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已过,债权不再成立
诉讼时效已过,法院不应受理供应商的起诉状
该债权的诉讼时效应为二年
该债权的诉讼时效为四年
诉讼时效已过,但债权仍然成立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投标人甲公司与招标人乙公司签订了价值100万元的招标采购货物合同,根据双方合意,合同约定,甲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向乙公司交付全部货物,验货期为15日,乙公司应于完成验货后的1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任何一方如有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合同订立后,甲公司未按时交付货物。乙公司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合同。甲公司辩称,没有按时交货是因为当地7月10日发生严重泥石流灾害,道路被阻断,货物无法及时运送。随后,甲公司征得乙公司同意,将该合同转让给同行业的丙公司,由丙公司向乙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交付货物。丙公司于2015年7月25日交付货物,8月15日,乙公司以货物质量不符为由拒绝支付货款。
【问题】
1.如果甲公司运输货物期间遭遇泥石流致使货物受损,该损失应由谁承担?
2.乙公司解除合同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3.乙丙之间的招标采购货物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4.如果乙丙之间的合同有效,乙公司拒绝支付货款的主张是否合法有据?为什么?
5.甲公司在管理该招标采购货物买卖合同应关注哪些要点?
1.(1)该损失应由甲承担。
(2)理由:《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甲公司运输货物时遭遇泥石流致货物受损,并未交付乙,应由其承担损失。
2.(1)乙公司解除合同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
(2)理由:合同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本案中,甲乙没有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乙只能以法定解除事由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第9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②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③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④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案中,严重泥石流灾害的发生即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可能有大有小,暂时影响到合同履行的,可以通过延期履行实现合同的目的,对此不能行使法定解除权。只有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当事人才可以解除合同。本案中,发生泥石流并不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只是甲未能按期交货,需要延期,乙不能因此解除合同。
3.(1)乙丙之间的招标采购货物合同无效。
(2)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第48条的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因此,招标采购货物买卖合同在签订后,除非发生被兼并、重组等法定情形,当事人不能任意将合同转让,否则将导致中标结果的变更。因此,根据《合同法》与《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中标人甲公司的转让行为无效,因此转让后的乙丙之间的合同无效。
4.(1)乙公司不得以货物质量不符为由拒绝支付货款。
(2)理由:买受人收取标的物后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对标的物进行检验,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与合同不符的,应在检验期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所交货物符合约定。本案例中,丙公司于2015年7月25日交付货物,而乙公司8月15日才以货物质量不符为由拒绝支付货款,超过了合同约定的15日验货期。乙公司没有在约定的验货期内将货物质量不符的情况通知出卖人,此时视为所交付货物符合约定,应当依据约定支付货款。故乙公司不得以货物质量不符为由拒绝支付货款。
5.甲公司在该招标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管理工作中应当关注如下要点:
(1)招标采购货物买卖合同是要式合同;
(2)招标采购货物买卖合同主体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招标采购货物买卖合同不能进行转让;
(4)审核和确认合同当事人主体相关信息;
(5)审核合同内容的完备性和严谨性;
(6)重视货物验收与单据管理;
(7)确保结算支付的安全性;
(8)其他注意事项。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政府采购中对采购人明令禁止的行为包括()。
第7题:
下列有关招标投标签订合同的说法,错误的是()。
第8题:
张某与钱某签订一份供销合同,合同签订后,钱某将80万元货款汇出口,张某收到货款后,交付了约20万元的货物,其余货物一直未能履行。经查,张某并无货源,货款收到后,张某即将款项归还了以前所欠王某的货款,并与钱某断绝了联系。张某的行为涉嫌:()
第9题:
张某与钱某签订一份供销合同,合同签订后,钱某将80万元货款汇出,张某收到货款后,交付了约20万元的货物,其余货物一直未能履行。经查,张某并无货源,无意履行合同,收到货款后,张某即将款项归还了以前所欠王某的货款,并与钱某断绝了联系。张某的行为构成()。
第10题:
分期付款的物资采购合同
凭样品采购的物资采购合同
试用的物资采购合同
招标投标的物资采购合同
第11题:
向甲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向乙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甲、乙供应商之间原本没有债的关系
乙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无因管理之债
乙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不当得利之债
第12题:
向A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向B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A、B供应商之间原本没有债的关系
B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无因管理之债
B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不当得利之债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类合同中往往约定:如果买受人不及时支付到期货款,出卖人享有保留标的物所有权并要求支付全部货款等权利。
第18题: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与中标人须在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合同要求签订合同。
第19题:
下列有关支付担保含义的叙述,正确的是()。
第20题:
张某与钱某签订一份供销合同,合同签订后,钱某将80万元货款汇出,张某收到货款后,交付了约20万元的货物,其余货物一直未能履行。经查,张某并无货源,货款收到后,张某即将款项归还了以前所欠王某的货款,并与钱某断绝了联系。张某的行为构成()
第21题: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中标供应商交纳的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有()。
第22题: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日期不符合法律规定
招标人应按规定在3月2日将中标人的情况予以公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双方应在2010年3月31日前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应在2010年3月31日前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第23题:
未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终止招标活动,依法重新招标
中标候选供应商已经确定但采购合同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给采购人、投标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未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取消采购活动
第24题: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
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