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2001年郑先生与刘女士相识,并于同年7月登记结婚,婚前郑先生收付15万元贷款购买了房屋一套,价值60万元,为祝贺二人结婚,郑先生的父亲给二人10万元结婚贺礼。二人生有一女郑婷。2003年郑先生外出时结识韩女士,两人很快发展成情人关系,并生有一子郑峰。郑先生为韩女士母子购买了一套价值40万元的房屋,用于居住。2008年郑先生因意外去世,留有一份自书遗嘱,将遗产中的30万元留给了韩女士。郑先生去世时与刘女士结婚购买的房屋已增值至100万元,婚姻期间共同还贷20万元。除房产与贺礼外郑先生家庭还有金融资产

题目
问答题
2001年郑先生与刘女士相识,并于同年7月登记结婚,婚前郑先生收付15万元贷款购买了房屋一套,价值60万元,为祝贺二人结婚,郑先生的父亲给二人10万元结婚贺礼。二人生有一女郑婷。2003年郑先生外出时结识韩女士,两人很快发展成情人关系,并生有一子郑峰。郑先生为韩女士母子购买了一套价值40万元的房屋,用于居住。2008年郑先生因意外去世,留有一份自书遗嘱,将遗产中的30万元留给了韩女士。郑先生去世时与刘女士结婚购买的房屋已增值至100万元,婚姻期间共同还贷20万元。除房产与贺礼外郑先生家庭还有金融资产80万元,2009年初郑先生的父亲去世,留有遗产40万元,郑先生母亲早亡,只有一个弟弟郑海,请问:1.郑先生的遗产共有多少元?2.郑峰共可以获得郑先生、郑先生父亲多少元遗产?3.郑先生与郑先生父亲的遗产应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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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共用题干
    肖先生与肖女士1988年结婚,婚后有一子肖宁,一女肖玉。1992年肖先生因意外去世,留下5万元遗产。1995年,肖女士带着两个孩子改嫁给赵先生。结婚初期二人感情融洽,对孩子视如己出,并出资10万元与朋友共同经营了一家公司,占有50%的股份。1998年肖先生的父亲去世,留有遗产10万元,并留下自书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妻子姜昕,肖先生还有一个残疾的妹妹,靠着母亲生活。2005年赵先生在生意中结识了金女士,并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2006年,二人生有一子赵金,赵先生为金女士购买了一套价值30万元的房产。2012年赵先生的父亲去世,留有遗产40万元,在遗产分割前赵先生也因意外去世,赵先生的公司价值100万元,其他家庭财产80万元,赵先生是独生子女,母亲已过世。根据案例回答79~86题。

    赵先生去世时,赵先生与肖女士的家庭财产共计()万元。
    A:90
    B:160
    C:170
    D:200

    答案:B
    解析:
    肖先生遗产的受益人为肖宁、肖玉、肖女士和肖先生的父母。肖先生的遗产5万元,每人可获得1万元。


    由于肖先生的父亲留有遗嘱,所以肖先生父亲的遗产应该按照遗嘱继承。


    肖女士只能获得肖先生留下来的遗产1万元。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赵先生的法定继承人是其子女、配偶和父母(都已去世),即赵金、肖宁、肖玉和肖女士。


    赵先生为金女士购买的价值30万元的房产属于他和肖女士的共有财产。


    赵先生去世后,赵先生和肖女士的家庭财产共计为30+80+100/2=160(万元)。


    本案中,赵先生父亲的遗产分割前赵先生也去世了,存在转继承关系。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收其有权继承的遗产。在赵先生及其父亲去世时,肖女士可继承80/4+40/4=30(万元)。


    肖女士共拥有的财产为30+160/2+1=111(万元)。

  • 第2题:

