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吸收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数个犯罪行为,因其所符合的犯罪构成之间具有特定的依附与被依附关系,从而导致其中一个不具有独立性的犯罪,被另一个具有独立性的犯罪所吸收,对行为人仅以吸收之罪论处,而对被吸收之罪置之不论的犯罪形态。吸收犯的特征是:
(1)行为人必须实施数个均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危害行为,这是吸收犯成立的前提。吸收犯的特点是一个行为吸收其他行为,如果没有数个行为,就谈不到一个行为吸收另一个行为,从而也就无吸收犯。同时吸收犯的数个行为还必须都是犯罪行为,即每个行为都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
(2)行为人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必须基于其内在的独立性与非独立性的对立统一特性,而彼此形成一种吸收关系。这种关系表现为三种形式:①重行为吸收轻行为;②主行为吸收从行为;③实行行为吸收非实行行为(包括预备行为,帮助行为、教唆行为)。
(3)行为人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必须侵犯同一或相同的直接客体,并且指向同一的具体犯罪对象。如果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针对不同犯罪对象实施了数个行为,则可能会构成刑法规定的一罪,而不按照吸收犯处理。比如行为人杀害数人,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即可。
(4)行为人必须基于一个犯意,为了实现一个具体的犯罪目的而实施数个犯罪行为。犯意的同一性和单一性是吸收犯的显著特征之一。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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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述想象竞合犯的特征及与牵连犯、吸收犯罪的区别。


    答案:
    解析:
    想象竞合犯,指行为人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在表面上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由于想象竞合犯只有一行为,从重视行为在确认罪数方面的地位的观点看,以“一行为”而犯数罪,不是实际的数罪,而是观念上的数罪或者想象的数罪,所以想象竞合犯又称观念竞合犯或想象数罪。含有貌似数罪实为一罪的意味。
    其特征是:(1)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2)同时触犯了数个罪名。
    想象竞合犯与牵连犯、吸收犯罪的区别要点是行为数量不同。想象竞合犯是“一行为”.而牵连犯、吸收犯是“数行为”。判断一行为还是数行为的要点看是否“同时触犯”数罪。同时触犯数罪的,大体是一行为;不是同时触犯数罪,而是明显有间隔的,大约是数行为。

  • 第2题:

    关于吸收犯的特征说法正确的是()。

    • A、具有数个独立的符合犯罪构成的犯罪行为
    • B、数个行为必须触犯相同的罪名
    • C、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罪名
    • D、数行为之间具有吸收关系
    • E、吸收犯属于处断的一罪

    正确答案:A,C,D,E

  • 第3题:

    吸收犯的特征及处罚原则是什么?


    正确答案: 吸收犯的基本构成特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行为人必须实施数个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这是构成吸收犯的前提性条件。
    2、行为人实施的数犯罪行为,必须基于其内在的的独立性与非独立性的对立统一特性,而彼此形成一种吸收关系。这是吸收犯作为一种罪数形态存在的基本原因,也是吸收犯区别于其他犯罪形态的重要构成特征之一。
    3、行为人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必须侵犯同一或相同的直接客体,并且指向同一的具体犯罪对象,这是吸收犯的基本构成特征之一。
    4、行为人必须基于一个犯意,为了实现一个具体的犯罪目的而实施数个犯罪行为。这是数个犯罪行为构成吸收犯必须具备的主观特征。以于吸收犯,应当仅按吸收之罪处断,不实行数罪并罚。

  • 第4题:

    吸收犯的形式主要有()。

    • A、主犯构成之罪吸收从犯、胁从犯构成之罪
    • B、既遂犯吸收预备犯
    • C、既遂犯吸收未遂犯
    • D、未遂犯吸收预备犯

    正确答案:A,B,C,D

  • 第5题:

    如何理解想象竞合犯的概念和特征?


    正确答案: 指行为人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异种罪名的犯罪形态。
    特征:(1)行为人必须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而实施犯罪行为,这是主观特征;(2)行为人只实施一个危害社会行为,是客观特征;(3)行为人实施的一个危害社会行为,必须侵害数个不同的直接客体,也是客观特征;(4)行为人实施一个危害社会行为,必须同时触犯数个罪名,这是它的法律特征。

  • 第6题:

    问答题
    简述牵连犯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正确答案: (1)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
    (2)牵连犯的构成要件,表现为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第一,牵连犯必须基于一个最终犯罪目的。
    第二,牵连犯必须具有两个以上的、相对独立的危害社会行为。
    第三,牵连犯所包含的数个危害社会行为之间必须具有牵连关系。
    第四,牵连犯的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的罪名。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多选题
    关于吸收犯的特征说法正确的是()。
    A

    具有数个独立的符合犯罪构成的犯罪行为

    B

    数个行为必须触犯相同的罪名

    C

    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罪名

    D

    数行为之间具有吸收关系

    E

    吸收犯属于处断的一罪


    正确答案: B,C
    解析: 吸收犯的特征之一是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罪名。

  • 第8题:

    问答题
    吸收犯的特征及处罚原则是什么?

