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贪污罪的特征及其认定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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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贪污罪的特征及其认定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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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船方在签认溢短单时,应注意哪些?


    正确答案:一旦发现有短卸货物数字,必须进行反复计算,仔细核实,公正地处理货物溢短问题。

  • 第2题:

    简述学前儿童心理辅导的特征。辅导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 1、主要通过游戏形式来进行。
    2、激发儿童自愿接受辅导的愿望。
    3、父母同时作为心理辅导对象。
    问题:
    1、不强制
    2、不应和

  • 第3题:

    引种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正确答案: 1>引种是经济动物养殖的重要环节。捕捉野生动物时,要力求避免对机体的损伤。
    2>野生动物多胆小易惊,初捕后的护理也是十分重要的。设法使它们安定.
    3>给水诱食填食
    4>正确选择引入品种
    5>慎重选择个体

  • 第4题:

    用草酸钠标定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 用草酸钠标定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①开始滴定时因反应速度慢,滴定速度要慢,待反应开始后,由于Mn2+的催化作用,反应速度变快,滴定速度方可加快;
    ②近终点时加热至65℃,使高锰酸钾与草酸钠反应完全;
    ③用高锰酸钾作自身指示剂,溶液出现淡粉色30S不褪为终点;
    ④控制合适的酸度,酸度太高,会促使草酸分解,太低,则反应速度减慢,甚至生成二氧化锰。

  • 第5题:

    酶的分离纯化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正确答案:根据溶解度变化的纯化方法较适宜于早期纯化阶段,规模较大;而柱层析法或电泳分离更适宜于后期的纯化过程,规模较小。某些价格昂贵的层析介质方法,只适用于纯化过程的最后几步。

  • 第6题:

    更换运行中的TV及其二次线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 对运行中的TV及其二次线需要更换时,除应执行有关《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个别TV在运行中损坏需要更换时,应选用电压等级与电网运行电压相符、变比与原来的相同、极性正确、励磁特性相近的TV,并需经试验合格。
    (2)更换成组的TV时,除注意上述内容外,对于二次与其他TV并列运行的还应检查其接线组别并核对相位。
    (3)TV二次线更换后,应进行必要的核对,防止造成错误接线。
    (4)TV及二次线更换后必须测定极生。

  • 第7题:

    问答题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1)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特征
    客体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
    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③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④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而故意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一般具有营利的目的。
    (2)对假冒注册商标罪认定时需注意的问题
    罪与非罪的界限。不知道是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而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的行为,不能按犯罪处理。假冒商标,情节不严重的,也不能构成犯罪,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一罪与数罪的界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又使用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以次充好,以劣充优的,按本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牵连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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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8题:

    问答题
    遗弃罪的特征是什么?认定该罪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1)遗弃罪的特征
    ①本罪的客体是法律规定的扶养义务。
    ②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拒绝扶养,是指拒不履行法定扶养义务的,如离被扶养人而去,将被扶养人赶走或者置于自己不能扶养的场所,不向被扶养人提供物质帮助和必要的照料等。遗弃行为是一种典型的不作为。遗弃罪只能由不作为的行为方式构成,是一种典型的纯正不作为犯。
    ③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且有扶养能力的人。
    ④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2)认定遗弃罪需注意的问题
    ①遗弃行为情节恶劣的构成犯罪,一般遗弃行为不构成犯罪。情节是否恶劣需要根据行为的手段、后果、行为人的动机等因素综合评价。
    ②遗弃婴儿或者出卖亲生子女的按遗弃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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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9题:

    问答题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时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是指指挥人员和值班、执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军事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1)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特征
    ①本罪的客体是部队的指挥和值班值勤秩序。
    ②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擅离职守,是指未经批准私自离开指挥岗位或者值班、执勤岗位。玩忽职守,是指履行指挥、值班、执勤职责时,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上述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上述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是本罪客观方面的必备内容,它是指由于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军事利益遭受危害。
    ③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军队中的指挥人员、值班人员、执勤人员。
    ④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指行为人对因为自己的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造成的严重后果存在过失的心理态度。
    (2)认定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时需注意的问题
    ①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分的关键在于是否造成严重后果
    ②本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
    a.犯罪主体不同。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的主体是负有指挥、值班、值勤责任的军人。
    b.侵犯客体不同。玩忽职守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而本罪侵犯的客体限定部队的指挥和值班值勤秩序。
    c.行为表现不同。玩忽职守行为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而本罪表现为私自脱离军事指挥、值班、值勤岗位或者对上述岗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军事指挥、值班、值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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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0题:

