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生育保险待遇如何申领?”相关问题
  • 第1题:

    生育保险办法实施时已生育,或已怀孕未分娩的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参保职工自2013年11月1日起按本办法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2013年11月1日前已分娩或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职工,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按原规定标准享受待遇。2013年11月1日已怀孕未分娩的参保职工,按本办法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其中分娩前未享受产前检查待遇的(未选定市内产前检查机构),其产前检查待遇可按市内确定的结算标准一次性支付给个人。

  • 第2题:

    参保职工异地生育、流产如何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正确答案:参保职工已办理异地生育、急诊流产备案的,其异地生育、流产发生的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可于医疗终结后或产假后1个月内,职工本人或委托人应当持职工社会保障卡、婴儿《出生医学证明》、首诊病历、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和医疗费用结算发票到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待遇结算审核手续。核定的待遇自次月起,到指定银行领取;其中生育津贴按月领取。参保职工异地生育、急诊流产备案时,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应告知其“三个目录”及合肥市医疗费用结算标准,参保职工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在“三个目录”范围内且不高于合肥市医疗费用结算标准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第3题:

    刘女士,东莞户籍,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不知能否申领生育补助?如何申领?领取标准是多少?


    正确答案: 1、根据东莞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申领生育补贴。刘女士属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因此可以申领生育补助。
    2、东莞失业保险生育补贴发放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三倍。现行东莞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208元一个月,因此刘女士可以领取3624元生育补助。
    3、东莞失业人员申领生育补贴流程比较简单,申领人携带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表、身份证/社保卡、出生证、活期银行存折/银行储蓄卡前往东莞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即可。
    4、如需了解更多,请拨打东莞社保局服务热线0769-12333。

  • 第4题:

    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或者未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正确答案: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未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和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属统筹地区生育保险规定的待遇标准足额支付,其中,生育津贴的支付标准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执行。

  • 第5题:

    刘先生,东莞某企业职员,在东莞有交11年的社保,现因病去世,不知可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吗?待遇项目包括哪些?如何申领?


    正确答案: 在东莞办理“在职死亡”一次性待遇的,须近亲属前来办理,办理待遇包括丧葬费、抚恤金、和救济金。办理过程中需提供《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参保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死亡证明》、火化发票、申办人身份证、近亲属关系证明等资料。

  • 第6题: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条件?


    正确答案: (1)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生育的,在其分娩后1年内/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2)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的,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其未就业配偶生育的,职工在其未就业配偶分娩后1年内/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其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4)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其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待该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其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申请报销的生育医疗费用应为参保人正常参保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 第7题:

    刘大爷,退休职员,上周因病去世。其家属能否申领养老保险死亡待遇?如何申领?申领标准是多少?什么时候申领?


    正确答案: 1、根据成都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按月领取养老金职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可以享受退休职工死亡待遇。其家属可以申领养老保险死亡待遇。因此刘大爷家属可以申领养老保险死亡待遇。
    2、操作流程:首先亲属要在15个工作日内向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且递交死亡证明材料。然后工作人员对材料及报告进行审核。最后审核完成,符合条件则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3、现行成都退休死亡抚恤金标准为4个月的本人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退休死亡丧葬费标准为8个月的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
    4、如需了解更多,欢迎拨打028-12333进行详细咨询。

  • 第8题:

    老婆已经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两年了。下月即将生育第一胎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如何申领?


    正确答案: 可以,根据规定属于计划内生育且生育时已经连续缴纳生育保险12个月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 第9题:

    问答题
    生育津贴属于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吗?如何计算?

    正确答案: 生育津贴属于重庆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其具体计算方式如下:生育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条件?

    正确答案: (1)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生育的,在其分娩后1年内/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2)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的,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其未就业配偶生育的,职工在其未就业配偶分娩后1年内/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其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4)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其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待该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其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申请报销的生育医疗费用应为参保人正常参保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老婆已经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两年了。下月即将生育第一胎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如何申领?

    正确答案: 可以,根据规定属于计划内生育且生育时已经连续缴纳生育保险12个月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刘大爷,退休职员,上周因病去世。其家属能否申领养老保险死亡待遇?如何申领?申领标准是多少?什么时候申领?