    正确答案: 吸收犯的基本构成特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行为人必须实施数个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这是构成吸收犯的前提性条件。
    2、行为人实施的数犯罪行为,必须基于其内在的的独立性与非独立性的对立统一特性,而彼此形成一种吸收关系。这是吸收犯作为一种罪数形态存在的基本原因,也是吸收犯区别于其他犯罪形态的重要构成特征之一。
    3、行为人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必须侵犯同一或相同的直接客体,并且指向同一的具体犯罪对象,这是吸收犯的基本构成特征之一。
    4、行为人必须基于一个犯意,为了实现一个具体的犯罪目的而实施数个犯罪行为。这是数个犯罪行为构成吸收犯必须具备的主观特征。以于吸收犯,应当仅按吸收之罪处断,不实行数罪并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想象竞合犯的概念、特征及处罚原则?

    正确答案: 所谓想象竞合犯,应称想象数罪,是指行为人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人不同的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异种罪名的犯罪形态。想象竞合犯具有以下基本构成特征或必备条件:
    1、行为人必须基于一个犯罪意图秘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而实施犯罪行为。这是想象竞合犯的主观特征。
    2、行为人只实施一个危害社会行为,灾是想象竞合犯的客观特征之一。如果行为实施数个危害社会行为,便不可能构成想象竞合犯,只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形态。
    3、行为人所实施的一个危害社会行为,必须侵犯数个不同的直接客体。这是想象竞合犯的另一客观特征,也是此种犯罪形态触犯数个不同罪名的原因所在。
    4、行为人实施的一个危害社会行为,必须同时触犯数个罪名。这是想象竞合犯的法律特征。数个罪名,是指刑法典分则规定的不同种的罪名。一般认为,对于想象竞合犯应采用“从一重处断”的原则予以论处。即:对想象竞合犯无须实行数罪并罚,而按照其犯罪行为所触犯的数罪中最重的犯罪论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继续犯的构成特征?

    正确答案:
    继续犯,又称持续犯,是指犯罪行为自着手实行之时直至其构成既遂后,且通常在既遂之后至犯罪行为终了的一定时间内,该犯罪行为及其所引发的不法状态同时处于持续过程中的犯罪形态。继续犯的特征是:
    (1)继续犯必须是基于一个犯罪故意实施一个危害行为的犯罪
    继续犯之所以是一个犯罪行为,因为在主观上继续犯支配行为的犯意只有一个,并且这种犯意贯穿实行行为的开始到终了,在客观上继续犯自始至终只有一个实行行为,并不因实行行为持续时间的长短而改变,即使行为地发生变化,仍然是一个实行行为。
    (2)继续犯是持续地侵犯同一客体或相同客体的犯罪
    继续犯持续作用的对象只能是同一对象,否则可能构成数罪。
    (3)继续犯是犯罪行为及其所引发的不法状态同时处于持续过程中的犯罪
    这是构成继续犯的重要条件,也是继续犯与有关形态相区别的显著特征。这一要件包括如下含义:
    ①犯罪行为必须具有继续性。
    ②犯罪行为所引起的不法状态必须具有继续性。
    ③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同时处于持续的过程中,而不只是犯罪行为的继续或者不法状态的继续。
    (4)犯罪行为必须持续一定时间或以一定时间的持续性为成立条件
    具有时间上的持续性,是继续犯的又一要件,没有一定的时间过程,就谈不到犯罪行为和不法状态的继续,从而也就谈不到继续犯。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判断题
    吸收犯的处罚原则是依照吸收行为所构成的犯罪处断。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连续犯的构成特征?

    正确答案:
    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数个同一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连续犯的特征为:
    (1)必须是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
    一般来说,同一的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具有数次实施同一犯罪的故意;概括的故意,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只要有条件就实施特定犯罪的故意。
    (2)必须实施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
    只实施一次行为的,不可能成立连续犯。数个行为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连续犯一般仅限于每次行为能独立构成犯罪的情形。但从我国《刑法》的规定来看,连续犯的数次行为,应包括数次行为都独立构成犯罪、数次行为都不独立构成犯罪、数次行为中有的独立构成犯罪有的不独立构成犯罪三种情况。
    (3)数次行为具有连续性
    是否具有连续性,应从主客观两个方面进行判断。既要看行为人有无连续实施某种犯罪行为的故意,又要通过分析客观行为的性质、对象、方式、环境、结果等来判断是否具有连续性。
    (4)数次行为必须触犯同一罪名
    触犯同一罪名,是指数次行为触犯同一具体罪名,而不包括触犯同类罪名的情况。值得注意的是,有的条文规定了不同的具体犯罪,因此,触犯同一条文的,不等于触犯同一罪名。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如何理解想象竞合犯的概念、特征及处罚原则?


