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于20×2年成立(假定所得税税率为25%),当年发生亏损120万元,20×3年至2008年每年实现利润总额为20万元。除弥补亏损外,假定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及盈余公积。则2008年年底该企业“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方余额为( )万元。A.20B.15C.5D.0

题目

某企业于20×2年成立(假定所得税税率为25%),当年发生亏损120万元,20×3年至2008年每年实现利润总额为20万元。除弥补亏损外,假定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及盈余公积。则2008年年底该企业“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方余额为( )万元。

A.20

B.15

C.5

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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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甲公司于2014年成立(所得税率为25%),当年发生亏损80万元,2015年至2019年每年实现利润总额为10万元,则2019年年底该企业“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方余额为()万元。

    A.20

    B.80

    C.30

    D.42.5


    30

  • 第2题:

    4、某企业于2000年成立,(假定所得税率为33%)当年发生亏损80万元,2001年至2006年每年实现利润总额为10万元,则2006年年底该企业“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方余额为()。

    A.20万元

    B.20.2万元

    C.23.30万元

    D.40万元


    C 按税法规定,允许用当年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但不得超过五年,因此,该企业2004年实现的利润10万元,应交所得税3.3万元,2004年年底该企业“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方余额=80-10×5-(10-3.3)=23.30(万元)

  • 第3题:

    某企业于2000年成立,(假定所得税率为33%)当年发生亏损80万元,2001年至2006年每年实现利润总额为10万元,则2006年年底该企业“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方余额为()。

    A.20万元

    B.20.2万元

    C.23.30万元

    D.40万元


    C 按税法规定,允许用当年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但不得超过五年,因此,该企业2004年实现的利润10万元,应交所得税3.3万元,2004年年底该企业“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方余额=80-10×5-(10-3.3)=23.30(万元)

  • 第4题:

    某企业2011年发生纳税亏损100万元,年末未弥补亏损100万元;2012年至2017年每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均为12万元(假定与应纳税所得额相同)。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则2017年年末该企业未弥补的亏损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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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题:

    甲公司于2014年成立(所得税率为25%),当年发生亏损80万元,2015年至2019年每年实现利润总额为10万元,则2019年年底该企业“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方余额为()万元。

    A.20

    B.80

    C.30

    D.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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