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有关对《物权法》的规定,不正确的是()。A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实现担保物权,将实现担保物权的条件留由当事人去自由约定B 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判决生效后再向法院申请执行,这种方式时间较短,成本很低C 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可以实现担保物权,将实现担保物权的条件留由当事人去自由约定D 按照现行规定,如果当事人不能就担保物权的实现达成协议,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判决生效后再向法院申请执行

题目
单选题
有关对《物权法》的规定,不正确的是()。
A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实现担保物权,将实现担保物权的条件留由当事人去自由约定

B

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判决生效后再向法院申请执行,这种方式时间较短,成本很低

C

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可以实现担保物权,将实现担保物权的条件留由当事人去自由约定

D

按照现行规定,如果当事人不能就担保物权的实现达成协议,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判决生效后再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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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高校新生小张在自学法理学知识后,对我国《物权法》进行了分析,并写了如下四点学习体会: ①物权法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文件,从法律渊源角度分析,该法应属于我国的根本法。 ②物权法所调整的对象是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因此物权法属于民商法部门。 ③物权法第10条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从法律归责的角度理解,该条规定属于准同性法律规则(规范)。 ④原建设部在物权法生效后制定和出台的《房屋登记办法》是行政法规。 请指出小张观点中不正确之处,并运用法理学知识和原理阐述理由,对不正确的观点进行改正。


    答案:
    解析:
    小张的观点(1)(3)(4)不正确。 观点(1)认为“物权法属于我国的根本法”是不正确的。(3分)物权法是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其法律地位和效力都低于宪法。根本法即宪法,在我国享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该观点应当改为“《物权法》属于我国的基本法律”。 观点(3)认为《物权法》第10条的规定属于“准用性法律规则”是不正确的。准用性法律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而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委任性规则与准用性规则最大的区别是交付的对象不同,如果对象是具体的机构,则是委任性,如果是具体的法律条文,则是准用性。在本题中,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表面上看是准用性规则,但是,事实上是交给了法律的制定者——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政法规的制定者——国务院。该观点应当改为‘《物权法》第10条的规定属于委任性法律规则”。 观点(4)认为《房屋登记办法》是“行政法规”是不正确的。行政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建设部为国务院所属部委,而国务院所属部委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属于“部门规章”。该观点应当改为‘《房屋登记办法》是部门规章”。

  • 第2题:

    有关《物权法》和《担保法》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物权法》的法律适用效力优先于《担保法》
    • B、担保物权是银行保障信贷安全的重要手段
    • C、与《担保法》相比,《物权法》扩大了可用于抵押的财产范围,明确法律及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财产均可抵押
    • D、《担保法》与《物权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担保法》

    正确答案:D

  • 第3题:

    物权法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作了哪些规定?


    正确答案: (1)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
    (2)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划拨方式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
    (3)采取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 第4题:

    物权法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住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道路、绿地等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 第5题:

    物权法对遗失物作了哪些规定?


    正确答案: (1)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2)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3)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4)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5)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6)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7)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8)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第6题:

    物权法对权利质权的设立有哪些规定?


    正确答案: (1)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2)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3)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4)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5)权利质权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适用动产质权的规定。

  • 第7题:

    判断题
    《物权法》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物权法》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我国有关物权法律适用的规定。

    正确答案: (1)中国《民法通则》明确肯定了物之所在地法原则,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
    (2)最高人民法院《意见》进一步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买卖、租赁、抵押、使用等民事关系,均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最高人民法院《解答》还规定在当事人没有选择可适用的法律的情况下,关于动产租赁合同适用出租人营业所所在地法。
    (3)《海商法》、《民用航空法》等还对船舶物权关系、民用航空物权关系等的法律适用作了规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判断题
    担保法或担保法司法解释与物权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担保法有关规定。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物权法对占有有哪些规定?

    正确答案: (1)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2)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
    (4)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
    (5)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物权法对留置财产作了哪些规定?

    正确答案: (1)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2)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3)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5)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6)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7)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8)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判断题
    我国《物权法》规定,《担保法》与《物权法》规定不一致的,以《担保法》为准。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明确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使用本法。”《担保法》的规定与《物权法》不一致的,以《物权法》为准。

  • 第13题:

    兑付行对持票人提示付款的银行汇票,应按照()的有关规定审核。

    • A、《合同法》
    • B、《票据法》
    • C、《支付结算办法》
    • D、《物权法》

    正确答案:C

  • 第14题:

    物权法对设立后的抵押权有哪些规定?


    正确答案: (1)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2)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3)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4)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6)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7)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 第15题:

    物权法对留置财产作了哪些规定?


    正确答案: (1)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2)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3)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5)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6)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7)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8)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

  • 第16题:

    物权法对国家、集体和私人物权的保护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物权法对国家、集体和私人物权的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第17题:

    物权法对占有有哪些规定?


    正确答案: (1)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2)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
    (4)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
    (5)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 第18题:

    根据《物权法》规定:“担保法与物权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

    • A、物权法;
    • B、担保法;
    • C、合同法;
    • D、宪法;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问答题
    物权法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住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道路、绿地等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担保法》与《物权法》的关系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担保法》的规定与《物权法》不一致的,应该适用后者的规定

    B

    《担保法》有诸多修改《物权法》的规定

    C

    《物权法》未作规定的问题,《担保法》有关规定仍然可以适用

    D

    《担保法》司法解释有不同于《物权法》规定的,应该适用后者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物权法对权利质权的设立有哪些规定?

    正确答案: (1)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2)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3)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4)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5)权利质权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适用动产质权的规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关于物权法定原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物权法定原则包括物权的种类和内容法定

    B

    物权法定原则强调当事人不能任意创设《物权法》规定以外的其他物权

    C

    物权法定原则具有强制效力

    D

    当事人创设《物权法》没有规定的他种物权的,不发生任何效力


    正确答案: C
    解析:
    由于物权是对物的排他性支配权,是对世权,因此一个国家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设定,不能由当事人自己随意创设,也不能由当事人通过协议的方式加以改变。但是当事人创设《物权法》规定以外的其他物权种类或内容的,仅不发生物权法上的效力,可能会发生债权上的效力

  • 第23题:

    问答题
    物权法对国家、集体和私人物权的保护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物权法对国家、集体和私人物权的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判断题
    根据《物权法》有关规定,为有效落实抵押权,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必须每次分别设定抵押。
    A

    B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