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均为17%。2006年3月6日,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代销协议,甲企业委托乙企业销售A商品500件,A商品的单位成本为每件350元。代销协议规定,乙企业应按每件A商品585元(含增值税)的价格售给顾客,甲企业按不含增值税的售价的10%向乙企业支付手续费。4月1日,甲企业收到乙企业交来的代销清单,代销清单中注明:实际销售A商品400件,商品售价为200000元,增值税额为34000元。当日甲企业向乙企业开具金额相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月6日,甲企业收到乙企业支付的已扣除手续费的商品代销款。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甲企业如下会计分录:
(1)发出商品的会计分录。
(2)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收入、增值税、手续费支出,以及结转销售成本的会计分录。
(3)收到商品代销款的会计分录。
(“应交税金”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名称,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元表示)
第1题:
A.均为13%
B.均为9%
C.均为11%
D.分别为13%和9%
第2题:
某市甲、乙两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甲为生产企业,乙为商业企业,甲同乙签订一项代销协议,甲委托乙代销产品,不论采取何种销售方式,甲企业的产品在市场上以1000元的价格销售,市场售价的成本率为60%。目前拟定的代销协议中有两个可选方案:
方案一:采取代销手续费方式,乙企业以每件100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每代销一件收取代销价格20%的手续费,甲企业以每件1000元向乙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方案二:采取视同买断方式代销,甲企业按800元的协议价收取货款,乙企业在市场上仍要以1000元的价格销售甲公司的产品,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即200元/件归乙公司所有。
假定甲的进项税额为12万元,乙企业可售出产品1000件,甲按规定取得代销清单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要求:分别从甲、乙两个企业的角度来判断上述两个方案的优劣。(除流转税及其附加外不考虑其他税费,以税前会计利润作为判断标准,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
第3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甲和乙两种产品,增值税税率分别为13%和9%,但两种产品未分开核算,则甲乙两种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A.均为13%
B.均为9%
C.均为16%
D.分别为13%和9%
第4题:
甲企业的部分商品委托其他单位销售,发生如下业务:
委托乙企业代销200件商品,销售价(不含税)150元/件,实际成本100元/件,甲企业收到代销清单,代销商品已全部售出,乙企业按不含税销售额的10%收取代销手续费,并向甲企业结清代销款。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甲企业委托代销的有关会计分录。(两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