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在援外工作中获得别国颁发的荣誉称号的干部,退休时能享受特殊贡献待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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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在援外工作中获得别国颁发的荣誉称号的干部,退休时能享受特殊贡献待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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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城市低保待遇能终生享受吗?


    正确答案: 按规定城市“三无”人员基本上能够终生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如果作为有一定收入或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城市居民,当其收入发生变化,高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时,就要相应的主动退出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因此,城市低保待遇不可能终生享受。

  • 第2题:

    职工退休、退职后,能享受探亲假待遇吗?


    正确答案:职工退休、退职后不应再享受国务院规定的职工探亲待遇。

  • 第3题:

    退休干部能比照享受离休干部的生活待遇吗?


    正确答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离休干部和退休干部生活待遇有所区别的政策精神,退休干部不能比照执行离休干部的有关生活待遇。

  • 第4题:

    哪些人员在退休时可以享受特殊贡献待遇?


    正确答案:获得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在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的干部;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认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的各条战线上有特殊贡献的干部,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称号和认为对作战、军队建设有特殊贡献的转业、复员军人,在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的,其退休费可以酌情高于所定标准的5%至15%,但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 第5题:

    问答题
    哪些人员在退休时可以享受特殊贡献待遇?

    正确答案: 获得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在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的干部;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认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的各条战线上有特殊贡献的干部,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称号和认为对作战、军队建设有特殊贡献的转业、复员军人,在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的,其退休费可以酌情高于所定标准的5%至15%,但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6题:

    问答题
    一级伤残,下月达到法定退休。不知办理退休手续后,还能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正确答案: 不能,根据规定工伤职工因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不能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单位未缴纳生育险,青岛职工能享受生育险待遇吗?

    正确答案: 据现行青岛生育保险政策规定,青岛单位期间生育保险费用期间,单位职工仍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在欠缴期间发生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由单位负担。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应按参保职工享有的诊疗项目诊疗和收费,并制作《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诊疗费结算单》,由职工交由单位保管。欠缴单位整体补齐生育保险费后,按规定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咨询电话12333。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职工退休、退职后,能享受探亲假待遇吗?

    正确答案: 职工退休、退职后不应再享受国务院规定的职工探亲待遇。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在革命和建设中有特殊贡献的职工;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称号的转业、复员军人退休时仍然保持荣誉者,可享受较高的退休待遇,其标准可高于一般退休标准的()
    A

    5%~25%

    B

    5%~20%

    C

    15%~25%

    D

    5%~15%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退休干部被判刑宣告缓刑期间能继续享受原退休待遇吗?

    正确答案: 退休干部被判刑宣告缓刑考验期间,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可以继续享受原退休待遇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没有结婚证和准生证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正确答案: 不能。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符合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即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已婚职工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方可享受,不符合法定年龄的女职工生育和非计划生育者,一般不得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退休干部能比照享受离休干部的生活待遇吗?

    正确答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离休干部和退休干部生活待遇有所区别的政策精神,退休干部不能比照执行离休干部的有关生活待遇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在援外工作中获得别国颁发的荣誉称号的干部,退休时能享受特殊贡献待遇吗?


    正确答案: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干部退休时享受特殊贡献待遇,应以国内省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为准,至于在援外工作中获得的荣誉称号,如其功绩符合全国或省级劳模条件,可按国家规定的有关审批手续报批。对于国际友好或礼节性质的荣誉称号,均不作为退休时享受特殊贡献待遇的依据。

  • 第14题:

    退休干部被判刑宣告缓刑期间能继续享受原退休待遇吗?


    正确答案:退休干部被判刑宣告缓刑考验期间,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可以继续享受原退休待遇

  • 第15题:

    退休干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护理费待遇?


    正确答案:退休干部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按本人标准工资的90%发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80%发给。

  • 第16题:

    问答题
    城市低保待遇能终生享受吗?

    正确答案: 按规定城市“三无”人员基本上能够终生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如果作为有一定收入或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城市居民,当其收入发生变化,高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时,就要相应的主动退出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因此,城市低保待遇不可能终生享受。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7题:

    问答题
    本人在青岛从事特殊工种已经8年了,能否也享受同样特殊工种的待遇在45岁退休?

    正确答案: 从事其它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工人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问答题
    特级教师退休后,原享受的特级老师津贴能继续享受吗?

    正确答案: 特级教师享受特级教师津贴,每人每月80元,退休后继续享受,数额不减。中小学民办教师评选为特级老师的,享受同样津贴。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老干部遗孀再婚又离婚的,能恢复享受原老干部遗属的生活待遇吗?

    正确答案: 政策依据:1990年10月《中共中央组织部老干部局关于老干部遗孀再婚又离婚后待遇问题的复函》规定:老干部遗孀再婚后又离婚的,不再恢复享受原老干部遗属的生活待遇。个别没有经济来源的,生活上可给予适当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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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0题:

    问答题
    对在护理工作中获得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或者被授予白求恩奖章的护理人员应当享受什么待遇?

    正确答案: 对在护理工作中获得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或者被授予白求恩奖章的护理人员应当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对长期从事护理工作30年的护士应当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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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1题:

    问答题
    退休干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护理费待遇?

    正确答案: 退休干部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按本人标准工资的90%发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80%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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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2题:

    问答题
    能同时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吗?能同时享受两份医保待遇吗?

    正确答案: 不能。济南市民不能同时参加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也不能同时享受两份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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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3题:

    问答题
    在援外工作中获得别国颁发的荣誉称号的干部,退休时能享受特殊贡献待遇吗?

    正确答案: 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干部退休时享受特殊贡献待遇,应以国内省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为准,至于在援外工作中获得的荣誉称号,如其功绩符合全国或省级劳模条件,可按国家规定的有关审批手续报批。对于国际友好或礼节性质的荣誉称号,均不作为退休时享受特殊贡献待遇的依据。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退休干部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期满释放后,能享受原退休干部待遇吗?

    正确答案: 退休干部触犯刑律,被判有期徒刑后,应该停止享受各项退休待遇,他们服刑期满释放后的生活待遇,由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