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民法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整个民事立法,对各项民事法律制度和全部民法规范起统率作用的基本准则,同时也是立法和司法机关解释民法规范的重要依据。
我国民法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在民法上的具体体现,是民法最基础、最根本的一项原则。我国民法平等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
①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这就是说,任何人都平等地享有民事权利能力,而不论其在民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以及文化程度等方面是否存在着差异。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限制和剥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②不同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地位。当然,法律地位平等,不是指民事主体实际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的均等。
③民事主体在产生、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时必须平等协商,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
④民事权利平等地受法律保护。
(2)自愿原则
自愿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充分表达其真实意志,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决定是否参加或不参加某种民事法律关系,决定是否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当然,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志从事某种活动,不得违背法律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应本着公平的观念从事民事活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在民事活动中兼顾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在处理民事纠纷时,应该根据公平原则,使案件的处理既符合法律,又做到公平合理。
(4)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该诚实、守信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加害于他人。当事人在法律和合同规定不明确或未作规定时,应以诚实信用的方式履行义务。诚实信用原则既是市场活动的基本准则,也是在合同、遗嘱规定不清楚时,对合同和遗嘱进行正确解释的原则。
(5)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表现在:
①民事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充分地行使其合法的民事权利。
②民法不仅保护法定的权利,同时也保护虽未上升为法定权利但仍为法律所保护的利益。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而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同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③当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或利益受到他人侵害时,可以请求义务人履行其义务或请求侵害人停止其侵害活动,还可以请求司法机关通过司法程序保护其权益不受侵犯。
(6)合法及公序良俗原则
①合法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必须遵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当然,遵守法律是指遵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至于法律的任意性规定,则可以由民事主体依据其意志加以改变。
②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是现代民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有维护国家社会一般利益及一般道德观念的重要功能。我国《民法总则》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7)绿色原则
绿色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坚持绿色原则,就是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的和谐价值观。
这一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从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出发,以是否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应否从事相关民事活动的考量。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造成资源浪费、生态环境破坏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8)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权利不得滥用原则是指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界限,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权利不得滥用原则是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的界限。行使民事权利超出了一定界限而损害他人权益或者公共利益的是权利滥用。构成权利滥用需具备三个条件:
①当事人有权利存在。
②权利人有行使权利的行为。
③当事人的行为有滥用权利的违法性。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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