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3月5日向乙企业发出签订合同要约的信函。3月8日乙企业收到甲公司声明该要约作废的传真。3月10日乙企业收到该要约的信函。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发出传真声明要约作废的行为属于( )A.要约撤回B.要约撤销C.要约生效D.要约失效

题目

甲公司于3月5日向乙企业发出签订合同要约的信函。3月8日乙企业收到甲公司声明该要约作废的传真。3月10日乙企业收到该要约的信函。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发出传真声明要约作废的行为属于( )

A.要约撤回

B.要约撤销

C.要约生效

D.要约失效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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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企业于2月1日向乙企业发出签订合同的信函。2月5日乙企业收到了该信函,第二天又收到了通知该信函作废的传真,甲企业发出传真,通知信函作废的行为属于要约()的行为。

    A、发出
    B、撤回
    C、撤销
    D、变更

    答案:C
    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要约的撤销。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要约的撤回与撤销的区别在于,要约的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要约的撤销则是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

  • 第2题:

    甲企业于2月1日向乙企业发出签订合同的信函。2月5日乙企业收到了该信函,第二天又收到了通知该信函作废的传真件。甲企业发出传真,通知信函作废的行为属于要约( )的行为。

    A.发出
    B.撤回
    C.撤销
    D.变更

    答案:C
    解析:
    【考点】本题考查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的识别【解析】《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第30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本题中,乙企业2月5日收到了甲企业发出的签订合同的信函,符合《合同法》第16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的情形,要约生效,同时要约撤回的条件也消失。2月6日乙又收到了甲通知信函作废的传真,此时乙尚未承诺是否签约。因此甲发出传真的行为符合《合同法》第18条“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的情形,属于要约撤销的行为。因此C选项符合题干要求,是正确选项。

  • 第3题:

    甲施工企业于2月1日向乙材料供应商邮寄了签订合同的信函。乙企业2月5日先收到了甲企业声明该信函作废的传真,2月7日才收到了签订合同的信函。甲企业发出传真声明作废的行为属于()。

    A.要约撤销
    B.要约邀请
    C.要约撤回
    D.要约生效

    答案:C
    解析:
    2020版教材P128 / 2019版教材P127
    本题考察的是: 要约的法律效力。要约可以撤回 ,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可以撤销 ,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甲企业申明作废的传真在签订合同的信函到达乙企业之前,因此属于要约撤回。

  • 第4题:

    甲企业于2月1日向乙企业发出签订合同的信函。2月5日乙企业收到了该信函,第二天又收到了通知该信函作废的传真。甲企业发出传真,通知信函作废的行为属于要约()的行为。

    A、发出
    B、撤回
    C、撤销
    D、变更

    答案:C
    解析: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取消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撤销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的意思表示。题中,甲企业的信函到达了乙企业,要约已经生效,此时通知信函作废的行为属于要约的撤销。

  • 第5题:

    甲企业于2月1日向乙企业发出签订合同的信函。2月5日乙企业收到了该信函,第二天又收到了通知该信函作废的传真件。甲企业发出传真,通知信函作废的行为属于要约()的行为。

    A、发出
    B、撤回
    C、撤销
    D、变更

    答案:C
    解析:
    【考点】本题考查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的识别
    《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第30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本题中,乙企业2月5日收到了甲企业发出的签订合同的信函,符合《合同法》第16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的情形,要约生效,同时要约撤回的条件也消失。2月6日乙又收到了甲通知信函作废的传真,此时乙尚未承诺是否签约。可见甲发出传真的行为符合《合同法》第18条“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的情形,属于要约撤销的行为。可见C选项符合题干要求,是正确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