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离退休人员短期出国及去港澳地区的假期和审批手续有何规定?

题目
问答题
离退休人员短期出国及去港澳地区的假期和审批手续有何规定?

相似考题
更多“问答题离退休人员短期出国及去港澳地区的假期和审批手续有何规定?”相关问题
  • 第1题:

    离退休人员短期出国及去港澳地区的假期和审批手续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退休、退职人员和离休干部短期去港澳地区的假期,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出国的假期,一般不超过一年。假期从离境之日起计算。退休、退职工人的假期,由发给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单位批准;退休、退职和离休干部的假期,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批准。

  • 第2题:

    暂缓离休退休的杰出高级专家是指哪些人?办理暂缓离休退休及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年龄,其审批手续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暂缓离休退休的杰出高级专家系指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政协常委以及各民主党派中央领导职务的高级专家;学术上造诣高深,在国内外享有很高声誉,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有特殊贡献的高级专家。这些杰出高级专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暂不离休退休。
    办理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年龄及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休退休手续时,由所在单位分别填写《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年龄审批表》及《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审批表》;杰出高级专家的暂缓离休退休,经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报劳动人事部汇总,待国务院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通知执行;需要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先由专家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然后征得本人同意,按干部分级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审批,一般只批准延长一至三年,如需继续延长时,可再次报批。

  • 第3题:

    下列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假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归侨、侨眷在职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申请事假,其假期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批准
    • B、归侨、侨眷在职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去港澳的,不得超过三个月,必须按期返回。出国的,不超过半年,如因故确需续假,应在批准的假期内向所在单位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 C、在职人员因私事短期出国,超过假期(包括续假)半年以内的,予以停薪留职;超过半年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 D、请事假超过半年的,予以停薪留职

    正确答案:A,B,C

  • 第4题:

    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应当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正确答案:正确

  • 第5题:

    问答题
    对离退休人员短期出境后,要求在境外定居的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退休、退职人员和离休干部短期出境后,要求(包括本人来信或委托亲友代办)在港澳地区定居的,不予办理手续。要求在国外定居的,应向原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申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6题:

    问答题
    因私事短期出境的假期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正确答案: 根据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因私事出境的假期、工资等问题的规定》([83]侨政会字第007号)规定,归侨、侨眷在职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假期内的工资等按职工所在单位处理事假的规定办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暂缓离休退休的杰出高级专家是指哪些人?办理暂缓离休退休及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年龄,其审批手续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暂缓离休退休的杰出高级专家系指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政协常委以及各民主党派中央领导职务的高级专家;学术上造诣高深,在国内外享有很高声誉,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有特殊贡献的高级专家。这些杰出高级专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暂不离休退休。
    办理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年龄及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休退休手续时,由所在单位分别填写《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年龄审批表》及《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审批表》;杰出高级专家的暂缓离休退休,经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报劳动人事部汇总,待国务院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通知执行;需要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先由专家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然后征得本人同意,按干部分级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审批,一般只批准延长一至三年,如需继续延长时,可再次报批。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有专长的离休、退休人员出国执行公务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已经离休、退休的人员,一般不再派遣出国执行公务。对于少数有特殊专长的人员,离休、退休后又受聘或被借用的,确属工作需要,如出国参加国际专业学术会议,进行经济、技术考察或谈判,签订经济、技术、贸易合同等,情况特殊,别人不能替代,本人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出国(境)任务的,按照“确属必须、从严掌握”的原则,可酌情批准出国执行公务。军队的离休、退休人员因公出国(境)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归侨、侨眷在职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因故需延长假期,如何办理续假手续?

    正确答案: 应在批准的假期内,向所在单位申请办理续假手续。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已经离休、退休的高级干部出国出境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已经离休、退休的副省、部级以上干部申请因私出国出境(不含定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酌情审批,并确定在外期限(一般为三个月,最长不得超过半年),审批后,报中央组织部备案;副省、部级以上干部(包括离休、退休干部)中,知密度高的专家、学者申请因私出国出境,仍须按中央有关规定办理;凡因私出国出境的,其费用(包括往返旅费和在境外的医疗费等)一律自理;军队的高级干部(包括离休、退休干部)因私出国出境,由解放军总政治部按上述规定精神提出意见,报中央军委审批后实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对退休、退职人员和离休干部短期出境的假期及离退休费发放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退休、退职人员和离休干部短期出境的假期,去港澳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超过3个月;出国的,一般不超过1年。假期从离境之日起计算。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批准。在职职工、退休、退职人员和离休干部短期出境后,要求(包括本人来信或委托亲友代办,下同)在当地定居,去港澳的,不予办理手续;去国外的,应向原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申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在职职工应在假期内办理离职手续)。
    在短期出境假期内,退休、退职人员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副食品价格补贴和离休干部的工资(包括按规定享受的生活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等均照发。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判断题
    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应当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归侨、侨眷职工既不能出国探亲,其配偶或父母又不能回国会亲的,假期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归侨、侨眷职工可改探国内的抚养人、配偶的父母或改为会见国外回来会亲的同胞兄弟姐妹,未婚归侨、侨眷职工每年给假二十天;已婚归侨、侨眷职工每四年给假二十天。

