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甲企业(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乙企业(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于2008年1月1日签订厂房转让合同,将本厂厂房转让给乙企业自用。该厂房的账面净值为1 000万元,转让价格为2 200万元。该厂房所占土地的使用权原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因转让房产,甲企业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费30万元。有关税率为:契税税率5%,当地房产税的扣除标准为2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甲企业和乙企业应缴纳的契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并请计算乙企业2008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税额。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3、下列行为中,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是()
A.甲企业将自有厂房租给乙企业
B.丙企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给丁企业
C.某市政府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给甲房地产开发商
D.甲软件开发公司将闲置房屋通过民政局捐赠给某养老院
第4题:
第5题:
甲企业因转产需要将原厂房和厂房内的机器设备转让给乙企业厂房作价5000万元,机器设备作价2000万元,双方签订了合同。合同签订后,乙企业和甲企业对财产进行了清点,并办理了交接手续。但就厂房的转让一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后丙企业知道甲企业转让厂房之事,愿意以7500元购买该批厂房和机器。甲企业认为自己吃亏,便以厂房和机器设备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为由,主张与乙企业的合同无效。为此引起纠纷,有关本案的处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企业与乙企业之间有关机器转让合同无效
B.甲企业与乙企业之间有关机器转让合同有效
C.乙企业取得了甲企业的厂房的所有权
D.乙企业没取得甲企业机器设备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