    共用题干
    肖先生与肖女士1988年结婚,婚后有一子肖宁,一女肖玉。1992年肖先生因意外去世,留下5万元遗产。1995年,肖女士带着两个孩子改嫁给赵先生。结婚初期二人感情融洽,对孩子视如己出,并出资10万元与朋友共同经营了一家公司,占有50%的股份。1998年肖先生的父亲去世,留有遗产10万元,并留下自书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妻子姜昕,肖先生还有一个残疾的妹妹,靠着母亲生活。2005年赵先生在生意中结识了金女士,并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2006年,二人生有一子赵金,赵先生为金女士购买了一套价值30万元的房产。2012年赵先生的父亲去世,留有遗产40万元,在遗产分割前赵先生也因意外去世,赵先生的公司价值100万元,其他家庭财产80万元,赵先生是独生子女,母亲已过世。根据案例回答79~86题。

    肖先生父亲的遗产应该按照()来继承。
    A:法定继承
    B:遗嘱继承
    C:遗赠
    D:遗赠抚养协议

    答案:B
    解析:
    肖先生遗产的受益人为肖宁、肖玉、肖女士和肖先生的父母。肖先生的遗产5万元,每人可获得1万元。


    由于肖先生的父亲留有遗嘱,所以肖先生父亲的遗产应该按照遗嘱继承。


    肖女士只能获得肖先生留下来的遗产1万元。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赵先生的法定继承人是其子女、配偶和父母(都已去世),即赵金、肖宁、肖玉和肖女士。


    赵先生为金女士购买的价值30万元的房产属于他和肖女士的共有财产。


    赵先生去世后,赵先生和肖女士的家庭财产共计为30+80+100/2=160(万元)。


    本案中,赵先生父亲的遗产分割前赵先生也去世了,存在转继承关系。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收其有权继承的遗产。在赵先生及其父亲去世时,肖女士可继承80/4+40/4=30(万元)。


    肖女士共拥有的财产为30+160/2+1=111(万元)。

  • 第3题:

    共用题干
    张先生离婚后与郑女士结婚。张先生与前妻李女士育有一子一女,儿子小强8岁由父亲抚养,女儿小青4岁由母亲抚养。郑女士与张先生结婚前抚养一女,女儿小青6岁。2006年张先生去世,留下大笔遗产,张先生并未立下遗嘱。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不属于张先生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是()。
    A:李女士
    B:郑女士
    C:小强
    D:小倩

    答案:A
    解析:

  • 第4题:

    共用题干
    郑先生及郑女士夫妇每月税后收入8000元,各种生活开支4000元。2008年3月二人等额本息法贷款购买了房屋一套,首付10万元,贷款40万元,利率5.34%,贷款20年,购买当月开始还款,二人现有活期存款5万元,定期存款10万元,股票型基金20万元。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郑先生200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房屋贷款应为()万元。
    A:39.0455
    B:39.1
    C:39.5
    D:40

    答案:A
    解析:

  • 第5题:

    共用题干
    郑先生及郑女士夫妇每月税后收入8000元,各种生活开支4000元。2008年3月二人等额本息法贷款购买了房屋一套,首付10万元,贷款40万元,利率5.34%,贷款20年,购买当月开始还款,二人现有活期存款5万元,定期存款10万元,股票型基金20万元。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郑先生家庭的流动性比率为()。
    A:22.34
    B:23.95
    C:25.18
    D:30.18

    答案:B
    解析:

  • 第6题:

    共用题干
    张先生离婚后与郑女士结婚。张先生与前妻李女士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小强8岁由父亲抚养,女儿小倩4岁由母亲抚养。郑女士与张先生结婚前抚养一女,女儿小青6岁。2006年张先生去世,留下大笔遗产,张先生并未立下遗嘱。根据案例回答19~22题。

    不属于张先生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是()。
    A:李女士
    B:郑女士
    C:小强
    D:小倩

    答案:A
    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根据家庭成员与死者关系的远近,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李女士与张先生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不属于张先生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子女对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享有继承权。


    我国现行婚姻法确认的拟制血亲有两类:①养父母与养子女以及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近亲属;②在事实上形成了扶养、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


    B项,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时,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遗嘱中的意思表示为准。

  • 第7题:

