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利用死刑犯器官的理由有:()
第1题:
我国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对依法施行器官移植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人体器官的捐献应是A、以器官价格高低为原则
B、死刑犯应无条件捐献
C、捐献者必须是自愿
D、供体捐献前无须检查身体
E、父亲可代替儿子做出捐献决定
以下不适用于本条例的是A、肾移植
B、心脏移植
C、肝移植
D、骨髓移植
E、脾移植
活体器官接受人与捐献人应有特定的法律关系,其中错误的是A、配偶关系
B、直系血亲
C、师生关系
D、由于帮扶等形成的亲情关系
E、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第2题:
第3题:
属于支持利用死刑犯器官的理由是()
第4题:
在人类器官移植的历史上,许多国家和地区曾经使用过死刑犯的器官用于移植。
第5题:
反对利用死刑犯器官的理由有:()。
第6题:
引渡有严格的限定条件,政治犯和死刑犯均不引渡。()
第7题:
支持器官商品化的观点不包括()。
第8题:
器官市场造成两极分化
个人并不能绝对有自由利用和处置自己身体的权利
出售的器官同出售的血液一样,无法保证质量
可以增加器官供应,缓和供需矛盾
第9题:
并不构成对死刑犯的伤害
死刑犯真正意愿难以公开表达
可能增加器官商业化的压力
可能造成“道德滑坡”
第10题:
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
自愿出卖器官的人
死刑犯
第11题:
每个人有处置自己身体的自由
可以增加器官供给,解决供需关系的严重失衡问题
器官买卖有损人类尊严,使人们在生死面前又增添了新的不平等
穷人此时出卖器官往往是为生活所迫
采取强制措施利用弱智者和死刑犯的器官,也可以增加器官供应,但却不为人们所接受
第12题:
无人收敛或者家属拒绝收敛的
死刑犯自愿将尸体交医疗卫生单位的
经家属同意利用的
以上全部都是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属于反对利用死刑犯器官的理由是()
第16题:
我国高检高法、司法部、卫生部、民政部1084年10月9日《关于利用死刑犯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规定可以利用的器官来自()。
第17题:
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
第18题:
赞成器官市场的理由有()
第19题:
以器官价格高低为原则
死刑犯应无条件捐献
捐献者必须是自愿
供体捐献前无须检查身体
父亲可代替儿子做出捐献决定
第20题:
在可供移植的器官奇缺的情况下,能够挽救可能因器官衰竭而死亡的病人
并不构成对死刑犯的伤害,并不是加重处罚,不增加痛苦,而是为他人贡献,也算是一种赎罪
处决后的尸体无人领回,岂不浪费
医务人员在行刑前的医学处理,破坏了医务人员的“不伤害”义务
虽然可能缓解器官短缺压力,反而使开辟正常人体器官来源途径得不到重视
第21题:
在可供移植的器官奇缺的情况下,能够挽救可能因器官衰竭而死亡的病人
并不构成对死刑犯的伤害
医务人员在行刑前的医学处理,破坏了医务人员的“不伤害”义务
处决后的尸体无人领回,岂不浪费
第22题:
鉴于血液、精子的市场化是成功的
允许器官买卖使穷人解决了实际的生活问题
允许器官买卖是对穷人利益的保护
允许器官买卖后能够利用市场杠杆作用调节器官价格
第23题:
对
错
第24题:
对
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