  • 第14题:

    下列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假制度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归侨、侨眷在职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申请事假,其假期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批准
    • B、归侨、侨眷在职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去港澳的,不得超过三个月,必须按期返回。出国的,不超过半年,如因故确需续假,应在批准的假期内向所在单位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 C、在职人员因私事短期出国,超过假期(包括续假)半年以内的,予以停薪留职;超过半年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 D、请事假超过半年的,予以停薪留职

    正确答案:D

  • 第15题:

    国家对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而未及时使用的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 第16题:

    问答题
    归侨、侨眷职工因私事出境的假期、工资等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归侨、侨眷职工(包括退休、退职人员和离休干部),①在职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申请事假,其假期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批准。去港澳的,不得超过3个月,必须按期返回。出国的,不超过半年,如因故需续假,应在批准的假期内向所在单位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月。假期从离开工作岗位之日起计算。退休、退职人员和离休干部短期出境的假期,去港澳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超过3个月;出国的,一般不超过1年。假期从离境之日起计算。退休、退职工人的假期,由发给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单位批准;退休、退职和离休干部的假期,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批准。②在职职工、退休、退职人员和离休干部短期出境后,要求(包括本人来信或委托亲友代办,下同)在境外定居,去港澳的,不予办理手续;去国外的,应向原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申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在职职工应在假期内办理离职手续)。③在短期出境假期内,退休、退职人员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副食品价格补贴和离休干部的工资(包括按规定享受的生活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等均照发。超假后,上述待遇,在港澳的一律停发,回来后仍享受原待遇;在国上的由所在单位保留1年。在此期限内回来的或获准在国外定居的,全部补发;超过此期限的,从回来后或获准在国外定居后按月发给(离休干部的生活补贴,则按年度发给),原保留的不补发。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7题:

    问答题
    归侨、侨眷在职职工因私短期出境的续假期限有什么规定吗?

    正确答案: 归侨、侨眷在职职工因私短期出境的续假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问答题
    申请赴港澳地区商务签注有何条件,在港澳逗留的时间有何限定?

    正确答案: ⑴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单位”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申请3个月或者1年多次商务签注,所在单位须事先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各地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登记备案的具体办法和审批条件,并对外公布。
    ⑵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
    ⑶驾驶往返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专用交通工具人员。
    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根据各地制定的审批条件,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驾驶往返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交通工具人员,可以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地区的探亲签注有何条件,在港澳逗留的时间有何限定?

    正确答案: 内地居民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可申请往来港澳地区通行证和签注。“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
    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或者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探望兄弟姐妹,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归侨、侨眷离退休和退职人员因私事短期出境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归侨、侨眷离退休和退职人员短期出境的假期,去港澳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出国的,一般不超过一年。假期从离境之日起计算。退休、退职工人的假期,由发给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单位批准;离休和退休、退职干部的假期,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批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国家对出国留学(公派、自费)人员的生育问题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根据国家计生委《出国留学人员生育问题规定》:
    (1)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内地有关单位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应向留学人员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2)夫妻双方在国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留学人员,不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国外生育或怀孕后回中国内地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回中国内地后不予处理。
    (3)留学人员在国外生育的子女不回中国内地定居的,在执行国家有关生育政策的规定时,不计算该子女数。
    (4)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生育或者怀孕后回中国内地生育,不纳入中国内地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职工探亲假期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对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离退休后申请出国(境)定居有什么规定?审批手续如何办理?

    正确答案: 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离退休后申请出国(境)定居(包括申请办理前往港澳通行证),要在办理离、退休手续半年以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审批。中央管理的干部,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或中央部委、国家机关部委党组(党委)提出意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要先征得中央统战部同意),经中央组织部审核后报中央审批。上述人员经批准后,凭批件到公安部办理手续。其中涉密人员要在规定的销密期满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