    共用题干
    肖先生与肖女士1988年结婚,婚后有一子肖宁,一女肖玉。1992年肖先生因意外去世,留下5万元遗产。1995年,肖女士带着两个孩子改嫁给赵先生。结婚初期二人感情融洽,对孩子视如己出,并出资10万元与朋友共同经营了一家公司,占有50%的股份。1998年肖先生的父亲去世,留有遗产10万元,并留下自书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妻子姜昕,肖先生还有一个残疾的妹妹,靠着母亲生活。2005年赵先生在生意中结识了金女士,并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2006年,二人生有一子赵金,赵先生为金女士购买了一套价值30万元的房产。2012年赵先生的父亲去世,留有遗产40万元,在遗产分割前赵先生也因意外去世,赵先生的公司价值100万元,其他家庭财产80万元,赵先生是独生子女,母亲已过世。根据案例回答79~86题。

    赵先生的法定继承人是()。
    A:肖女士
    B:赵金
    C:肖女士、赵金
    D:肖女士、赵金、肖宁、肖玉

    答案:D
    解析:
    肖先生遗产的受益人为肖宁、肖玉、肖女士和肖先生的父母。肖先生的遗产5万元,每人可获得1万元。


    由于肖先生的父亲留有遗嘱,所以肖先生父亲的遗产应该按照遗嘱继承。


    肖女士只能获得肖先生留下来的遗产1万元。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赵先生的法定继承人是其子女、配偶和父母(都已去世),即赵金、肖宁、肖玉和肖女士。


    赵先生为金女士购买的价值30万元的房产属于他和肖女士的共有财产。


    赵先生去世后,赵先生和肖女士的家庭财产共计为30+80+100/2=160(万元)。


    本案中,赵先生父亲的遗产分割前赵先生也去世了,存在转继承关系。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收其有权继承的遗产。在赵先生及其父亲去世时,肖女士可继承80/4+40/4=30(万元)。


    肖女士共拥有的财产为30+160/2+1=111(万元)。

  • 第8题:

    共用题干
    金先生与金女士2000年4月自由恋爱结婚。结婚后不久金先生即下岗,获得解除劳动合同补偿费10万元。下岗后金先生与朋友合伙做生意,购买了一套价值50万元的房屋。2002年金先生在生意中认识了钱小姐,并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二人生有一子金泉。2005年金先生的父亲去世,留给金先生遗产20万元,金先牛的母亲早亡。2007年金先生因病去世,留有一份自书遗嘱,将公积金和自己做生意的收益共计60万元留给了钱小姐,房产留给金女士。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金女士可获得()万元的财产。
    A:35
    B:50
    C:70
    D:102.5

    答案:D
    解析:
    注:金先生的遗产数=合同补偿费10+金父亲遗产一半10+收益的一半30+房产的一半25=75,金女士与私生子金泉共享,各得1/2=37.5万元。
    注:金女士先前的个人财产(50+20+60)÷2=65万元,加上继承部分的37.5万元=102.5万元。

  • 第9题:

    共用题干
    金先生与金女士2000年4月自由恋爱结婚。结婚后不久金先生即下岗,获得解除劳动合同补偿费10万元。下岗后金先生与朋友合伙做生意,购买了一套价值50万元的房屋。2002年金先生在生意中认识了钱小姐,并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二人生有一子金泉。2005年金先生的父亲去世,留给金先生遗产20万元,金先生的母亲早亡。2007年金先生因病去世,留有一份自书遗嘱,将公积金和自己做生意的收益共计60万元留给了钱小姐,房产留给金女士。根据案例回答13~16题。

    10万元的劳动合同补偿费属于()。
    A:金先生婚前个人财产
    B:金先生的婚后个人财产
    C:金女士的婚后个人财产
    D:夫妻共同财产

    答案:B
    解析:
    夫妻法定特有财产又叫夫妻个人财产或夫妻保留财产,是夫妻在拥有共有财产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其中包括:劳动关系的补偿金、用人单位发放的再就业补贴、提前退休补贴费、吸收劳动力安置费等。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时,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无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但金先生的公积金和做生意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含属于金女士的财产,所以不能按遗嘱继承,应按法定继承。


    金先生的遗产总额=合同补偿费10万元+金父亲遗产一半10万元+收益的一半30万元+房产的一半25万元=75(万元),金女士与私生子金泉共享,各得一半为37.5(万元)。