    正确答案: 所谓想象竞合犯,应称想象数罪,是指行为人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人不同的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异种罪名的犯罪形态。想象竞合犯具有以下基本构成特征或必备条件:
    1、行为人必须基于一个犯罪意图秘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而实施犯罪行为。这是想象竞合犯的主观特征。
    2、行为人只实施一个危害社会行为,灾是想象竞合犯的客观特征之一。如果行为实施数个危害社会行为,便不可能构成想象竞合犯,只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形态。
    3、行为人所实施的一个危害社会行为,必须侵犯数个不同的直接客体。这是想象竞合犯的另一客观特征,也是此种犯罪形态触犯数个不同罪名的原因所在。
    4、行为人实施的一个危害社会行为,必须同时触犯数个罪名。这是想象竞合犯的法律特征。数个罪名,是指刑法典分则规定的不同种的罪名。一般认为,对于想象竞合犯应采用“从一重处断”的原则予以论处。即:对想象竞合犯无须实行数罪并罚,而按照其犯罪行为所触犯的数罪中最重的犯罪论处。

  • 第14题:

    如何理解文学接受的构成?


    正确答案: 1、文学接受是指读者对作品阅读、理解、欣赏的活动,是文学活动的最后一环。
    2、读者、作品是构成文学接受的两大要素。
    3、文学接受的主体是读者。读者的作用:
    ①读者在文学接受中尽力理解或还原作家赋予作品的意义。
    ②读者在文学接受中对作品意义有新体会与发现。
    4、文学接受中的读者与作者:
    ①读者与作者所面对的事物不同。
    ②读者与作者的审美方式不同。
    ③读者可以一定程度上影响作者创作。
    5、文学接受中的读者与作品:
    ①作品对读者接受具有规范作用。
    ②作品一般具有意义不确定性和空白处,等待读者去解释。

  • 第15题:

    继续犯的构成特征如何?


    正确答案: 继续犯的构成特征是:
    1、继续犯必须是基于一个犯罪故意实施一个危害行为的犯罪。如果行为人实施了数个危害行为,则不构成继续犯。
    2、继续犯是持续地侵犯同一或相同直接客体的犯罪。如果行为人持续实施的危害行为侵犯了作为某一犯罪必要要件的他种犯罪的直接客体,则不仅成立以继续犯为特征的具体犯罪,而且同时构成了另一犯罪。
    3、继续犯罪是犯罪行为及其所的不法状态同时持续过程中的犯罪。继续犯的这一最为显著的特征,是它与即成犯、状态犯、连续犯等犯罪形态相区别的主要标志所在。
    4、继续犯必须以持续一定时间可一定时间的持续性成立条件。这是继续犯最显著的特征之一,也是它区别于其他犯罪形态的重要标志之一。对于继续犯应按刑法规定以一罪论处,不实行数罪并罚。

  • 第16题:

    吸收犯的处罚原则是依照吸收行为所构成的犯罪处断。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7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连续犯?

    正确答案: 连续犯是裁判上的一罪,不适用数罪并罚。根据我国审判实践的经验,参照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可以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加以解决:一般的连续犯,可以按照一个罪名从重处罚,危害严重的连续犯,可以按照情节加重处罚,以便做到罪刑均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和认识继续犯?

    正确答案: 继续犯,又称持续犯,是指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继续犯的特点是不法行为和不法状态同时继续,而不仅仅是犯罪行为所造成的不法状态的继续。某些犯罪,当不法行为终了以后,不法状态仍然可能继续,例如盗窃罪,犯罪分子非法占有赃物这一状态也可能维持相当长的时间,直到赃物起获为止,这就是单纯的不法状态的继续,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状态犯,它没有不法行为的继续,因此不是继续犯。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牵连犯的构成特征及其处断原则?

