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现代国际法体系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大致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1)尊重主权与领土完整原则。
主权原则的核心是国家拥有独立自主地处理对内和对外事务的最高权力。主权原则与领土完整原则是相辅相成的。领土与主权一样,也是构成国家的基本要素之一,是国家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任何对国家领土的侵犯都是对国家主权的侵犯。
(2)互不侵犯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
互不侵犯原则就是指各个国家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方式侵犯其他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互不侵犯原则又是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国际社会反对侵犯国家主权的任何行为,尤其反对直接或间接的暴力行为,反对把武力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各国均有义务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
(3)互不干涉内政原则。
互不干涉内政原则是指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均无权以任何理由直接或间接地干涉任何其他国家之内政或外交事务。因此,武装干涉及对国家主权或其政治、经济及文化要素之一切其他形式之干预或威胁企图,均系违反国际法。
(4)平等互利原则。
平等原则即所有国家,不论大小强弱,均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义务,在相互关系中应平等相待、互相尊重,这种平等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仅表现为政治上的平等,而且表现为经济上的平等。
(5)和平共处原则。
和平共处原则包括两层含义:
①各个国家,无论其政治、经济制度和发展水平如何,都应相互尊重、友好相处;
②国家之间的一切问题,都应以和平方式妥善解决,反对诉诸武力或武力威胁。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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