    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金女士的个人财产=(50+20+60)/2=65万元,加上继承部分的37.5万元,总共102.5万元。

  • 第10题:

    共用题干
    金先生与金女士2000年4月自由恋爱结婚。结婚后不久金先生即下岗,获得解除劳动合同补偿费10万元。下岗后金先生与朋友合伙做生意,购买了一套价值50万元的房屋。2002年金先生在生意中认识了钱小姐,并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二人生有一子金泉。2005年金先生的父亲去世,留给金先生遗产20万元,金先牛的母亲早亡。2007年金先生因病去世,留有一份自书遗嘱,将公积金和自己做生意的收益共计60万元留给了钱小姐,房产留给金女士。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金先生的遗产应该按照()来继承。
    A:法定继承
    B:遗嘱继承
    C:遗赠
    D:遗赠抚养协议

    答案:A
    解析:
    注:金先生的遗产数=合同补偿费10+金父亲遗产一半10+收益的一半30+房产的一半25=75,金女士与私生子金泉共享,各得1/2=37.5万元。
    注:金女士先前的个人财产(50+20+60)÷2=65万元,加上继承部分的37.5万元=102.5万元。

  • 第11题:

    共用题干
    金先生与金女士2000年4月自由恋爱结婚。结婚后不久金先生即下岗,获得解除劳动合同补偿费10万元。下岗后金先生与朋友合伙做生意,购买了一套价值50万元的房屋。2002年金先生在生意中认识了钱小姐,并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二人生有一子金泉。2005年金先生的父亲去世,留给金先生遗产20万元,金先生的母亲早亡。2007年金先生因病去世,留有一份自书遗嘱,将公积金和自己做生意的收益共计60万元留给了钱小姐,房产留给金女士。根据案例回答13~16题。

    金女士可获得()万元的财产。
    A:35
    B:50
    C:70
    D:102.5

    答案:D
    解析:
    夫妻法定特有财产又叫夫妻个人财产或夫妻保留财产,是夫妻在拥有共有财产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其中包括:劳动关系的补偿金、用人单位发放的再就业补贴、提前退休补贴费、吸收劳动力安置费等。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时,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无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但金先生的公积金和做生意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含属于金女士的财产,所以不能按遗嘱继承,应按法定继承。


    金先生的遗产总额=合同补偿费10万元+金父亲遗产一半10万元+收益的一半30万元+房产的一半25万元=75(万元),金女士与私生子金泉共享,各得一半为37.5(万元)。


    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金女士的个人财产=(50+20+60)/2=65万元,加上继承部分的37.5万元,总共102.5万元。

  • 第12题:

    2001年郑先生与刘女士相识,并于同年7月登记结婚,婚前郑先生收付15万元贷款购买了房屋一套,价值60万元,为祝贺二人结婚,郑先生的父亲给二人10万元结婚贺礼。二人生有一女郑婷。2003年郑先生外出时结识韩女士,两人很快发展成情人关系,并生有一子郑峰。郑先生为韩女士母子购买了一套价值40万元的房屋,用于居住。2008年郑先生因意外去世,留有一份自书遗嘱,将遗产中的30万元留给了韩女士。郑先生去世时与刘女士结婚购买的房屋已增值至100万元,婚姻期间共同还贷20万元。除房产与贺礼外郑先生家庭还有金融资产80万元,2009年初郑先生的父亲去世,留有遗产40万元,郑先生母亲早亡,只有一个弟弟郑海,请问:1.郑先生的遗产共有多少元?2.郑峰共可以获得郑先生、郑先生父亲多少元遗产?3.郑先生与郑先生父亲的遗产应如何分配?


