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题:
问答题
受贿罪的特征及其认定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正确答案: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1)受贿罪的特征
①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实质在于以公权力交换私利。
②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被动的收受贿赂行为构成受贿罪必须同时具备“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和“为他人谋取利益”两个要件。此外,受贿罪在客观方面还有两种表现形式:
a.收受回扣、手续费。《刑法》第385条第2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b.斡旋贿赂。根据《刑法》第388条之规定,斡旋贿赂,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
③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④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认定受贿罪时需注意的问题
①罪与非罪的界限
a.本罪与一般受贿行为的界限。关键在于查明受贿的数额大小和情节轻重。
b.注意结合实践中发生的问题进行正确认定: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问题;收受干股问题;以开办公司等合作投资名义收受贿赂问题;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收受贿赂问题;以赌博形式收受贿赂问题;以特定关系人“挂名”领取薪酬以及由特定关系人收受贿赂问题;收受贿赂物品未办理权属变更问题;收受财物后退还或者上交问题;在职时为请托人谋利益,离职后收受财物问题。
②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本罪与贪污罪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a.犯罪主体的范围不同。本罪主体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而贪污罪的主体除国家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人员。
b.犯罪目的不同。本罪的犯罪目的是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而贪污罪则是非法占有本人主管、经营或者经手的公共财物。
c.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贪污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d.犯罪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在一般情况下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只有在索贿时才同时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而贪污罪则是同时侵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
e.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的公私财物,而贪污罪的犯罪对象则是公共财物。
③以索贿方式构成的本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其主要区别在于:
a.犯罪主体不同。本罪是特殊主体,而敲诈勒索罪是一般主体。
b.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勒索他人的财物,是区分本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关键。
c.犯罪客体不同。以索贿方式构成的受贿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同时也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则是他人的财产权利。
④本罪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界限
两者的区别在于:
a.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是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
b.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本罪的受贿行为构成犯罪并不必然要求数额较大,索取他人财物构成受贿罪时也不要求为他人谋取利益,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则要求无论是以索取他人财物还是以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方式构成该罪,都要求具有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要件,并且索取或者收受的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
c.犯罪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侵犯的客体首先是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其次才是侵犯了公司、企业人员业务行为的廉洁性。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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