    正确答案:
    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即本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即他罪)的犯罪形态。
    (1)牵连犯的特征
    ①牵连犯必须基于一个最终犯罪目的。牵连犯的本罪是一个犯罪,他罪是围绕本罪而成立的。如果行为人出于实施数个犯罪的目的,在此目的支配下实施了数个犯罪。这个犯罪不构成牵连犯。
    ②牵连犯必须具有两个以上的,相对独立的危害社会行为。由于牵连犯在实质上是数个犯罪行为,因而行为人若只实施了一个危害社会行为,就无从谈起行为之间的牵连关系问题,从而也就不会有牵连犯的存在。
    ③牵连犯所包含的数个危害社会行为之间必须具有牵连关系。牵连的形式表现为三种:目的行为与方法行为的牵连;目的行为与结果行为的牵连;复杂牵连犯在三个以上的犯罪行为中分别具有手段行为和目的行为、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的牵连关系。
    ④牵连犯的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罪名。这就是牵连犯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这里也存在着两种情况:实施一种犯罪,其犯罪所采用的方法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实施一种犯罪,其犯罪的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
    (2)牵连犯的处断原则
    ①刑法总则没有明文规定牵连犯的概念与处罚原则,刑法理论一般认为,对牵连犯应从一重处罚或者从一重从重处罚(按其中的一个重罪定罪并且从重处罚)。
    ②刑法分则对牵连犯表现出不同的态度:分则条文对大多数牵连犯的处罚没有作出明文规定,有的条文规定对牵连犯从一重处罚;有的条文规定对牵连犯从一重从重处罚;有的条文对牵连犯规定了独立的较重法定刑;有的条文规定对牵连犯实行数罪并罚。目前,刑法理论对牵连犯的概念与处罚原则还没有形成一致认识。一般来说,在刑法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对牵连犯实行从一重处罚的原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继续犯的构成特征如何?

    正确答案: 继续犯的构成特征是:
    1、继续犯必须是基于一个犯罪故意实施一个危害行为的犯罪。如果行为人实施了数个危害行为,则不构成继续犯。
    2、继续犯是持续地侵犯同一或相同直接客体的犯罪。如果行为人持续实施的危害行为侵犯了作为某一犯罪必要要件的他种犯罪的直接客体,则不仅成立以继续犯为特征的具体犯罪,而且同时构成了另一犯罪。
    3、继续犯罪是犯罪行为及其所的不法状态同时持续过程中的犯罪。继续犯的这一最为显著的特征,是它与即成犯、状态犯、连续犯等犯罪形态相区别的主要标志所在。
    4、继续犯必须以持续一定时间可一定时间的持续性成立条件。这是继续犯最显著的特征之一,也是它区别于其他犯罪形态的重要标志之一。对于继续犯应按刑法规定以一罪论处,不实行数罪并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想象竞合犯的概念和特征?

    正确答案: 指行为人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异种罪名的犯罪形态。
    特征:(1)行为人必须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而实施犯罪行为,这是主观特征;(2)行为人只实施一个危害社会行为,是客观特征;(3)行为人实施的一个危害社会行为,必须侵害数个不同的直接客体,也是客观特征;(4)行为人实施一个危害社会行为,必须同时触犯数个罪名,这是它的法律特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想象竞合犯的构成特征及其处断原则?

    正确答案:
    想象竞合犯,又称想象数罪,是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不同罪名的犯罪形态。
    (1)想象竞合犯的特征
    ①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一个行为,可以是故意行为,也可以是过失行为,还可以是出自一个犯罪故意的行为,因过失又造成了另一个犯罪结果。
    ②这一行为同时触犯数罪名。数罪名,是指一行为在外观上或形式上同时符合数个犯罪的特征。至于数个罪名是否必须为异种罪名,在我国刑法理论上尚有歧义。有的学者认为,必须触犯数个不同的罪名,才成立想象竞合犯。而有的学者则承认有同种数罪的想象竞合犯。
    (2)想象竞合犯的处断原则
    想象结合犯虽然在形式上是数罪,但毕竟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因而实质上为一罪。我国通行的刑法理论认为,想象竞合犯的处断原则是从一重处断,即按照一行为同时触犯的数罪名中较重之罪处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结果加重犯的构成特征?

    正确答案:
    结果加重犯,又称加重结果犯,是指实施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由于发生了法律规定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重结果,刑法对其规定加重法定刑的犯罪形态。结果加重犯的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行为人所实施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必须客观地引发了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重结果,也即符合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2)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重结果或者加重结果,必须通过刑法明文规定的方式,成为依附于基本犯罪构成要件而存在的特定犯罪的有机组成部分。
    (3)行为人对于所实施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及其所引发的加重结果均有犯意。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结果加重犯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①基本犯为故意,对加重结果也是故意;②基本犯为故意,对加重结果则出于过失;③基本犯是过失,对加重结果也是出于过失。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