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营业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这体现了税法规范作用中的( )。A.教育作用B.评价作用C.强制作用D.指引作用
2.在我国,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减、免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不得免税、减税。()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3.纳税人的减税、免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课税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课税数量的,不予减税或者免税。 ( )
4.关于营业税的兼营的陈述,下列正确的有( )。A.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未分别核算的,将从高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B.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C.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营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免征营业额D.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
第1题:
第2题: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应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与征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免税、减税。 ()
第3题: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应分别免税、减税项目与征税项目的销售额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免税、减税。 ()
第4题:
第5题: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应分别免税、减税项目与征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免税、减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