    正确答案: 1.首先应区分郑先生夫妇的共同财产与法定特有财产。家庭财产中15万元首付购买的房屋是郑先生的婚前个人财产,所以房屋及其增值都是郑先生的个人财产,其中共同还贷20万元,是用家庭共同财产支付的,郑先生应补偿刘女士10万元。结婚贺礼10万元是夫妻共同财产。郑先生为韩女士购买的房屋是用家庭共同财产支付的,且未获得刘女士同意,因此属于郑先生与刘女士的家庭共同财产。因此郑先生的遗产是除去刘女士个人财产外的剩余家庭财产,共有:100万+5万+20万+40万-10万=155万元
    2.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非婚生子女的继承地位完全等同于婚生子女,所以郑峰可以获得郑先生的遗产,共计(155万-30万)÷4=31.25万元。郑峰可以代位继承郑先生父亲的遗产,共计20万÷2=10万元
    3.郑先生的遗产分配中首先根据郑先生遗嘱将30万给予韩女士,剩余125万元根据法定继承原则,由刘女士、郑婷、郑峰、郑先生的父亲四人平均分配,每人31.25万元。也可以由刘女士、郑婷、郑峰、郑先生的父亲四人协商分配。郑先生父亲的遗产根据法定继承原则,由郑婷、郑峰、郑海三人获得,其中郑婷、郑峰属于代位继承,每人10万元,郑海获得20万元。

  • 第13题:

    共用题干
    肖先生与肖女士1988年结婚,婚后有一子肖宁,一女肖玉。1992年肖先生因意外去世,留下5万元遗产。1995年,肖女士带着两个孩子改嫁给赵先生。结婚初期二人感情融洽,对孩子视如己出,并出资10万元与朋友共同经营了一家公司,占有50%的股份。1998年肖先生的父亲去世,留有遗产10万元,并留下自书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妻子姜昕,肖先生还有一个残疾的妹妹,靠着母亲生活。2005年赵先生在生意中结识了金女士,并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2006年,二人生有一子赵金,赵先生为金女士购买了一套价值30万元的房产。2012年赵先生的父亲去世,留有遗产40万元,在遗产分割前赵先生也因意外去世,赵先生的公司价值100万元,其他家庭财产80万元,赵先生是独生子女,母亲已过世。根据案例回答79~86题。

    肖女士拥有财产()万元。
    A:80
    B:110
    C:111
    D:125

    答案:C
    解析:
    肖先生遗产的受益人为肖宁、肖玉、肖女士和肖先生的父母。肖先生的遗产5万元,每人可获得1万元。


    由于肖先生的父亲留有遗嘱,所以肖先生父亲的遗产应该按照遗嘱继承。


    肖女士只能获得肖先生留下来的遗产1万元。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赵先生的法定继承人是其子女、配偶和父母(都已去世),即赵金、肖宁、肖玉和肖女士。


    赵先生为金女士购买的价值30万元的房产属于他和肖女士的共有财产。


    赵先生去世后,赵先生和肖女士的家庭财产共计为30+80+100/2=160(万元)。


    本案中,赵先生父亲的遗产分割前赵先生也去世了,存在转继承关系。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收其有权继承的遗产。在赵先生及其父亲去世时,肖女士可继承80/4+40/4=30(万元)。


    肖女士共拥有的财产为30+160/2+1=111(万元)。

  • 第14题:

    共用题干
    肖先生与肖女士1988年结婚,婚后有一子肖宁,一女肖玉。1992年肖先生因意外去世,留下5万元遗产。1995年,肖女士带着两个孩子改嫁给赵先生。结婚初期二人感情融洽,对孩子视如己出,并出资10万元与朋友共同经营了一家公司,占有50%的股份。1998年肖先生的父亲去世,留有遗产10万元,并留下自书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妻子姜昕,肖先生还有一个残疾的妹妹,靠着母亲生活。2005年赵先生在生意中结识了金女士,并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2006年,二人生有一子赵金,赵先生为金女士购买了一套价值30万元的房产。2012年赵先生的父亲去世,留有遗产40万元,在遗产分割前赵先生也因意外去世,赵先生的公司价值100万元,其他家庭财产80万元,赵先生是独生子女,母亲已过世。根据案例回答79~86题。