    问答题
    玩忽职守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1)玩忽职守罪的特征
    ①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②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具有玩忽职守的行为,并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③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④在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职责的行为会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因过于自信,致使危害结果的发生。
    (2)认定玩忽职守罪时需注意的问题
    ①罪与非罪的界限,玩忽职守行为必须导致实际的危害结果发生才构成犯罪,即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发生。因此,玩忽职守行为是否造成重大损失,是区分罪与非罪的主要标准。
    ②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的区别在于:
    a.主观方面不同,滥用职权罪因故意构成,玩忽职守罪出于过失。
    b.客观方面的行为表现不同,滥用职权的行为是指不应行使其职权而行使,是作为形式;玩忽职守的行为是指应履行其职责而不正确履行其职责的行为,多为不作为形式,有时也有作为形式。
    ③玩忽职守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是:
    a.二者侵犯的客体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生产作业安全,本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b.二者的客观要件也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发生在生产、作业中的过程中;玩忽职守罪发生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管理国家事务的职务活动中。
    c.二者的主体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由一般主体构成;玩忽职守罪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
    ④将玩忽职守罪与本章中规定的特殊的玩忽职守的犯罪区分开来。这是指特别法条已经将特殊的玩忽职守的犯罪独立予以规定,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不再以普通法条规定的玩忽职守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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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1题:

    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及其管理具有哪些特征?在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中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正确答案: (1)第一,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通常都是由以董事会主席为首的薪酬委员会来确定,决策的依据是上一年度的企业总体经营业绩以及对外部市场薪酬调查数据的分析。第二,以年终奖形式出现的短期奖金在高级经营管理者的薪酬当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第三,长期奖金在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总报酬中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第四,福利和服务在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薪酬收入中也起着越来越不可忽视的作用。
    (2)第一,将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薪酬与经营风险联系在一起。第二,确定正确的绩效评价方法。第三,实现高层管理者和股东之间的平衡。第四,更好地支持企业文化。

  • 第12题:

    水飞的目的有哪些?应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 目的有:
    ①去除杂质,洁净药物。
    ②使药物质地细腻,便于内服和外用,提高其生物利用度。
    ③防止药物在研磨过程中粉尘飞扬,污染环境。
    ④除去药物中可溶于水的毒性物质,如砷、汞等。
    注意事项:
    ①在研磨过程中,水量宜少。
    ②搅拌混悬时加水量宜大,以除去溶解度小的有毒物质或杂质。
    ③干燥时温度不宜过高,以晾干为宜。
    ④朱砂和雄黄粉碎要忌铁器,并要注意温度。

  • 第13题:

    更换电流互感器及其二次线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 除应执行有关安全规程外,还应注意:
    1)更换电流互感器时,应选用电压等级、变比相同并经试验合格;
    2)因容量变化而需更换时,应重新校验保护定值和仪表倍率;
    3)更换二次接线时,应考虑截面芯数必须满足最大负载电流及回路总负载阻抗不超过互感器准确等级允许值的要求,并要测试绝缘电阻和核对接线;
    4)在运行前还应测量极性。

  • 第14题:

    前发酵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正确答案:1.容器充满系数:一般为80%
    2.皮渣的浸渍:发酵时葡萄渣往往浮在葡萄汁表面,形成很厚的盖子,俗称皮盖。因皮盖和空气直接接触,容易感染有害杂菌,败坏葡萄酒的质量。为保证葡萄酒的质量,并充分浸渍皮渣上的香气物质和色素,需将皮盖压入醪中。
    3.温度控制:
    (1)温度对红葡萄酒的影响:发酵温度是影响红葡萄酒色素物质含量和色度值大小的主要因素。一般的,发酵温度高的,葡萄酒的色素物质含量高,色度值高
    (2)红葡萄酒发酵降温方法:有循环倒池法,发酵池内安装蛇形冷却管,外循环冷却法
    4、葡萄汁的循环作用:增加葡萄酒色素物质含量,降低葡萄汁的温度等
    5、二氧化硫的添加:在破碎后,产生大量酒精以前,恰好是细菌繁殖之际加入

  • 第15题:

    冻死的尸体有何特征,鉴定冻死要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 冻死者尸体冰冷,四肢屈曲,皮肤苍白或呈鸡皮样。体表可有不同程度的冻伤。尸斑呈鲜红色。左心血液鲜红,右心血液暗红色。胃黏膜可见到出血点。由于冻死者缺乏特征性尸体所见,鉴定冻死的尸体时,必须结合环境温度、风速、湿度、着装情况,是否空腹、饮酒、健康情况等综合分析判断。

  • 第16题:

    问答题
    掘苗的方法有哪些?应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 掘苗的方法有手工掘苗和机械掘苗。目前,手工掘苗是生产上应用最广的掘苗方法,机械掘苗主要限于裸根掘苗。用机械掘苗,可大大提高工作效率,而且掘苗质量也高。 掘苗的具体方法有裸根掘苗、带土球掘苗、冻土坨掘苗和断根缩土球掘苗。 绝大多数落叶树种和容易成活的针叶树小苗可以裸根掘苗;一般常绿树、名贵树种和较大的花灌木常采用带土球掘苗;冻土坨掘苗是利用冬季低温、土壤冻结层深、土球不易散落的优点来掘苗;大苗或未经移植的苗,根系延伸较远,吸收根群多在树冠投影范围以外,必须断根缩土球掘苗。
    掘苗应注意下列问题:
    (1)控制好据苗深度和范围,尽量保证苗根的完整。
    (2)为保证成活率,不要在大风天掘苗,以防苗木失水风干。
    (3)掘苗前若圃地太干,应提前2-3天灌水,使土壤湿润,以利挖掘,并可减少根系损伤。
    (4)为提高栽植成活率,应随掘随运随栽,当天不能栽植的要立即进行假植,以防苗木失水风干。
    (5)掘苗时操作要细致,工具要锋利,保证掘苗质量。掘起的苗木要立即加以 修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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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7题:

