机场工程的建设实施应遵循以下规定:
1)运输机场工程的建设实施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招标投标、市场准入、监理、质量监督等制度。
2)运输机场工程的招标活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承担运输机场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
4)运输机场工程的监理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
5)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民航专业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
属于民航专业工程的,项目法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向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报质量监督手续。
6)对于机场不停航施工项目,项目法人应当向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申报不停航施工实施方案,并在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