    肖先生及其父亲去世后,肖女士可继承()万元的遗产。
    A:0
    B:1
    C:2
    D:3

    答案:B
    解析:
    肖先生遗产的受益人为肖宁、肖玉、肖女士和肖先生的父母。肖先生的遗产5万元,每人可获得1万元。


    由于肖先生的父亲留有遗嘱,所以肖先生父亲的遗产应该按照遗嘱继承。


    肖女士只能获得肖先生留下来的遗产1万元。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赵先生的法定继承人是其子女、配偶和父母(都已去世),即赵金、肖宁、肖玉和肖女士。


    赵先生为金女士购买的价值30万元的房产属于他和肖女士的共有财产。


    赵先生去世后,赵先生和肖女士的家庭财产共计为30+80+100/2=160(万元)。


    本案中,赵先生父亲的遗产分割前赵先生也去世了,存在转继承关系。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收其有权继承的遗产。在赵先生及其父亲去世时,肖女士可继承80/4+40/4=30(万元)。


    肖女士共拥有的财产为30+160/2+1=111(万元)。

  • 第15题:

    共用题干
    郑先生及郑女士夫妇每月税后收入8000元,各种生活开支4000元。2008年3月二人等额本息法贷款购买了房屋一套,首付10万元,贷款40万元,利率5.34%,贷款20年,购买当月开始还款,二人现有活期存款5万元,定期存款10万元,股票型基金20万元。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郑先生2008年的负债收入比率为()。
    A:28.29%
    B:33.94%
    C:35.21
    D:36.12%

    答案:A
    解析:

  • 第16题:

    :冯先生与冯女士1988年结婚,婚后有一子冯宁,一女冯玉。1992年冯先生因意外去世,留下5万元遗产。1995年,冯女士带着两年孩子改嫁给赵先生。结婚初期二人感情融洽,对孩子视如已出,并出资10万元与朋友同共经营了一家公司,占有50%的股份。1998年冯先生的父亲去世,留有遗产6万元,并留下自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妻子姜昕,冯先生还有一个残疾的妹妹,靠着母亲生活。2000年赵先生在生意中结识了金女士,并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2001年,二人生有一子赵金,赵先生为金女士购买了一套价值30万元的房产。2005年赵先生的父亲去世,留有遗产40万元,在遗产分割前赵先生也因意外去世,赵先生的公司价值100万元,其他家庭财产80万元,赵先生是独生子女,母亲已过世。
    冯先生及其父亲去世后,冯宁可继承( )万元的遗产。

    A.0
    B.1
    C.2
    D.3

    答案:B
    解析:

  • 第17题:


    2001年郑先生与刘女士相识,并于同年7月登记结婚,婚前郑先生收付15万元贷款购买了房屋一套,价值60万元,为祝贺二人结婚,郑先生的父亲给二人10万元结婚贺礼。二人生有一女郑婷。 2003年郑先生外出时结识韩女士,两人很快发展成情人关系,并生有一子郑峰。郑先生为韩女士母子购买了一套价值40万元的房屋,用于居住。 2008年郑先生因意外去世,留有一份自书遗嘱,将遗产中的30万元留给了韩女士。郑先生去世时与刘女士结婚购买的房屋已增值至1 00万元,婚姻期间共同还贷20万元。除房产与贺礼外郑先生家庭还有金融资产80万元,2009年初郑先生的父亲去世,留有遗产40万元,郑先生母亲早亡,只有一个弟弟郑海,请问:


    1.郑先生的遗产共有多少元?(6分)


    2.郑峰共可以获得郑先生、郑先生父亲多少元遗产?(6分)


    3.郑先生与郑先生父亲的遗产应如何分配?(8分)




    答案:
    解析:


    1.答:首先应区分郑先生夫妇的共同财产与法定特有财产。


    家庭财产中15万元首付购买的房屋是郑先生的婚前个人财产,所以房屋及其增值都是郑先生的个人财产,其中共同还贷20万元,是用家庭共同财产支付的,郑先生应补偿刘女士1 0万元。(2分)


    结婚贺礼10万元是夫妻共同财产。(1分)


    郑先生为韩女士购买的房屋是用家庭共同财产支付的,且未获得刘女士同意,因此属于郑先生与刘女士的家庭共同财产。(1分)


    因此郑先生的遗产是除去刘女士个人财产外的剩余家庭财产,共有:1 00万+5万+20万+40万-1 0万=155万元(2分)


