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属人主义”。即法律对自然人的效力以国籍为准,适用于本国人,不适用于外国人。本国人无论是居住在国内还是在国外,本国法律均有效。
(2)“属地主义”。即法律对自然人的效力以地域为准,不论本国人或外国人,凡居住在本国领域一律适用本国法律。而本国人在国家领域外,则不适用本国法律。
(3)“保护主义”。即以维护本国利益为基础,不管是什么国籍的人,在什么地方的行为,只要侵害了本国的利益,就适用本国的法律。
(4)“折中主义”。即居住在他国领域,一律适用居住国的法律,但有关公民义务,民法中的婚姻、家庭、继承,刑法中有特殊规定的某些犯罪,一般要适用本国法。现代各国的法律多采用以“属地主义”为基础、以“属人主义”作为补充的“折中主义”原则,我国亦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