    正确答案: 1、根据成都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按月领取养老金职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可以享受退休职工死亡待遇。其家属可以申领养老保险死亡待遇。因此刘大爷家属可以申领养老保险死亡待遇。
    2、操作流程:首先亲属要在15个工作日内向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且递交死亡证明材料。然后工作人员对材料及报告进行审核。最后审核完成,符合条件则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3、现行成都退休死亡抚恤金标准为4个月的本人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退休死亡丧葬费标准为8个月的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
    4、如需了解更多,欢迎拨打028-12333进行详细咨询。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职工未就业配偶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正确答案: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标准的50%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应当按照居民医保、新农合和农村孕产妇分娩补助政策享受相关医疗待遇,生育保险不再重复支付其待遇。)

  • 第14题:

    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正确答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进行相关备案,未按规定办理生育备案手续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相关费用。需要备案的情况有:(一)、参保职工自确诊怀孕后3个月内应当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到经办机构备案。(二)、因夫妻分居两地,到其夫工作地点生育或回一方父母居住地生育等原因,参保职工确需异地生育的,应当在备案时一并提供单位或街道、社区出具的证明。(三)、参保职工异地急诊流产、急诊生育及同时发生生育和流产并发症、合并症的,应当在1周内电话报经办机构备案。(四)生育职工在产假期间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应当在产假期内到经办机构备案。

  • 第15题:

    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正确答案: 根据《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欠缴生育保险费的单位职工,在欠缴期间发生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先由单位垫付。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应按参保职工享有的诊疗项目诊疗和收费,并制作《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诊疗费结算单》,由职工交由单位保管。欠缴单位整体补齐生育保险费后,按规定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 第16题:

    生育津贴属于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吗?如何计算?


    正确答案: 生育津贴属于重庆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其具体计算方式如下:生育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 第17题:

    单位已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雇我,这种情形能否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如何申领?


    正确答案: 根据规定非本人自愿辞职,即可申领失业保险待遇。职员携带单位打印出《济南市失业保险待遇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中心办理失业登记,然后到户口所在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即可。

  • 第18题:

    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职工生育待遇如何支付?


    正确答案: (一)领取女职工生育津贴及生育医疗费时须持以下证件:企业持女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编号、《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诊断书、生育职工联系电话。
    (二)领取男职工护理津贴时须持以下证件:企业持男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编号、《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结算时间为每月20日前(11月1日以后生育的,待遇领取可于翌年1季度前结算)。

  • 第19题:

    如何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正确答案: 由经办人办理报账手续。
    报账时间:每月的10-20日为生育保险津补贴报账;产妇产假期满5至8个月之内由经办人办理。周一为领取孕产妇保健手册时间。

  • 第20题:

    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的职工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正确答案:欠缴生育保险费的单位职工,在欠费期间发生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由单位负担。欠费单位整体补齐生育保险费后,按规定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 第21题:

    问答题
    单位已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雇我,这种情形能否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如何申领?

    正确答案: 根据规定非本人自愿辞职,即可申领失业保险待遇。职员携带单位打印出《济南市失业保险待遇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中心办理失业登记,然后到户口所在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即可。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如何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正确答案: 由经办人办理报账手续。
    报账时间:每月的10-20日为生育保险津补贴报账;产妇产假期满5至8个月之内由经办人办理。周一为领取孕产妇保健手册时间。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刘女士,东莞户籍,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不知能否申领生育补助?如何申领?领取标准是多少?

    正确答案: 1、根据东莞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申领生育补贴。刘女士属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因此可以申领生育补助。
    2、东莞失业保险生育补贴发放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三倍。现行东莞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208元一个月,因此刘女士可以领取3624元生育补助。
    3、东莞失业人员申领生育补贴流程比较简单,申领人携带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表、身份证/社保卡、出生证、活期银行存折/银行储蓄卡前往东莞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即可。
    4、如需了解更多,请拨打东莞社保局服务热线0769-12333。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正确答案: 根据《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欠缴生育保险费的单位职工,在欠缴期间发生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先由单位垫付。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应按参保职工享有的诊疗项目诊疗和收费,并制作《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诊疗费结算单》,由职工交由单位保管。欠缴单位整体补齐生育保险费后,按规定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