    2.答: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非婚生子女的继承地位完全等同于婚生子女,所以郑峰可以获得郑先生的


    遗产,共计(1 55万-30万)÷4= 31. 25万元。(3分)


    郑峰可以代位继承郑先生父亲的遗产,共计20万÷2= 10万元(3分)


    3.答:郑先生的遗产分配中首先根据郑先生遗嘱将30万给予韩女士,剩余1 25万元根据法定继承原则,


    由刘女士、郑婷、郑峰、郑先生的父亲四人平均分配,每人31.25万元。也可以由刘女士、郑婷、郑峰、


    郑先生的父亲四人协商分配。(4分)


    郑先生父亲的遗产根据法定继承原则,由郑婷、郑峰、郑海三人获得,其中郑婷、郑峰属于代位继承,每人10万元,郑海获得20万元。(4分)


  • 第18题:

    郑先生与郑女士1986年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子涛涛,2009年涛涛13岁时二人因感情不和起诉离婚,则( )。

    A.涛涛被判给郑先生
    B.涛涛被判给郑女士
    C.看涛涛和谁比较亲近
    D.主要征求涛涛的意见

    答案:D
    解析:

  • 第19题:

    共用题干
    肖先生与肖女士1988年结婚,婚后有一子肖宁,一女肖玉。1992年肖先生因意外去世,留下5万元遗产。1995年,肖女士带着两个孩子改嫁给赵先生。结婚初期二人感情融洽,对孩子视如己出,并出资10万元与朋友共同经营了一家公司,占有50%的股份。1998年肖先生的父亲去世,留有遗产10万元,并留下自书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妻子姜昕,肖先生还有一个残疾的妹妹,靠着母亲生活。2005年赵先生在生意中结识了金女士,并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2006年,二人生有一子赵金,赵先生为金女士购买了一套价值30万元的房产。2012年赵先生的父亲去世,留有遗产40万元,在遗产分割前赵先生也因意外去世,赵先生的公司价值100万元,其他家庭财产80万元,赵先生是独生子女,母亲已过世。根据案例回答79~86题。

    赵先生及其父亲去世时,肖女士可继承()万元的遗产。
    A:0
    B:30
    C:40
    D:50

    答案:B
    解析:
    肖先生遗产的受益人为肖宁、肖玉、肖女士和肖先生的父母。肖先生的遗产5万元,每人可获得1万元。


    由于肖先生的父亲留有遗嘱,所以肖先生父亲的遗产应该按照遗嘱继承。


    肖女士只能获得肖先生留下来的遗产1万元。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赵先生的法定继承人是其子女、配偶和父母(都已去世),即赵金、肖宁、肖玉和肖女士。


    赵先生为金女士购买的价值30万元的房产属于他和肖女士的共有财产。


    赵先生去世后,赵先生和肖女士的家庭财产共计为30+80+100/2=160(万元)。


    本案中,赵先生父亲的遗产分割前赵先生也去世了,存在转继承关系。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收其有权继承的遗产。在赵先生及其父亲去世时,肖女士可继承80/4+40/4=30(万元)。


    肖女士共拥有的财产为30+160/2+1=111(万元)。

  • 第20题:

    共用题干
    金先生与金女士2000年4月自由恋爱结婚。结婚后不久金先生即下岗,获得解除劳动合同补偿费10万元。下岗后金先生与朋友合伙做生意,购买了一套价值50万元的房屋。2002年金先生在生意中认识了钱小姐,并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二人生有一子金泉。2005年金先生的父亲去世,留给金先生遗产20万元,金先生的母亲早亡。2007年金先生因病去世,留有一份自书遗嘱,将公积金和自己做生意的收益共计60万元留给了钱小姐,房产留给金女士。根据案例回答13~16题。

    金女士可获得金先生()万元的遗产。
    A:O
    B:25
    C:37.5
    D:70

    答案:C
    解析:
    夫妻法定特有财产又叫夫妻个人财产或夫妻保留财产,是夫妻在拥有共有财产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其中包括:劳动关系的补偿金、用人单位发放的再就业补贴、提前退休补贴费、吸收劳动力安置费等。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时,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无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但金先生的公积金和做生意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含属于金女士的财产,所以不能按遗嘱继承,应按法定继承。