    问答题
    受贿罪的特征及其认定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正确答案: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1)受贿罪的特征
    ①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实质在于以公权力交换私利。
    ②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被动的收受贿赂行为构成受贿罪必须同时具备“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和“为他人谋取利益”两个要件。此外,受贿罪在客观方面还有两种表现形式:
    a.收受回扣、手续费。《刑法》第385条第2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b.斡旋贿赂。根据《刑法》第388条之规定,斡旋贿赂,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
    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④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认定受贿罪时需注意的问题
    ①罪与非罪的界限
    a.本罪与一般受贿行为的界限。关键在于查明受贿的数额大小和情节轻重
    b.注意结合实践中发生的问题进行正确认定: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问题;收受干股问题;以开办公司等合作投资名义收受贿赂问题;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收受贿赂问题;以赌博形式收受贿赂问题;以特定关系人“挂名”领取薪酬以及由特定关系人收受贿赂问题;收受贿赂物品未办理权属变更问题;收受财物后退还或者上交问题;在职时为请托人谋利益,离职后收受财物问题。
    ②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本罪与贪污罪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a.犯罪主体的范围不同。本罪主体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而贪污罪的主体除国家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人员。
    b.犯罪目的不同。本罪的犯罪目的是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而贪污罪则是非法占有本人主管、经营或者经手的公共财物。
    c.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贪污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d.犯罪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在一般情况下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只有在索贿时才同时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而贪污罪则是同时侵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
    e.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的公私财物,而贪污罪的犯罪对象则是公共财物。
    ③以索贿方式构成的本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其主要区别在于:
    a.犯罪主体不同。本罪是特殊主体,而敲诈勒索罪是一般主体。
    b.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勒索他人的财物,是区分本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关键。
    c.犯罪客体不同。以索贿方式构成的受贿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同时也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则是他人的财产权利。
    ④本罪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界限
    两者的区别在于:
    a.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是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
    b.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本罪的受贿行为构成犯罪并不必然要求数额较大,索取他人财物构成受贿罪时也不要求为他人谋取利益,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则要求无论是以索取他人财物还是以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方式构成该罪,都要求具有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要件,并且索取或者收受的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
    c.犯罪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侵犯的客体首先是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其次才是侵犯了公司、企业人员业务行为的廉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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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8题:

    问答题
    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及其管理具有哪些特征?在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中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正确答案: (1)第一,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通常都是由以董事会主席为首的薪酬委员会来确定,决策的依据是上一年度的企业总体经营业绩以及对外部市场薪酬调查数据的分析。第二,以年终奖形式出现的短期奖金在高级经营管理者的薪酬当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第三,长期奖金在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总报酬中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第四,福利和服务在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薪酬收入中也起着越来越不可忽视的作用。
    (2)第一,将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薪酬与经营风险联系在一起。第二,确定正确的绩效评价方法。第三,实现高层管理者和股东之间的平衡。第四,更好地支持企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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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9题:

    问答题
    妨害公务罪的特征是什么?认定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1)妨害公务罪的特征
    ①侵犯的客体具体指国家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红十字会等正常的公务活动。侵害的对象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上述机关的工作人员。
    ②在客观方面一般表现为采用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但是,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即使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也构成本罪。采用暴力、威胁方法实施犯罪行为,属于行为犯;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实施犯罪,要求有严重后果,属于结果犯。
    ③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已满16周岁并具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④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而故意予以阻碍。
    (2)认定妨害公务罪需注意的问题
    ①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公民正当合法的行为或者虽有阻碍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能认为是构成妨害公务罪
    ②本罪与相关犯罪的界限。
    a.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中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编制人员依法执行行政职务的行为;暴力抗拒人民法院执行行为的;以暴力、威胁,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扣押、殴打执行人员,阻碍法院执行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以妨害公务罪论处。
    b.对于暴力阻碍公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造成执行职务或履行职责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论处;致人轻伤的,按妨害公务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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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0题:

    问答题
    污染环境罪的特征是什么?认定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国家的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1)污染环境罪的特征
    ①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制度。本罪的行为对象是有毒、有害物质。
    ②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实施了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具体是指违反《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和法规关于实施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规定,实施了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行为。严重污染环境,是指对人类身心健康、生存环境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坏等情形。
    ③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④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
    (2)认定污染环境罪需注意的问题
    ①罪与非罪的界限。是否成立该罪关键看是否严重污染环境
    ②本罪与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界限。对于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因处置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造成突发传染病传播等环境污染事故,对人们的身心健康造成危害的,以污染环境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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