    金先生的遗产总额=合同补偿费10万元+金父亲遗产一半10万元+收益的一半30万元+房产的一半25万元=75(万元),金女士与私生子金泉共享,各得一半为37.5(万元)。


    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金女士的个人财产=(50+20+60)/2=65万元,加上继承部分的37.5万元,总共102.5万元。

  • 第21题:

    共用题干
    金先生与金女士2000年4月自由恋爱结婚。结婚后不久金先生即下岗,获得解除劳动合同补偿费10万元。下岗后金先生与朋友合伙做生意,购买了一套价值50万元的房屋。2002年金先生在生意中认识了钱小姐,并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二人生有一子金泉。2005年金先生的父亲去世,留给金先生遗产20万元,金先生的母亲早亡。2007年金先生因病去世,留有一份自书遗嘱,将公积金和自己做生意的收益共计60万元留给了钱小姐,房产留给金女士。根据案例回答13~16题。

    金先生的遗产应该按照()来继承。
    A:法定继承
    B:遗嘱继承
    C:遗赠
    D:遗赠抚养协议

    答案:A
    解析:
    夫妻法定特有财产又叫夫妻个人财产或夫妻保留财产,是夫妻在拥有共有财产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其中包括:劳动关系的补偿金、用人单位发放的再就业补贴、提前退休补贴费、吸收劳动力安置费等。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时,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无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但金先生的公积金和做生意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含属于金女士的财产,所以不能按遗嘱继承,应按法定继承。


    金先生的遗产总额=合同补偿费10万元+金父亲遗产一半10万元+收益的一半30万元+房产的一半25万元=75(万元),金女士与私生子金泉共享,各得一半为37.5(万元)。


    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金女士的个人财产=(50+20+60)/2=65万元,加上继承部分的37.5万元,总共102.5万元。

  • 第22题:

    共用题干
    金先生与金女士2000年4月自由恋爱结婚。结婚后不久金先生即下岗,获得解除劳动合同补偿费10万元。下岗后金先生与朋友合伙做生意,购买了一套价值50万元的房屋。2002年金先生在生意中认识了钱小姐,并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二人生有一子金泉。2005年金先生的父亲去世,留给金先生遗产20万元,金先牛的母亲早亡。2007年金先生因病去世,留有一份自书遗嘱,将公积金和自己做生意的收益共计60万元留给了钱小姐,房产留给金女士。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金女士可获得金先生()万元的遗产。
    A:0
    B:25
    C:37.5
    D:70

    答案:C
    解析:
    注:金先生的遗产数=合同补偿费10+金父亲遗产一半10+收益的一半30+房产的一半25=75,金女士与私生子金泉共享,各得1/2=37.5万元。
    注:金女士先前的个人财产(50+20+60)÷2=65万元,加上继承部分的37.5万元=102.5万元。

  • 第23题:

    共用题干
    金先生与金女士2000年4月自由恋爱结婚。结婚后不久金先生即下岗,获得解除劳动合同补偿费10万元。下岗后金先生与朋友合伙做生意,购买了一套价值50万元的房屋。2002年金先生在生意中认识了钱小姐,并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二人生有一子金泉。2005年金先生的父亲去世,留给金先生遗产20万元,金先牛的母亲早亡。2007年金先生因病去世,留有一份自书遗嘱,将公积金和自己做生意的收益共计60万元留给了钱小姐,房产留给金女士。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0万元的劳动合同补偿费属于()。
    A:金先生婚前个人财产
    B:金先生的婚后个人财产
    C:金女士的婚后个人财产
    D:夫妻共同财产

    答案:B
    解析:
    注:金先生的遗产数=合同补偿费10+金父亲遗产一半10+收益的一半30+房产的一半25=75,金女士与私生子金泉共享,各得1/2=37.5万元。
    注:金女士先前的个人财产(50+20+60)÷2=65万元,加上继承部分的37.5万元=10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